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交流发言


2007-10-12

 

 

 

全省统筹试点推动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辽宁省水利厅

 

辽宁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820m3,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工农业、城乡、地区之间争水矛盾不断加大。与此同时,我省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偏低,地下水超采、海水入侵、水污染等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程度。自2002年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按照“全省统筹、典型引路、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基本思路,从“改革体制、建立机制、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入手,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全省统筹,试点推动,协调实施,全社会参与共同建设节水型社会

(一)省政府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省政府对建设节水型社会高度重视,作了一系列重大部署。2003年省政府把建设节水型社会列为全省14项经济工作任务之一,并与水利部共同批准,在大连市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2004年省政府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列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之一,并印发了《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纲要》,确定了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纲要》是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启动的标志。

(二)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开展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有效途径。继2003年大连市成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之后,经各市人民政府申请,我省选定太子河流域的本溪市、鞍山市、辽阳市和大凌河流域的朝阳市、阜新市为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2005年1月省政府批复了5个试点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自此,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开始实施。

(三)协调实施,多层次、多部门共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为全面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2006年省政府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辽宁省“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各市、县政府加强了组织领导,制定了本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了节水责任制,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并组织实施。省政府各部门也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参与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目前,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重要内容,被列入《辽宁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施纲要》、《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辽宁省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辽宁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中,在全省形成了多层次、多部门共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良好局面。

二、改革体制,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全方位构建节水型社会建设保障体系

(一)改革节水体制,加强统一管理

要搞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必须加强节水统一管理。长期以来,我省的节水工作一直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不能形成合力,节水措施难以落到实处。为此,我省抓住机构改革的时机,大力推进节水管理体制改革,实现节水统一管理。2002年省政府批准,在省水利厅成立辽宁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与此同时,各市、县水利部门也相继成立了本区域的节约用水办公室。到2005年初,全省绝大部分市、县水利部门都组建成立了节水管理机构,理顺了节水管理职能,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奠定了体制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全过程和全面节水

近些年,我省在节水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实行了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年度发展计划当中,水利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2003年省政府以地方标准发布《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在全省建立了用水定额管理制度。目前,用水定额已经成为我省审批取水许可、开展水资源论证、考核取水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用水定额管理,今年我省开展行业用水定额修订工作,计划2008年发布施行。二是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直接开发水资源的取水工程发放《取水许可证》,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和合理配置。三是实行严格的地下水保护制度。2001年省政府批准实施了《辽宁省地下水保护区防护治理规划》,把21个地下水超采区和海水入侵区划定为地下水保护区。2003年省人大颁布了《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为全省实施地下水超采区和海水入侵区综合治理奠定了法制保障。四是建立了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2005年省政府批准实施了《辽宁省水功能区划》,实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按月发布《辽宁省重点水功能区水量水质通报》。2006年编制完成了全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对全省207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五是实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要编制节水方案,对于节水方案不符合要求或者节水措施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和验收。这些节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落实到取水、供水、用水、排水等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当中,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实施水价改革,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水价是调节水资源供求关系、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重要经济手段。自2000年以来,按照国家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要求,我省相继出台了多项水价改革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水价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两次提高了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三次提高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在地下水保护区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实行了加价征收水资源费政策,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目前,我省工业取用地下水水资源费标准达到0.35元/m3,省直水利工程工业供水价格达到0.52元/m3,城市居民平均供水价格达到1.93元/m3,污水处理费标准达到0.50—0.90元/m3。水价改革提高了用水户的节水意识,促进了节水技术和器具的推广应用,推动了节水工程建设。为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我省准备再次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目前调整方案已经形成,近期将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三、重点突出,点面结合,行业联动,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力搞好全省性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实施全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2005年省政府批准实施《辽宁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计划到2010年,全省削减地下水开采量5.17亿m3,使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海水入侵得到有效遏制。两年来,全省各地以地下水超采区、管网区、海侵区综合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强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地下水保护行动取得良好进展。2005年和2006年全省共依法查封地下水自备井743眼,削减年取水量3785万m3,超额完成了预计实施计划。锦州市实施了防止海水入侵工程,辽阳市开展首山漏斗区回灌工程立项与可研工作,大连市启动了旅顺口三涧堡、长海县三观庙地下水截潜工程。各地加强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通过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否决了10余项大中型地下水取水工程,每年少开采地下水6000万m3。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我省地下水超采和海水入侵恶化趋势得到一定的控制,全省没有发生新的地下水超采问题。二是建设全省取水远程实时监测网络系统工程。该工程于2005年启动,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建成了省中心、13个市分中心、434个监测点,对163个取水大户、260个取水工程实现了远程实时监测,监测水量达到7.18亿m3。这项工程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取水无计量、计量不准确的问题,提高水资源费的收取率,监控和防止取水违章行为发生,促进了计划用水管理,取得了十分显著的节水效果。三是全面推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自2005年至2006年,全省共对130多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论证领域涉及水利、能源、化工、公共供水等多个行业,论证范围不仅包括直接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还延伸到取用中水、海水、矿坑排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建设项目。通过水资源论证限制了高耗水、重污染、不符合节水政策的建设项目上马,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这两年,我省新、改、扩建设项目共申请取用水总量近5亿m3,我们本着限制开采地下水、合理利用地表水、鼓励使用非传统水源的原则,对这些建设项目进行了用水配置,其中地表水(从已建成的水库取水)占65%,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占25%,地下水占10%,既满足了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项目的用水需求,又促进了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四是积极开展初始水权分配和水权制度研究工作。为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我省配合水利部开展了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项目、中日合作太子河流域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研究项目和中英合作水资源需求管理援助项目。我省把这3个试点项目都安排5个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既有利于探索以流域为单元实施水权管理经验,又支持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各试点市政府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作为第一批国家级试点,大连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经过3多年的努力,大连市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我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实践经验。鞍山、本溪、阜新、辽阳、朝阳5个省级试点的建设工作自2005年开始实施。去年,鞍山市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新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两年多来,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建设规划,这5个试点市政府批准了本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在制度建设方面,5个试点市制定出台了节水管理办法、节水型卫生器具认证推广办法等规章制度11项;在规划科研方面,5个试点市开展了水资源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水资源综合规划、雨水利用实用技术研究等专题项目17项;在工程建设方面,5个试点市实施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示范项目48项。

