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局副局长严正发言


2006-05-28

 

完善法规  创新机制

深化和推进城乡水务统一管理工作

海南省水务局

 

    海南地处热带,高温多雨,水资源比较丰富,生态环境良好,为海南生态省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独特的海岛型地形地貌,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河短流急,春旱秋涝几乎年年发生,区域性、工程性缺水问题仍很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用水矛盾逐渐显露,水环境压力逐步加大。

    海南岛为独立的海岛水系,不论现在还是将来,其社会经济用水问题只能依靠自身的水资源解决。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国家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水利部新的治水思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省深化和推进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与时俱进,着力构建水务管理体制

    我省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从2001年开始实施。几年来,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指导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04年底,全省18个市、县全部成立水务局,初步构建了省及市、县二级水务管理体系。新组建的水务局不仅承担了原水利局的全部水行政管理职能,还增加了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职能。在构建全省水务管理体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总体部署,层层推进

    2001年初,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水的管理体制”的精神和水利部新时期的治水思路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及时谋划,对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组织有关人员到黑龙江省、深圳市学习推行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局党组提出了全省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先易后难,层层推进,紧抓机遇,突破市县。20014月,三亚市(地级)率先组建了全省第一家水务局,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其他市县水利部门也积极行动,以各种形式向市县主要领导宣传,先后组织调研组到兄弟省市和三亚市学习、调研,并对本市县水务改革问题进行研究。在省政府尚未做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决定之前,全省就已有11个市、县先后成立了水务局,为全省水务管理体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3514日,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机构的通知》,决定撤消省水利局,成立省水务局。114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全省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将市、县水利局改组为水务局。2004年底,全省所有18个市、县都挂牌成立水务局。至此,全省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2、加大宣传,争取支持

    体制改革特别是部门间职能调整,是一个既敏感又十分复杂的命题,必须取得领导层尤其是主要领导的重视。我们深深认识到,要取得领导重视,必须先“重视领导”。为此,我们紧紧抓住“三个机会”:一是利用陪同省委、省政府领导检查水利工作、参加会议、汇报工作等机会,大力宣传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使省领导意识到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好处;二是利用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的机会,向市县主要领导大力宣传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优越性;三是利用水利部有关领导来琼检查水利工作的机会,通过部领导向省领导宣传水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国内外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的情况。

    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引起省领导对水务一体化改革情况的关注。原省委书记王歧山上任之初,在调研水利工作时,就提出要加快全省“水网”体系建设步伐,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省委书记、省长汪啸风在2003年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海南要在管水体制上大胆创新,要健全和落实政府水务机构管理职能,坚持城乡统一管水。正是因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才使得这项改革顺利实施。

3、立法先行,明确职责

    为了从法律上确立城乡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将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内容固定下来,以便理顺城乡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分部门多头管理问题,省水务局成立后,我局着手对《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进行修订,2003年底向省法制办上报《水条例(修改送审稿)》。由于环境资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水条例(修改稿)》涉及的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一些职责分工分歧较大,且考虑到城市排水、污水处理与城市建设关系较为密切,因此,在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水条例(草案)》中,将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内容界定为: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经济特区防洪、排涝、水源、供水、用水、节水、中水回用等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水条例(草案)》时,部分常委对送审稿界定的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内涵提出异议,不予通过。为此,省人大法制委、法规室和我局有关人员先后到上海、安徽、吉林、黑龙江、大连等省市进行立法调研。调研后,调研组在省人大刊物《立法参考》上发表专题文章《上海、安徽、黑龙江等省市水务改革及立法的实践与启示》。文章认为:将城市排水、污水处理从水务管理职责中分离出来不能体现一体化管理,仍残留了部门分割、城乡分割管理模式的痕迹,既不利于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也不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应当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其内容。

    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汪啸风在听取《水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汇报时指出,实行涉水事务统一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体制,发达国家早已实施,国内有些省份也在试行,作为经济特区,我省应大力推行。因此,《水条例(修订草案)》二次修改稿中明确规定:“本经济特区实行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经济特区防洪、排涝、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86日,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水条例》时,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界定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认可。本次常委会对《水条例》进行表决时,全票通过。

二、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水务各项工作

1、调整机构,完善水务管理机制

    城乡水务统一管理要求我们的工作领域从农村水利向城乡一体化水利转变,从传统的工程水利向创新发展的资源水利转变,工作方式从封闭型、单一型向开放型、系统型转变。新的体制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与之相对应的水务管理机构,才能满足工作要求。为此,我局在职能设置时,将原农村水利处改组为供水节水处,该处职能由单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转变为负责全省城乡供水、节水工作。市县水务部门也相应调整机构,如海口市水务局下设供水排水科,主管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内设机构的调整,为履行涉水事务管理职责奠定了基础。

2、完善规划,奠定水务发展基础

    调整完善规划是实现职能转变的基础工作。在推进水务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同时,按照人水和谐、可持续发展思路,我局及时制订适应海南总体发展战略、发展目标的水务规划,谋划全省水务发展的格局和重点。先后编制完成了《海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海南省水务改革与发展“十一五”规划》、《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十一五”建设规划》等一批水务综合及专项规划。在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过程中,我们始终围绕水务一体化管理这根主线,在规划中将生态用水摆在突出位置,采用国际通行方法,结合海南特点提出最小生态需水、适宜生态需水预测的方法和标准,制定了生态用水优先和生态用水与农业用水并重等多种需水预测方案,为生态省建设在水资源领域给出了量化指标。

