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07-09-28

    一、 水管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一)全疆水管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05年底,新疆地方系统已建成水库373座,库容75.41亿立方米;建成引水渠首、水闸630座;建成四级渠道23万余公里,渠系建筑物46万余座;建成机电井3万余眼、排灌站600余处。初步形成了包括引、蓄、提、排、供的水利工程体系,注册的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已达157亿元。

    为管理水利设施,新疆地方系统已建立区、地(州、市)、县(市)、乡(镇)四级水管机构969个,其中自治区直管的水管单位10个;地(州、市)直管的水管单位16个;县(市)直管的水管单位188个;乡(镇)水管站(所)755个。全疆在职水管人员20919人,离退休职工5014人,在职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21%,技术工人占50%。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扭转我区长期以来重建轻管的局面、水利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水管单位逐步走上良性运行的道路都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实施意见》的颁布极大地鼓舞了全疆广大水管职工,增强了广大水管职工“扎根水管,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新疆的水管事业必将会有更大的发展。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文件的情况

    1、国办发[2002]45号文件出台后,我厅与自治区体改办立即着手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在2002年底前完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的起草。《实施方案》讨论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全疆各级水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新疆实际进行修改,最终形成上报稿。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99号)下发全疆执行。《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反响强烈,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措施和实施计划。

    2、为推进我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程,加强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副主席担任组长;自治区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编办等部门为副组长单位;其它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厅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水利厅水管总站、发改委体改处领导担任。

    此后,部分地(州、市)也相继成立了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地(州、市)的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副组长和成员单位。

    3、为配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快我区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步伐,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疆灌区推行供水到户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01]5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新政发[2005]78号)等相关政策。

    4、2005年元月召开了全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为会议写了书面发言稿,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四处领导亲临会议指导,自治区体改办领导到会讲话,强调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加快工作进度;试点单位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特邀专家进行了专题讲座;水利厅领导对今后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进一步的动员和部署。

    5、为确保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区加强了对水管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一是通过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二是与自治区体改办联合出刊了一期《改革与发展》水管体制改革专刊,专刊从水管体制改革的内容、改革的重要意义、改革所涉及到的各项测算及如何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和指导,专刊的宣传和指导效果非常明显,各地按照专刊的改革内容积极开展 工作;三是利用发行全疆的《水管信息》,大量宣传报道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三)测算结果及今后改革目标

    目前,涉及水管体制改革的各项测算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测算结果,全疆地方系统水管单位定岗定员人数为17306人,与目前在职水管人员相比,减少3613人;全疆地方系统水利工程公益部分资产所占比例为43.4%,水利工程公益部分资产为68.13亿元;全疆地方系统水管单位承担的公益部分运行维护每年需财政补贴60146万元,其中公益部分人员经费每年需财政补贴46075万元,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每年需财政承担14071万元。

    由于新疆地方财政非常困难,是连“吃饭”都保证不了的财政,加之新疆地处祖国的西部门户,稳定工作压倒一切,新疆水管体制改革面临的困难很大,尤其是财政补贴即两项经费的落实工作可以说是举步艰难。尽管困难很多,我区也是要求各地必须抓紧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力争在2007年有所突破,有亮点出现。

    1、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应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各地在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水管体制改革政策的要求,尽快制定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工程隶属关系,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

    2、“两项经费”的落实是水管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各地在制定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时,一定要把公益部分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即“两费”由同级财政承担的政策作为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两费”的落实,可以结合财政状况,实行分步到位。

    3、要求各地尽快召开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当前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排的关系及其重要性,当地财政、编委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速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二、 省属工程及市县工程改革进展情况

    早在2003年5月,我厅就确定了水利厅头屯河管理处及灌区、哈密石城子管理处及灌区、博州博河管理处及灌区等三个单位作为改革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单位的改革,为全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

    三个流域管理处在被确定为改革单位之后,按照《实施意见》精神及水利厅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完成了水管体制改革的各项测算工作,三个试点单位的公益部分资产平均占到了水利工程总资产的41%;需要财政补贴平均为326万元,占到了总支出的19%;平均每年的维修养护经费为455万元,占到了总支出的25.4%;开展了以竞争上岗、绩效挂钩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工作效率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