(三)加快重大节水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农业节水。农业是我省的用水大户,用水量占总量的65%。我省现有大中型灌区77处,有效灌溉面积750万亩。这些灌区已经运行多年,老化失修严重,用水效率低,效益衰减,约有30—50%的建筑物需要更新改造。近些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的支持下,我省对东港、营口、灯塔、大洼、玉石、开原、盘山、浑沙等7个大型灌区进行了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对浑蒲、千山、石佛寺、元宝山、三岔河、沈抚、大清河、凡河、辽阳等9座中型灌区进行了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在45个县(区、市)建设了70多个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经过几年的努力,部分灌区改造工程和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发挥了巨大的节水效益和经济效益。据初步统计,全省大中型灌区改造后,增加了输水能力,节约了用水量,新增、恢复灌溉面积3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50万亩,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2亿公斤,每年节水1.8亿m3,使全省农业灌溉用水实现零增长。二是从重点行业和用水大户入手,加大工业节水的技术改造力度。在钢铁行业,推进鞍钢、本钢、营口中板等重点企业的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完成焦化酚氰处理系统、选矿废水等重点污水处理回用项目27项,形成节水能力4万m3/日。在电力行业,辽宁清河电厂建设了冷却水系统闭式循环改造工程,实现年节水4000万m3;辽宁铁岭电厂采用循环水加酸处理新工艺,实现年节水180万m3;朝阳发电厂建设了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达到97%,发电水耗降低到每万千瓦时35m3。在石油石化行业,在7大炼油厂推广应用串联用水系统、反渗透水处理、冷却水高浓缩等技术,使单位产品用水量下降了15%。据统计,2006年,全省工业实现年节水1.3亿m3,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2005年下降9.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已达到73%。三是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输配水效率和供水效益。全省已有9个市进行了部分管网改造,降低了管网的漏损率,年节水近2600万m3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不断开拓创新,总结经验,加强交流,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向兄弟省学习,进一步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搞好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作者:
  
相关新闻:

 
无标题文档


新闻 | 资讯 | 商务 | 文化 | 社区 | 服务 | 出品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管信箱:webmaster@chinawater.com.cn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