    海口、三亚两市水务局根据职能调整,及时组织编制本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供水规划、节水规划、排水规划、污水处理规划,为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3、统筹兼顾,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一是统筹城乡供水。我局提出以区域水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的发展理念,以城镇供水带动农村供水,加大城镇自来水向周边农村的辐射范围,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在制定城镇供水规划和供水网点的布局时,统筹考虑供水水源、重点城镇和人口密集区等各方面的情况,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整合现有城乡供水资源,根据各市县国民经济及供水发展需求,每个市县配套完善和规划建设数个中心水厂。如定安县统筹考虑城乡、区域供水,近几年配套建设了三个中心水厂,北部定城镇是县城所在地,新建的县城中心水厂有效解决了县城生活、生产供水;中部的雷鸣水厂供水范围为长期饮水困难的雷鸣镇5个村委会1万多人;南部的安良水厂解决了玄武岩地区的4个乡镇、3万人的饮水困难。琼海市自来水厂将供水范围扩大到饮水困难的博鳌镇,万宁市自来水厂修建了一条长12公里的供水主管道,为北坡地区96个自然村、4.6万人提供干净卫生的自来水,这些都深受当地百姓赞誉。

    二是组织实施分类供水工程。三亚市三亚湾长达17公里的绿化带原用自来水灌溉,水费1.2/立方米,既浪费水资源,又不经济。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后,三亚市水务局筹划直接从汤他水库引水灌溉。这种分类供水的方法,既能体现优水优用,降低用水成本,又能增加水库管理单位的收入。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4、加强协调,推进水务管理职能到位

    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我们十分注重协调与省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原省建设厅承担的城市供水、节水职能划入后,我局意识到:城镇供水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较新的领域,既缺乏相关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又无资料积累。为了做好衔接工作,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有关处室人员到省建设厅拜会该厅主要领导,希望今后在水务一体化管理中城市规划区内的涉水事务、尤其是城市供水方面,能得到该厅的支持和配合。建设厅主要领导表示完全拥护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涉水事务统一管理这一重大决策,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涉水事务,该厅将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之后,我局会同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管理职能调整移交的通知,明确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管理职能由各级水务部门履行。此外,省政府还专门致函建设部,告知我省已实行城乡水务统一管理,并恳请建设部对我局负责的城市水务管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各个层面的沟通和联系后,水务部门和建设部门的关系得到理顺,全省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工作正在有序地开展。

5、强化管理,创建人水和谐的水环境

    水环境是生态环境的核心,创建人水和谐的水环境是水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海南生态省、健康岛的基本要求。为此,我局不断加大水生态保护工作力度。

    (1)完成全省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根据珠江委的总体工作部署,20057月我局及时启动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200512月编制完成了《海南省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分析研究报告》,今年16日该报告经由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召开的专家审查会审查通过,得到专家组及本省相关厅局代表的好评。该项工作的完成为制定水资源保护对策和措施提供了基本依据。

    (2)着力营造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遵循人水和谐、以人为本的治水理念,统筹考虑水利工程、防洪工程建设与城市景观的协调关系,合理规划,规范建设,真正把城市水利建设成为清水绿带、环境优美、风景怡人的体现现代化水平的工程设施。如三亚市东、西河综合整治以及定安县定城防洪堤建设中,均将河道整治、堤防工程建设与城市景观结合起来,建成了绿色长廊、亲水泊岸、文化广场等新景区,成为旅游新景和居民休闲的好地方。今年4月,海口市水务局启动了两湖四沟的清淤工作,进一步改善和美化城市水环境。

    (3)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海南省水功能区划》,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工作,利用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的技术设施加强对江河湖库及重点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在2004年持续至2005年上半年的干旱时期,基本保证了城乡供水安全。积极组织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在督促海口市完成龙塘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同时,多方筹集资金,启动了松涛水库、赤田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目前,松涛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区划报告基本完成。

6、创新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我局及部分市县不断加大水务市场的培育力度,拓宽水务企业投融资渠道。三亚天涯水业集团是一家拥有3个水厂、供水规模23.5万吨/日的企业。近年来,为了满足国际滨海旅游城市不断增长的供水需要,该公司贷款建设三大水厂现代化的水处理及供水设施,致使公司负债率高达95%。为了盘活存量资产并偿还债务,该公司已向中法水务集团出让50%资产,以出让资本还贷。通过引入跨国集团合作,提高公司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和管理、经营、服务能力。海口市近期准备组建水务集团公司,以盘活存量资产,壮大水务产业。

三、加快发展,谋划水务工作新蓝图

    水务一体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是治水思路和水资源管理体制、管理理念、工作领域、工作重点的重大转变。我省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初显端倪,但也存在着法规不配套、关系不协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和一些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落实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调整思路,转变观念,从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向全面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转变,从建立水务管理体制向构建水务运行机制和水务法规体系转变,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开创我省水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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