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陆桂华发言


2006-05-28

 

实践治水新思路 

努力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地处东部沿海地区,国土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2005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83万亿元,占全国的10%,财政总收入超过3000亿,人均生产总值突破3000美元。近年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我厅紧紧围绕江苏“两个率先”、“和谐江苏”和生态省建设的大局,以贯彻新《水法》为重点,认真实践治水新思路,努力促进全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构建水资源管理三大体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江苏是著名的“江南水乡”,国土面积较小,经济发达,水环境承载能力脆弱;本地水资源不足,过境水资源相对丰沛;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匹配。近年来,我厅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的需求,积极构建现代水资源管理体系。

    1、努力构建现代水利工程体系。我省境内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等大型水体并存,地属长江、淮河、太湖三大流域。经过建国以后50多年持续不断的建设,江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水利工程体系,形成水利固定资产700多亿元。近年来,在充分发挥这些水利工程防洪、除涝、供水等传统功能的同时,我们赋予其新的功能和内涵,统筹考虑解决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和水景观等问题。实施了南京外秦淮河综合整治、无锡五里湖和梅梁湖生态修复、苏州西塘河引水工程、宿迁市废黄河整治等一大批环境水利工程;利用江水北调、东引工程体系满足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需求,保证河湖生态水位和流量;多年连续实施“引江济太”调水,改善太湖地区的水环境;多次成功利用水利工程科学调度减轻淮河上、中游污水对洪泽湖的污染,保障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

    2、努力构建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体系。针对我省湖泊退化、非法圈圩、污染严重等问题,出台了《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由省政府公布了《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对列入名录的湖泊全部编制保护规划。针对我省用水效率不高、浪费较严重的现状,我厅编制了《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并由省政府批准施行;发布并修订了《江苏省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针对地下水超采严重、引发地质灾害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发布了全国首部地方标准《地下水开发利用规程》。针对我省水污染较为严重、水环境承载能力脆弱的特点,由省政府批准了《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水功能区管理规定。针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势不断变化的实际,我省修订了《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出台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的实施办法。这些地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修订或出台,既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也有力规范了全社会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为。

    3、积极构建水资源行政管理体系。在生态省建设中,我省将单位GDP水耗、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地下水超采面积比例等指标纳入考核,每年由省政府组织对地方政府考核并发布公告,提高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权威性。我厅已将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作为江苏水利的中心任务,每年确定水资源管理工作重点,既有量化指标,又有工作责任,纳入对各市的年度水利工作考核目标。积极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方向流动;通过完善水功能区管理、排污口审批等制度,提高水资源保护水平。同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十五”期间,我省累计投入1.55亿元用于江苏水利信息化建设,建成了省、市、县三级主干网。启动建设了苏北地区水资源配置监控调度系统;投入800余万元推广IC卡等先进计量设施,建立“先交费、后用水”的先进管理模式;建设了省级取水许可与地下水管理系统和水资源、水环境基础数据库,在部分地区建成了取水在线监测系统。

二、以水功能区管理为重点,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

    近年来,我厅认真落实《水法》赋予的水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综合管理。一是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管理。2003年完成水功能区划分,并在全国首先采用水利、环保部门联合报政府审批的模式,为区划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基础。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连续三年开展了水功能区确界立碑,界碑规格分别采用了2米×1.4米和3米×5米,累计投入经费900余万元,起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对重点水功能区完成了纳污能力计算,并依法向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按月开展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并发布通报。二是加强重点水功能区的生态治理。针对部分水功能区水生态功能退化、污染严重的状况,我省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对苏州的城河、南京的秦淮河、无锡的梅梁湖和五里湖、扬州的沿山河、泰州的凤凰河等重点水功能区,结合实施城市防洪工程进行整治,建设了一批集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为一体的城市水利工程,成为城市最亮丽的风景;对淤积严重的县乡河道全面疏浚,恢复河道的水功能,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对重点水功能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全面完成了普查登记并进行监测,组织编制完成整治规划。三是认真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以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努力提高全省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认真组织编制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近期即将完成并报省政府批准施行;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全面调查饮用水源地现状,并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南京、盐城等市水利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对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通过改变航道、封堵排污口、搬迁污染企业等多项措施,改善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全省各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水利系统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我厅制定并发布了《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从组织体系与责任、信息传递、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以及水质应急监测和水利工程应急调度等多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同时,积极争取饮用水源地保护地方立法,《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

三、以苏锡常禁采为重点,全面加强地下水管理

    上世纪80年代,苏锡常地区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出现了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影响了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对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经过五年的艰苦努力,至2005年底,圆满完成了省人大规定的禁采目标任务,累计封填深井4745眼,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目前该地区地下水水位上升区和稳定区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提高到99%,地下水漏斗面积从2000年的5500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1468平方公里,三市市区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每年10毫米左右,外围地区地面沉降速率总体趋于稳定。同时,地下水禁采还带动了区域供水、节水改水,五年累计形成300多万吨/天的供水能力,实施节水技改项目128项,累计压缩地下水开采量近9亿立方米,全面提高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管理水平。这项工作在全国创造了四个“第一”:以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地下水禁采工作的目标、程序、措施和要求,全国第一;在1万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地下水全面禁采,五年累计封井4745眼,区域覆盖范围之大,数量之多,为全国首创;五年投资110多亿元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区域供水,在全国首开先河;全面建设地下水和地质灾害监测体系,监测手段和监测范围全国领先。省人大、省政府都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同时,我省认真吸取苏锡常地下水禁采的经验和教训,全面加强其它地区的地下水管理。完成了全省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分并经省政府批准;各市编制完成了五年地下水压采计划,2010年前压缩至可采总量范围以内。全面实现地下水计划管理,每年初由省水利厅下达地下水年度开采计划,逐级落实至每眼深井,不定期组织检查和互查。积极通过调整和优化水源结构、节水技改等措施,努力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对部分水源替代到位地区的深井进行了封填。除苏锡常地下水禁采区外,地下水开采量已从2000年的12.5亿立方米下降至2005年的7.7亿立方米。

