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07-09-28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这不仅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之后水利事业的又一件大事,更是水利工程管理的里程碑。在水利部的安排布置和指导下,贵州省及时启动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历经两年多的努力,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水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

    (一)总体进展情况

    国办发〔2002〕45号文下发后,贵州省水利厅商省编办,向省政府请示,于2003年5月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水利、计委、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国税、地税、环保、物价、编办、体改、法制等12家厅(局、办、委)为成员单位的《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之后,组织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办公室成员完成了省内、外调研,组织对全省小(2)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更新改造经费进行了测算,做了大量工作,起草了《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几经修改,2004年8月,省政府批准出台《实施意见》;随后组织召开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有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82个县(市、区)中,有62个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所占比例为75.6%;全省680多个水管单位中,实施方案已批准的水管单位达498个,所占比例为73%。

    (二)省属工程及市县工程改革进展情况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2004年9月,省水利厅在全省确定了4个改革试点联系县(市、区)和9个改革试点联系水管单位。松柏山水库管理处作为我省唯一的省直管水管单位,被列为全国和全省试点单位之一,按照水利部要求,其体制改革于2005年底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上报水利部。至2006年底,全省4个改革试点联系县(市、区)和9个改革试点联系水管单位全部出台了改革方案,“两项经费”基本落实,全部通过了省级验收。目前,地市级直管的水管单位全部出台了改革方案,县市区管的水管单位大部分出台了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未出台的水管单位,全都完成了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测算等基础工作,改革方案已经报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待批准实施。

    (三)“两项经费”落实情况

    我省水管单位绝大多数为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目前已出台改革方案的水管单位中除了两个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余的大多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少数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这些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都纳入了财政预算,除了极少数特别贫困县外,其余县市区的该项经费都已落实。全省已经落实人员编制2200多人(省直松柏山水库管理处落实编制72人),2006年落实公益性人员经费3746万元。在各级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2006年落实维修养护经费2270万元,其中省级在解决省直属松柏山水库管理处公益性人员经费117万和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185万元的基础上,落实维修养护经费489万元用于对部分贫困县一些水管单位工程项目的维护。这些经费的来源渠道除了省级是由财政负担外,其余大多来源于水管单位收取的水费。由于我省水利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新建水利工程的补助,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部分尚未达到按规定的20%的比例。除水利建设基金外,我省还没有启动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征收工作,因此该项经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存在对维修养护经费的调整使用。

    (四)水管单位管养分离情况

    2004年,在各有关部门尤其是省编办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成立了“贵州省水利工程养护维修中心”,正式启动了维修养护工作。2005年开始试点、2006年铺开,在全省启动了45个维修养护项目,修复提灌站2座,排洪工程2处,管理设施4处,放水设施2处,完成渠道防渗补漏35.65公里,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约1.7万亩;2007年的维修养护正在组织实施。在维修养护项目的管理上,结合我省水利工程以中小型为主、点多面广、比较分散的实际,为有效解决工程运行管理中突出存在的问题,维修养护经费实行统一安排,集中使用。工程资金得以全额到位,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的及时修复完善。在此基础上,全省已出台改革方案的水管单位中,具备条件的少数水管单位在积极推行工程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的同时,组建了维修养护队伍。

     (五)人员分流及社会保障

    由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加之过去许多水管单位经济条件比较差,一方面水管单位不敢进人,另一方面人们也不愿意进水管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我省除了极少数水管单位在这次改革中需要分流人员外,绝大多数人员编制未满。需要对人员进行分流的水管单位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采取开展多种经营、补偿一定资金鼓励个人自主创业、满足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按照相关政策办理提前退休等积极稳妥的多种渠道,对分流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在社会保障方面,改革后属于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在国家统一的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出台前,维持现行养老制度和办法,方案出台后按新的规定执行;不属于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实践证明,改革后的水管单位,管理工作有了全新的变化。一是绝大多数水利工程主要承担公益性任务,改革后水管单位定性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得以落实,不再存在水管单位职工工资拖欠的情况,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水管单位不能正常足额发放工资导致干部职工思想涣散、情绪低落,工程管理处于半瘫痪状态的问题,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干部职工思想稳定,队伍稳定。二是积极推行岗位职责制、全员聘用制、绩效考核制、收入分配制等一系列内部机制改革,极大地增强了水管单位活力,职工责任心明显增强,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三是通过科学的定岗和定编定员,对那些临时聘用的人员进行了适当的分流安置,解决了人员臃肿,结构不合理,人浮于事的局面,既精简了人员,降低了管理成本,又提高了水管单位工作效率。四是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虽未能足额到位,但与过去相比,这块资金的投入还是有了较大的提高,工程维修养护得到加强,效益得到更好发挥。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领导重视,部门配合

    国办发〔2002〕45号文下发后,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水利部门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切实加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力度。为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深入学习,大力宣传

    为了适应指导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意见》,做到一般同志了解、负责同志精通。并通过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贵州水利网等主要媒体和渠道,对《实施意见》具体内容进行了系统宣传;编办《水管体制改革简报》,截至目前已经编发8期。宣传对我省水管体制改革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3、摸清底数,搞好测算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对全省小(1)型以上水利工程和水管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对已成小(1)型水利工程更新改造经费和财政经费等进行了认真测算,为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搞好培训指导,加强督促检查

    除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水利部举办的相关培训外,根据我省实情,水利厅专门针对改革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拟写了比较具体的、操作性很强的培训材料,汇编成册,并在贵州水利网上发布以供各地参考。在此基础上,还到一些地区进行培训授课或指导。省及各地区也举办了一些培训班。同时,通过发文、随时电话联系等对各地改革工作进行督促;并多次派人到进度慢的地、县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5、扎实抓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4个改革试点联系县(市、区)和9个改革试点联系单位的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具体的指导,积极帮助试点单位解决改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改革经验,使改革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在全省范围内得以推广,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目的。

