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月23日讯 (记者 李先明 陈锐)在今天上午举行的2007年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国家防办对在2006年防汛抗旱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广东、广西、福建等12个省(自治区)和珠江水利委员会防汛抗旱办公室进行表彰。
2006年,我国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台风、洪涝和干旱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防总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早部署、科学调度,各地、各部门高度负责、密切配合,广大军民顾全大局、顽强拼搏,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积极支持,依靠我国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有效管理,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战胜了正面袭击的超强台风灾害,战胜了局部地区严重的洪涝灾害和历史罕见的极端干旱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夺取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在严峻的防汛抗旱斗争中,各级防办始终处于防灾减灾第一线,广大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守岗位、忘我工作,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确保我国防汛抗旱减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为保障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防办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坚持依法防洪,科学防洪,大力推进防汛抗“两个转变”,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各级防办都要向先进防办学习,弘扬伟大的’98抗洪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勇于奉献,顽强拼搏,为夺取防汛抗旱工作新的胜利而努力工作。
国家防办田以堂副主任宣读了国家防办关于表彰全国先进防办的决定。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