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抓住机遇,狠抓落实 大力推进水利工程水价改革


2006-02-17

抓住机遇,狠抓落实

大力推进水利工程水价改革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系,是实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基础保障,也是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水的重要经济调控手段。多年来,我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工作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我省水价改革和节水工作进行研究。我厅积极遵循新时期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加大水价宣传力度,狠抓资产评估和供水成本核算等基础工作,并结合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水利投融资改革、小型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水费的计收管理,初步构建了具有我省特色的水价形成机制。
  
  一、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是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的基础资源。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紧缺的国家,云南省的水资源总量十分丰富,2003年人均拥有的水资源量为3884立方米。但是,由于我省水资源与人口、耕地资源分布不匹配,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衡,导致人均占有水资源量较低。滇中大部分地区70-80%的降水集中在雨季6-10月,冬春雨水不到年降水量的10%,滇池流域人均水资源量由20世纪九十年代的每人306立方米降低到276立方米,已成为水危机地区。我省缺水最严重的是昆明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足300立方米,仅相当于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1%。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我省很多地区还存在大水漫灌等落后的灌溉方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严重,加剧了水资源的紧缺。随着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压力将越来越大。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产业。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都是依靠政府投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行水利供水体制不顺的矛盾日愈突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是价格和水利主管部门共同面临的紧迫任务。
  
  2003年前,我省各地虽然也进行了一些水价改革的尝试,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全省发展不平衡。从整体上看,各地水价改革步伐差异较大。水价改革的不平衡,增加了矛盾,影响了水价改革的深入发展。二是绝大多数工程水价到位率低。从全省平均情况看,农业水价到位率不到30%,非农水价到位率为70%左右。三是水价形成机制不尽合理。现有水利工程水价核定时,虽按有关规定要进行成本核算,但供水成本不实,不能完全按现行的水价改革政策确定水价。四是水价调整机制不灵活,价格形式单一。水利工程水价的调整普遍存在价格调整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的问题。水价不能根据供水成本的变化适时调整。价格形式也比较单一,水利工程不论规模大小和经营方式,实行统一定价,缺乏灵活性。五是水费使用不尽合理,背离水价改革的目的。部分地区和单位水费收入有了大幅度增长,但有些地区水费还由财政统筹,挪用现象严重。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不但制约了水利事业的发展,也挫伤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继续深化水价改革的积极性。
  
  二、深化水价改革,促进水利工程资产管理良性发展
  
  自2003年《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办法》出台以来,我省水价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水价改革目标明确,成效显著。
  
  (一)制定和完善了水利工程价格管理的政策
  
  我省的水价改革工作起步较早, 1997年以省政府41号令发布了《云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1月,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第4号令,我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及时进行调查研究,科学制定了符合我省省情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办法》。省水利厅根据《实施办法》,及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办法>的意见》,2005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以云政办 发[2005]170号文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于推动我省水价改革,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水利供水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对于抓好水价改革起了关键性作用

  水价改革是事关水利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大事,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水利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水管单位摆脱困境和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几年来,省厅把水价改革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今后几年水利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每年在与各州市水利(水务)局签订的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任务责任书中,都明确了水价改革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年终纳入考核。省厅确定2004年水价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推进非农业用水水价改革,城市(镇)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等非农业供水价格全面上调,力争上调20%以上。2005年再继续扩大水价改革试点单位100个。在完成正确测算成本、合理确定水价上报方案工作的基础上,力争非农业供水水费收取率达到核定价格的80%。各地对水价改革工作极为重视,部分州市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省、州(县)价格、财政等部门对我省水价改革给予了大力支持,宏观上出台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科学指导我省水价改革,微观上密切配合水利部门共同组成工作组实施水价成本核算。
  
  (三)加强宣传,增强了“水是商品”的共识
  
  近几年,我省各地水利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开展了以《水法》、《云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办法》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水价改革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昭通市在人员较集中的广场举行《水法》、《云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办法》的咨询活动,印发水法规传单5000多份,出动宣传车30多车次。还成立农业水价改革宣传组,深入各县区、乡镇作水价宣传指导,收集农户用水意见、建议,反馈指导水价改革。
  
