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07-09-28

    一、水管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2003年10月,省政府批准实施《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冀政办[2003]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水管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改革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对水管体制改革做了总体部署。各地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部署,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1.《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实施意见》颁布实施以后,各地陆续开展了组织发动、调查摸底、政策调研、方案制定等基础性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管体制改革。为了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各地均成立了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都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立,有效地协调和解决了与改革相关的编制、财政支出、社会保险等政策问题,也有力地保障了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水利部门以改革为己任,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积极为领导当好参谋,主动服务和协调基层,及时进行改革督导,化解难点、热点问题,有力地推进了改革进程。在改革过程中,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改革模式和经验,如:饶阳县实行堤防国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堤防管理模式,唐山市实行县级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与市级水利投资挂钩的激励机制,石家庄市实行市级对小型水库管理经费定额补助政策,以及唐山市整合国管排灌站和石家庄市整合水库各种管理资源的做法,为全省改革提供了成功经验,对推动水管体制改革起到了带动作用。

    2、省属工程及县管工程改革进展情况。我省符合《实施意见》条件并纳入改革范畴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330个,其中:省管7个,市管31个,县管292个。全省11个设区市市级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政府批准实施,全省330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79个单位的改革任务已完成,完成 24%;省直3个单位完成改革任务,完成43%,市直管工程完成11个,完成35%,县管工程完成65个,完成22%。目前省直管4个水管单位的定岗、定编方案已上报省编办,即将批复;省直管工程落实人员经费4588.1万元,占应落实经费的66.7%,落实工程维养经费805万元,占应落实经费的22.4%。

    3.改革工作分类完成情况。

    改革试点进展情况。为保证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健康、稳步开展,各地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了改革试点工作。饶阳县滹沱河堤防管理所作为水利部试点,按期完成改革任务,通过省级验收,并在全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省直管工程桃林口水库、黄壁庄水库、石津灌区管理局分类定性、定岗定编方案报省编办待批,并同步开展了经费测算、内部改革等相关工作。省级确定的全省15个改革试点中,目前已有9个单位完成改革任务。

    4、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编工作。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全省330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完成了分类定性、定岗定编的测算工作。饶阳县堤防管理所等79个水管单位的分类定性、定岗定编方案已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实施。经测算,全省水管单位管理人员11156人,应落实经费73039.11万元,其中应落实人员基本支出经费38853.36万元,工程维修养护经费34185.75万元。

    5、水管单位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落实“两费”是水管体制改革的难点,各地均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认真进行“两费”测算,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狠抓相关政策落实,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省已落实水管单位人员基本支出经费 1.36亿元,占应落实的35 %; 落实维养经费8959万元。其中:省级落实2095万元(其中省级水利建设基金占48%,省级财政拨款占40%),市级落实5875万元,县级落实989万元。已落实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61%是财政拨款,39%为收入抵顶;已落实的维修养护经费中87%是财政拨款,13%来源于水管单位自身收入。

    6、水管单位管养分离实施情况。由于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未能全部落实,特别是市县两级缺口较大,实施管养分离条件仍不具备,除省管部分水管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外,其他单位尚未开展。桃林口水库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水库管理局设立了检修中心,承担水库工程维修养护任务。下一步计划按照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核定工程费用,实行合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使工程维修养护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和市场化道路;石津灌区管理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与水管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管养机制,为解决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问题,一方面在保证单位基本运行的情况下,尽量压缩其它方面的开支,加大维修养护经费的提取和投入力度,另一方面按照“灌溉季节搞运行,非灌溉季节搞养护”的思路,在全灌区积极开展标准化渠段建设的活动,自力更生进行灌区工程的维修养护,保证灌区工程输水通畅,运行安全。

    7、水管单位内部改革情况。推进水管单位内部改革是水管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形势下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上述两项工作的要求,各水管单位特别是省管水管单位狠抓了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竞争上岗,完善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收到了实效。省直管桃林口水库按照逐步推行管养分离的原则,2004年进行了机构设置调整,设置了检修中心、水电厂2个生产单位和旅游开发公司和北戴河培训中心2个经营单位。调整管理岗位编制(编制由原来的260人精简到106人,减少59.5%),实行了竞聘上岗,将富余人员分流到了水电厂、旅游公司、北戴河水利培训中心等经营性单位。张家口市云州水库对现有在岗干部职工进行了定编定岗,设置了符合水库管理需求的下设机构,定出各个岗位所需人员编制,初步划分了管理机构和经营性企业,对副科长以上人员实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