    目前,全疆各地州水利部门涉及水管体制改革的各项测算工作已经完成。在2007年初,我厅下发了《关于尽快制定和落实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水建管[2007]58号),要求各地州水利部门根据测算结果制定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

    目前,昌吉州、伊犁州直、阿勒泰、博州等一些地(州)的县(市)已将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其他地(州、市)的改革实施方案正在上报。

    三、 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测算情况。

    全区969个水管单位既承担防洪等公益性任务又承担供水等经营性任务。我区水管单位承担的供水任务,主要是以农业供水为主,只有为数不多的水管单位兼顾工业、城镇生活的供水;全区水利工程供水水价长期不到位,目前全疆农业执行水价为3.212分/方(加权平均),达到供水成本(全疆2005年加权平均供水成本为6.903分/方)的46%,水管单位一直是处于亏损运行状态。新疆又是灌溉农业,工程年运行时间近8个月,水利工程的使用率很高,所以,工程的维修养护任务很重。

    鉴于上述情况,结合全疆水管单位定性测算结果,我区水管单位99%以上的都是属于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目前定性为企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只有两个:一个是乌鲁木齐河流域管理处,另一个是昌吉州吉木莎尔县水管总站(以上两个是自定)。

    全疆水管单位定岗定员应为17306人,与目前在职水管人员相比,减少3613人。

    全疆水利工程注册资产157亿元,公益部分资产所占比例为43.4%,即水利工程公益部分资产为68.13亿元。

    四、 两项经费落实情况及经费落实渠道

    虽然我区各级财政非常困难,但全疆各地州水管单位还是积极努力地争取两项经费的落实。如昌吉州机构编制办公室已下发文件,将其所属的木垒县23名水管职工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哈密地区巴里坤县48名水管职工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问题近期将上常委会讨论确定。

    五、 管养分离情况

    我区大部分水管单位有自已专门的维修养护队,而这些人员占有编制。目前已有水管单位偿试以工程队为突破口,按照管养分离的要求,对本单位的管理和维修养护业务实施分离。多数水管单位正在做改革的准备工作。

    六、 人员分流安置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测算结果,我区水管单位定岗定员为17306人,而在职职工为20919人,冗员为3613人。按照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冗员以内部消化为主,不要轻易推向社会,做到无情定编,但要做到有情安置。

    在3613人冗员中,临时工或合同工为1082人,占到了冗员的30%。对于临时工或合同工可以进行清退或到期解除合同;对于剩余冗员,一是通过提前退休,买断工龄进行分流,此部分人员约有600人,占冗员3613人的17%。二是进一步发展状大水管单位的多种经营,通过开展多种经营解决冗员分流问题,切实做到“先挖渠,后分流”,此部分人员占到冗员3613人的53%,即为1931人。平均每个水管单位〈不包括755个乡、镇水管站(所),即水管单位为214个〉9人,分流人员压力不是很大,水管单位内部可以吸收消化。

    七、 水管单位职工工资拖欠情况

    全疆各地州水管单位基本没有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但由于部分地区农业水价偏低,导致部分水管单位不能按时调整工资,只能将调整工资额记录档案,个别水管单位工资仍执行2000年标准,已有8年时间没有调整职工工资。

    八、 水管体制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困难和解决的对策建议

    由于我区各级财政非常困难,各地对公益部分人员经费及公益部分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由财政承担的问题无法落实,水管体制改革难度很大。为此,我区要求各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落实两项经费的政策,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两项经费落实方案。经济状况好的地区,落实经济的力度可以大些;经济状况差的地区,实行逐步到位的办法,落实两项经费,不在乎每步落实力度有多大,关键是要有落实。

    另一方面,为加快推进我区水管体制改革,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为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提出以下建议:

    希望国家通过转移支付的方法,解决新疆水利工程公益部分人员经费的补贴问题,补贴额度每年为46075万元。

    希望国家从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中解决新疆水利工程公益部分维修养护补贴问题,补贴额度每年为14071万元。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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