广东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07-09-28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自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并于2005年3月颁布了《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按照《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到目前为止,已有广州等11个地级以上市(占52.3%)和潮阳区等27个县(区、市)(占25%)出台了实施方案。全省国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共710个,已全部完成“两定”的测算工作,有65个已完成改革任务或现状已达到改革目标要求,占9%。一些已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县(区)和工程管理单位,正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的要求,准备验收资料。中山市水管体制改革已经通过省级验收。

    省属北江大堤的改革方案已经上报省政府,飞来峡水利枢纽因现状已基本达到改革的目标,正按《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的要求,准备验收资料。目前,省直属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全部由省级财政核拨。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做好“两定”测算工作。水管体制改革涉及计划、财政、编办、社保等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经费、编制、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诸多复杂问题。至目前为止,全省701个国管水管单位以全部完成了“两定”测算工作,为下一步水管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抓好试点改革。为了稳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我省确定了江门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蕉岭县、阳东县、茂南区作为水管体制改革试点。一方面,我们召开试点改革座谈会,明确试点改革的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和具体做法,另一方面,我们多次深入试点县(区)和管理单位,与基层单位和管理职工研究改革的问题,指导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目前,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除江门市直属工程管理单位外,已经全部完成了改革任务。完成改革的水管单位经费基本落实,运转正常,管理有序,队伍稳定,反映良好。

    (三)积极抓好市、县(区)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制订。实施方案(细则)是水管体制改革操作性文件。我们除了抓好省直北江大堤、飞来峡体改方案的制订外,还通过不同的方式,指导和协助市、县(区)和工程管理单位制订实施方案(细则)。

     (四)抓好改革有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一方面,针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请示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召开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当前我省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水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抓好改革配套政策的制订和落实。通过与省直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和沟通,经省政府批准,目前已出台了《广东省欠发达地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五)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积极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由于水管体制改革牵涉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且各地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根据试点单位水管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水管单位的现状,及时召开试点单位和珠江三角洲六个地级市水利(水务)局领导参加的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座谈会,部署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另一方面,根据部分县(区)经济较为困难,整体推进改革有一定难度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逐个击破的办法,打开局面。第三方面,根据经济欠发达地区水管体制改革进展较慢的情况,厅领导和主管处室负责人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和帮助基层水管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如实施方案的制订、申报的策略等等。

    (六)积极筹措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经济欠发达地区是我省水管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全面推进这些地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从2006年开始(暂定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欠发达地区国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补助。这一举措,充分发挥了表率和示范作用,并有力地推动了这些地区水管体制改革的开展。

    (七)及时通报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了及时通报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交流各地水管体制改革经验,我们开办和出版了多期《广东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简报》,并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上开辟水管体制改革专栏,及时发布水管体制改革信息,交流各地改革经验。

    三、存在问题

    (一)认识仍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水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仍然不足,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有关部门责任不够落实,协调联动不够。

     (二)进展不平衡。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较快,水管单位现状已基本达到改革的目标要求,改革工作较为顺利,进展较快。但大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陷入困境。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较落后,公共财政较为困难,当前大部分是吃饭财政,无法或难以完全承担水利工程公益性部分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因此这些地区地方政府对水管体制改革不够积极,不够主动。

     (三)农业水费收缴越来越困难,甚至是完全收不到水费,致使大部分以农业灌溉效益为主的水利工程完全没有经济来源,在无政府财政补贴的情况下,这些水管单位更无能力自行开展改革工作。

    (四)大量水管单位历史欠帐多,积重难返,如长期拖欠工资、欠缴各种社保费用等,改革起步艰难。据初步统计,全省国管水管单位欠交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就达2.2亿元(不计滞纳金),全省欠发达地区水管单位有50%以上存在长期欠发职工工资情况,大部分水库管理职工月平均工资在300~500元范围,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甚至低于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我省《实施方案》精神,今年是我省水管体制改革的攻坚年,明年是验收年。为进一步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召开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暨再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经验交流和再动员,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推动水管体制改革的全面开展。

    (二)坚持两手抓,力争水管体制改革取得较大成效。一是抓紧做好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对一些已经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市、县(区)和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精神和要求,尽快组织验收,验收一宗,销号一宗。二是要继续抓好面上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省水管体制改革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督促未出台实施方案(细则)的市、县(区)要抓紧时间,积极协调,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另一方面,要督促、指导已经出台实施方案(细则)的市、县(区),扎扎实实开展体制改革,尽快完成改革任务。

    (三)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出台一些政策,妥善解决水管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如欠交社保费等问题),加快改革步伐,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决执行水管体制改革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一是水管体制改革与病险水库、堤防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改造等项目同步推进。从今年6月起,凡申请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的项目,必须附报经当地政府批准的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没有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申报中央投资补助项目的,一律不予上报;申报省级投资补助项目的,一律不予立项或审批(防汛抢险项目除外)。二是水管体制改革与省级水利投资补助挂钩。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较好的,给以适当倾斜。对改革动作迟缓、改革不力的要减少其水利投资。限期内未能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市、县(区),将取消一切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停止省级补助资金的安排,直至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为止。三是把水管体制改革纳入单位和个人评先以及干部考核内容。因工作不力,导致水管体制改革滞后,改革措施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各类评先活动。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五)积极争取增加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补助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尤其是对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补助标准,千方百计,确保水库工程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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