  (四)制定水价改革规划,确定水价改革目标任务及步骤
  
  2005年5月,省厅组织人员编制了《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六年规划(2005年-2010年)》,下发了《关于组织编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六年规划的通知》,要求各州市水利部门认真做好水价改革六年规划。《规划》确立我省水价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要求,通过采取水价这一经济手段调节水资源的供求关系,引导用水户自觉调整用水数量、用水结构并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在全社会优化配置水资源和建立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应遵循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绩效挂钩的原则,通过贯彻执行《水价实施办法》,加强对水价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增强水商品意识,实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推进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和季节浮动水价及两部制水价制度,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以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水价。
  
  三、2003年至2005年水价改革取得的成效
  
  在各级水利部门的努力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支持下,通过近三年的改革,我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工作初见成效。一是规范了资产划分、资产价值重估、成本测算等一系列基础工作程序,为下一步水价改革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曲靖等部分州市现已完成了县管以上小(一)型以上的蓄水工程,0.3m3/秒以上的引水工程,2000kw及以上的提水工程的资产划分、供水成本测算等基础性工作,保山市完成了全部纳入水价改革的水管单位的成本测算,并将水价调整请示报当地物价部门待批。二是水利工程供水水价得到调整,无偿用水或水价过低的现象有所改变。全省非农供水水价得到大幅度提高,工业用水平均水价达到每立方米0.35元,占核定供水成本92 %左右,江川茶尔山、昆明西北沙河水库等部分水管单位水价已达到核定供水成本,合理赢利的水平;自来水厂用水平均水价达到每立方米0.25元,占核定供水成本76%,昆明市主城区松花坝水库、宝象河水库、大河、柴河水库、红坡水库的源水价格经过今年11月8日价格听证后将上调为每立方米0.43元,占核定供水成本的96%左右,昆明宝象河水库生活供水改革水价占核定供水成本的113%。农业用水平均水价为每立方米0.043元,水价占核定供水成本38%左右。三是水费收取率有所提高。全省农业水费实收率平均达到65%左右,玉溪、丽江、大理等部分试点单位水费收取率达到了100%,昭通渔洞水库今年水费收入突破100万元。四是通过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一方面维护消费者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另一方面也通过水价听证的形式向消费者宣传了水价政策,提高水价的透明度,让消费者用水放心,明白交费,有效地解决了中间环节的乱加价、乱收费和乱摊派现象。
  
  四、初步构建了我省特色的水价形成机制
  
  水价形成机制的基本特点是构建水价核定的制度平台,包括水价政策的配套措施,抓好资产价值评估等基础环节;正确核算成本;科学合理的水价上报方案;根据成本、市场及供求关系变化适时调整水价。可以说,通过几年的改革,现阶段我省各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申报核定流程规范,配套统一,初步建立了符合我省省情的水价形成机制。
  
  (一)分类水价体现我省省情
  
  面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我省提出现阶段水价改革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以城镇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供水为重点,对农业水价改革,在适当提高价格的同时,重点放在整顿农业供水末级渠系的水价秩序,提高水费实收率。对不同地区、不同水质、不同用水制定灵活的水价,运用市场手段,通过经济杠杆调配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昆明市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直供水价的方式,建立供用水关系,签订合同,把水库水直供用水户。西山区西北沙河水库与云南铜业公司签订供用水合同,将水库水直供云南铜业公司作生产用水,水价为0.5元/立方米,年保证供水不少于100万立方米;西山区三家村水库与西山监狱签订供用水合同,将水库水直供西山监狱作生活用水,水价0.8元/立方米,年供水20万立方米;官渡区源清水库与阳光高尔夫签订供用水合同水价0.9元/立方米。昭通市2005年农业用水平均水价上调了33%,城镇生活用水上调50%。威信扎西水库城市供水从不收费一步到位,每立方米收0.3元。全市水价改革效益明显,仅昭阳区今年6月收取水费60万元,是水价改革前全年的2倍。宾川灌区管理局对水资源比较丰沛、农业生产用水有保障的地区,由供用水双方协商定价,签定供用水协议,按协议供水收费;对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后的抽提灌水利工程和农民个人或联户投资兴建的民营小型水利工程,水价逐步放开,由经营者与用水户随行就市自由定价。此外,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和推行“丰枯季节水价”、“两部制水价”等科学的计价制度。祥云县对水资源紧张的地区水价实行丰、平、枯水季节水价,价差或浮动水价不低于0.07元/立方米。
  