四、以载体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统一部署,我省提出了以载体建设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即将节水型社会分解为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区等载体,分类指导,全面推进。一是全面加强规划。编制完成了《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完成了《江苏省节约用水规划》、《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思路与对策》等专题研究;调研起草了《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初稿。二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徐州和张家港两个市已确定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试点规划已经水利部审查批复。全国人大蒋正华副委员长去年到江苏视察时,对张家港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我省还确定了第一批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县)。从2002年起,全省各级开展企业节水技改示范工程,目前已累计完成760多个示范项目,涵盖了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通过试点、示范,积累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验和技术,创造了成功典型,也推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开展。三是积极培育各类节水型社会载体。节水型农业方面,结合灌区改造工程,推广湿润灌溉、控制灌溉等节水技术,积极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节水型工业方面,会同省经贸委创建节水型企业30余家;经全国节水办同意,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节水型产品认定工作,认定和发布了一批节水型产品。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区方面,组织开展了“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家庭”、“节水型高校”等创建活动。苏州市计划投资1亿元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并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计划2008年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盐城市在响水县花园小区等部分有条件的居民社区,开展节水型社区创建试点。经过努力,“十五”期间,我省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得到较大提高,万元GDP用水量从2000年的351立方米下降至2005年的283立方米;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农业用水占全省总用水量的比重下降9个百分点。

五、以水资源费征收为重点,逐步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我省从1994年开始征收水资源费,最初标准较低。为此,多次调整征收标准。2001年,苏锡常地区地下水资源费调整至当地自来水分类到户价;全省地表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01元调至0.03元。2004年,全省地表水资源费调至0.13/立方米,地下水资源费除苏锡常地区外调至平均0.80/立方米。同时,不断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2002年,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5年,出台了《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和上缴方式等,并明确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源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资源管理和奖励等方面。各级水资源费征收部门积极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经济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征收水资源费7.7亿元,既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又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经费保障。

六、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

    根据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改革水的管理体制的精神,我省积极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上一轮机构改革全面理顺了节水、地下水管理的职能。自200011月全省第一家水务局-金湖县水务局成立以来,全省已有宿迁、苏州、淮安3个地级市和34个县(市、区)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管理,占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50%以上。各级水务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认可。苏州市水务局自2002年成立以来,对原来分部门、分行业的涉水事务进行统一规划,完成了《苏州市城市防洪规划》、《苏州水网水质改善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苏州市水资源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市性的排水规划、供水规划和河网整治规划,并实施了一批城市水环境整治、供排水、节水工程,发挥了水务统管的体制优势。宿迁、宜兴、东台、溧水、武进等地水务部门积极实施区域供水,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条件。大多数水务局积极探索和实践水务市场化运作,广开投资渠道,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的水务投融资体制, BOTBT、转制、拍卖、贷款、利用国债、提取土地出让金等多种融资形式在各地水务建设中都有实践。目前,水务一体化改革的理念普遍得到社会认可,在城市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七、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重点,不断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

    近年来,我省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重点,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开展各项规划。2002年我省启动了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省厅成立规划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负责规划编制,取得了一批成果。完成了调查评价阶段的工作,并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了生态环境需水量研究、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水价对需水的影响、节水指标与节水潜力研究和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方法等专题。张家港、太仓、常熟、江阴等地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高水平地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得到了一致好评。同时,还完成了节约用水规划、南水北调城市水资源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一批规划,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指导。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科技创新,完成了水利部科技创新项目“生物-生态技术治理新沂河污染河水示范研究”;利用国家863“十五”重大科技专项,无锡市开展了太湖水污染控制与水体修复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苏州市和镇江市实施了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的专题研究;宜兴开展了横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并列入水利部水源地保护试点;无锡市编制完成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已通过水利部组织的审查,正在积极申报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

    总结近年来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经验,我们认为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治水新思路的指导。1998年以来,新一届水利部党组着眼于宏观形势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出了治水新思路: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治水新思路为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

    二是法律法规的支撑。以2002年新《水法》出台为契机,我省也修订或出台了一批配套法规和规章,各地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如《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苏州市供水管理办法》、《徐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提高了水资源管理的权威,规范了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

    三是制度创新的保障。近年来我省建立和完善了一批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排污口审批制度、企业用水考核制度等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力保障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是典型示范的引路。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坚持典型示范引路,逐步推广。苏锡常禁采分五年实施,逐年积累经验,圆满完成任务;节水型社会建设从节水技改、节水型企业创建开始,逐步形成载体建设;水资源费调整征收标准,为提高征收到位率,大力推广IC卡等先进计量设施,并积极运用行政、法律、科技、经济等多种手段;水生态保护方面,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和专题研究,掌握关键技术。这些做法既积累和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也充分发挥了科学指导、分类指导的作用。

    我们虽然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些成效,但与江苏“两个率先”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厅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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