    8、人员分流安置及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经测算,全省应分流人员1739人,现已分流人员147人,占8%。全省330个水管单位有4998人参加社保,参加社保人员占总人数的39%。

    9、水管单位职工工资拖欠情况。全省绝大多数水管单位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秦皇岛市有10个水管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共拖欠工资1532.18万元;保定市安国市河道管理处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已经拖欠1年,且工资标准极低; 邯郸市大名县、廊坊市三河、霸州水管单位管理人员工资没有足额发放。衡水武邑县拖欠工资72.5万元。张家口市云州水库拖欠工资142万元,养老费335万元;沽源县国管水库拖欠职工10年工资;邢台朱庄水库拖欠职工3年工资;

    二、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所采取的主要做法

    1、2006年11月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编办、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改革时限,落实了工作责任,强化改革措施。

    2、2007年2月初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要求各设区市制定详细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细化到每个水管单位。

    3、从2004年起,连续4年召开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2007年4月全省水管体制改革专题会议上,全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保证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4、我省水管体制改革政府责任人,副省长宋恩华亲自到保定市调研和督导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省水利厅领导成员采取分片负责督导、检查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每个设区市及水管单位的工作方案,厅领导成员到所包干的设区市,检查、督导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改革进展。

    5、对全省各市的水管体制完成情况,特别是“两费”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鞭策改革工作进展迟缓的单位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按计划完成改革任务。

    三、水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改革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改革的重要性、完整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仍热衷于上新项目、开新工程,不注重充分挖掘已有工程潜能和效益,对推进改革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单纯认为改革就是增加事业编制,争取财政资金,对其他环节的工作缺乏主动性,尤其是对单位的内部改革抓得不紧,措施不力,办法不多;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改革急于求成,试图把水管单位长期积淀的问题一下子解决,改革方案和测算数据“高、大、全”,方案缺乏可操作性;还有部分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畏难情绪。

    2.改革进展不平衡。《实施意见》要求用3-5年的时间,到2007年底要初步完成改革任务。目前时间已经过半,仅剩一年半时间,部分地方和单位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工作环节上仍停留在"两定"测算等基础性工作,取得核定编制、落实“两费”、管养分离、人员分流等实质性进展的较少。

    3.“两费” 落实难。由于我省很多基层财政都是“吃饭财政”,加之实行压缩或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政策,按照《实施意见》核定、核算编制和管理单位基本开支后,其政策一时也难以真正到位;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渠道不畅,难以落实。

    四、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制。根据水利部的要求,省市两级已明确了水管体制改革的政府责任人。为了明确责任,加快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县(区)也要明确水管体制改革的政府责任人和主管部门责任人,并对照年底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

    (二)、明确改革时限,细化阶段任务

    2007年9月底以前完成水利部水管体制改革试点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改革验收工作(饶阳县堤防管理所验收工作已于2005年12月完成)。15家省级试点单位改革及验收工作,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省直属4家水管单位黄壁庄水库、岗南水库、桃林口水库、石津灌区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在2007年9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建议省尽快完成上述四单位的改革方案的批复,以加强对全省改革的推动和指导。各市、县及扩权县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定岗定编的批复,2007年底以前足额落实“两费”的单位比例应达到1/2以上,其它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到分步到位,并有承诺文件和分年度到位的实施计划。

    (三)、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合理定岗、定编在河道管理上推行饶阳县国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工程管理模式。在排涝泵站管理上采取临时聘用季节工人的管理形式,季节工人要进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尽可能减轻财政压力,合理定岗、定编。

    (四)建立健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的激励约束机制

    下半年开始在下达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计划时,落实奖惩机制,与水管体制改革完成情况进度挂钩;把水管体制改革纳入单位评选先进以及干部考核内容。

    (五)、明确部门责任,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协调及督导制度

    各部门按照分工,切实做好水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省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例会,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优化水管体制改革环境;并请省政府督察办公室牵头,省发改委、编办、财政、水利等部门参加,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有重点地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改革如期完成。

    (六)各市县加大对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征收力度,为政府分忧。

    (七)建立水管体制改革通报制度。充分利用网站、简报及“水管体制改革动态”,结合责任目标和进度要求,每月通报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表扬先进能,批评后进,指导改革工作,推进改革进程。

    (八)抓好水管体制改革的验收工作。尽快出台河北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验收办法。根据各地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着手组织专家验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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