    6、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措施

    在这次改革中,各地在认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一些符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一是我省小型水利工程居多,分散管理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财力,一些地方将小(2)型水利工程捆绑联合建立管理所,有效解决了原集体管理实际无人管理的众多小(2)型水库的安全管理问题;二是将原乡镇管理的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收归水利部门管理,按照“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将乡镇水利站和水管所合二为一,负责本区域的水利工程管理;三是积极开展水管单位内部建设,我省遵义县在水管单位中开展“队伍建设好、制度执行好、水费征收好、经营收入好、争取项目好、办公环境好”的“六好”达标活动,改革后,水管单位面貌和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连外省的一些单位参观后都给予很好评价。四是严格把好水管单位人员进口关。改革后的水管单位按照岗位职责制的要求,根据岗位需要,实行竞聘上岗,择优选用上岗人员。铜仁地区还专门由人事和水利部门联合对本地区所有水管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统一考试录用,对水管单位人员素质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7、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对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要求将病险水库项目的申报与水管体制改革具体方案的制定挂钩形成共识,将我省病险水库项目的申报与水管体制改革具体方案的出台挂钩。

    二是省级病险水库项目治理的经费和省级岁(整)修经费的安排将根据水管体制改革方案是否出台及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加以奖励或制约。

    三是使改革与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完成目标纳入各市(州、地)、县(市、区)水利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改革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改革进程中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一)有的地方认识不到位,总体进度不够理想

    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有的县(市、区)和单位认为水管单位存在的问题是多年形成的,解决难度很大,对改革缺乏信心,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存在等待观望思想,抱着先看看其他县(市、区)和单位改革下来效果如何的态度,改革工作起步较晚。二是有急于求成的思想。有的县(市、区)和单位想把长期以来水管单位积淀下来的一系列问题通过这次改革一下子全部解决,改革方案 “求大”、“求全”,不切实际,缺乏可操作性。三是有只重编制和经费的思想,片面认为改革仅仅是落实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以偏概全,只重视向相关部门要编制要钱,编制和经费得以落实改革就停步不前,不重视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结果不仅在财政、编制等部门中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且由于没有建立起水管单位良性运行机制,根本没有达到改革的真正目的。总之,由于认识不到位,导致本地区改革工作进度缓慢,从而影响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二)有的基础工作做得不够扎实

    水管体制改革涉及到计划、财政、编制、社保等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经费、编制、水价调整、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诸多复杂问题。有的县(市、区)和单位管理粗放,家底不清,无法提供水管单位人员、资产、收支状况等大量基础数据;有的对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员、“两项经费”测算等工作做的不扎实,拿不出有说服力的分析数据,一方面影响了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效果,另一方面致使实施方案的编制不切实际或不够合理,改革措施难以到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改革的进程。

     (三)维修养护经费到位不够理想,更新改造经费多数没有落实

    按照《实施意见》对水管单位分类定性的规定,我省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属于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的,公益性部分人员经费都能够按要求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维修养护经费上,已出台改革实施方案的县(市、区)和单位中,还有相当部分的维修养护经费不能足额到位,近几年来,虽然我省各级财政增加了一些水利维修经费的投入,但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全省小(1)型以上国管水利工程共计300余处,经测算年需更新改造经费7405万元,而这项经费尚无来源。

    四、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水利部要求,按照《实施意见》精神,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在下一步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切实抓好省级改革试点和各地、市改革示范点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督促省级试点进一步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深化内部制度改革,促使水管单位走上一条全新的良好的运行道路。继续办好简报,推广经验,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二是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和直管工程点改革工作的指导。水利厅将到改革工作开展难度大的一些地方,协调指导改革工作。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投入,确保相关经费落实,进一步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各级维修养护经费和更新改造经费,争取各项经费早日落实到位。

    四是提前做好小(2)型水管单位改革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小微型水利工程改制工作。对于小微型水利工程的改制,我省有些地区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总结和推广经验,积极探索,深入研究,推进全省小微型水利工程改制工作。

    五是制定措施,严格执行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与病险水库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挂钩的激励机制。凡改革方案不出台的,申请中央的病险水库项目,省水利厅一律不予转报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改革方案未出台或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省级病险水库项目治理经费和省级岁(整)修经费将不予安排或减少安排,改革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则优先安排和倾斜支持。

    五、建议和请求

    (一)体制改革后水管单位的管理工作虽然得到了的改善和加强,但由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许多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和更新改造经费难以落实到位,工程不能得到正常的维护,效益难以充分发挥。鉴于此,在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和更新改造经费上,建议水利部对向我省这样经济欠发达的省份给予倾斜支持。

    (二)尽快出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相关管理办法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伍的资质认定办法,以便维修养护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三)我省属多民族贫困地区,各级财政比较困难,水利等公益设施的建设主要还依靠中央的扶持。近几年我省病险水库治理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我省除了纳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第一二批规划的项目有36座未下达投资外,通过近期普查,还有782座小(2)型病险水库需要治理。这些病险水库既给每年的防洪安全带来很大压力,又影响了改革后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请求水利部继续支持我省病险水库治理:一是我省已纳入中央补助计划盘子尚未下达投资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尽快下达投资计划。二是在中央第三期规划中,继续给予贵州倾斜,将贵州的小(1)型病险水库和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纳入中央补助规划。

    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水利部要求,努力实现2007年底前完成小(1)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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