  (二)分步到位水价符合我省民情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边疆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地对水价的承受能力不同,加之受传统计划体制的影响,水价改革,尤其是农业水价改革更是困难重重。各地在进行水价改革时,均注意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的方针。部分州市采取一次听证,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办法推进。丽江市宁蒗县、永胜县是国家扶贫县,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低,承受能力弱,若水价一步调整到成本水价,农民无法承受,既不现实,也不切合实际,因此永胜县在确定水价时,即考虑了供水成本,同时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按照“逐步理顺、时时调整、分步到位”的原则,计划2005年到2008年农业供水价调整到成本价的30%-50%,非农供水价调整到成本价的80%以上,2010年非农供水价调整到成本价,2012年农业供水价调整到成本价。曲靖灌区在2004年水价调整的基础上,2006年一季度拟进行再次调整。
  
(三)水价成本测算科学准确,资产价值评估适时有效

成本是决定水价的一个重大因素,核定供水生产成本和费用是水价调整最重要的基础,制定水价要做到科学合理,必须要确保供水生产成本和费用核算结果的真实性。我省的水利工程大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其中有相当部分工程经过了除险加固,加之部分水利工程是由国家投资、群众投劳的,建设年代的不同,投资的成本差异巨大,再用历史成本来进行成本测算,显然不妥。在水价改革中,我省十分注重资产价值评估工作,部分水利工程还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曲靖市富源石坝水库未评估前水利工程综合供水成本每立方米为0.11元,评估后水利工程综合成本每立方米为0.26元,师宗县东风水库进行资产评估后,固定资产原值由原来的1392万元评估为45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由原来的1030万元评估为3144万元。通过资产价值评估,水利工程价值得到重新认证,成本得到真实反映,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为配合水价改革工作,针对成本核算工作量大的状况,为减轻基层单位的工作量,2005年年初由省水利厅组织开发研制了一套水价成本核算软件,并统一组织、对各地水管单位和物价部门开展了三期共400余人的培训。各地利用此套核算软件认真开展供水成本测算,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水价听证民主求实

  听证会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供水价格调整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消费者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推行价格听证会、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制度,已成为水价调整的一个工作程序。几年来,曲靖、楚雄州、玉溪、昆明市、保山市等州市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主持下均召开水价听证会。今年7月,楚雄州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决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把水价的调整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召开了楚雄州元谋灌区水价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开得很成功,各参会代表围绕水价改革这个主题从不同角度对调整方案作了发言,肯定了水价改革工作势在必行,同时提出了稳步实施等合理化建议。另外在水价的听证过程中,通过论证和发放《致用水户的公开信》等方式,在调整水价的同时,又宣传了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水价改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代表们对用水交费、适当提高水价形成了共识。
  
  (五)加强水费计收管理

  改造计量设施及加强水费的计收管理工作,也是水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我省末级渠系不配套,计量设施不完善,特别是农业水费普遍实行按亩收费,水费与用水多少没有直接关系,导致农民和水管单位没有节水积极性,普遍采用大水漫灌方式,节水工作难于开展。省厅正逐步推行农业渠系计量设施改造试点工作。近年来,省里投入了一定的经费,用于改善农业末级渠系和建设计量设施。曲靖灌区贷款200万元购置插入式超声波流量计,重新开展对非农供水计量设施的安装,建立科学、公正的计量和合理的收费体系,年增加水费收入150万元。针对水费收取难,收取率低等问题,各地在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制定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祥云县要求供水单位持证亮照,公开收费项目及价格,收费员持证上岗收费,做到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用水户放心,杜绝各种搭车收费现象,规范收费行为,并制定和完善了水费计收办法,确保当年水费当年结算,水费实收率达到100%。临沧等州市针对当地蔗糖产业发展的状况,制定蔗区灌溉管理办法和浇灌管理实施细则,成立灌水服务组织,每次灌水后,农户签字认可,做到政府、群众、经营者三满意。
  
  五、云南省水价改革“十一五”展望

  今后5年,我厅将按照云政办发[2005]170号文《云南省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水价改革思路,根据《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六年规划》的目标及步骤,有计划的推进水价改革工作,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增强水管单位自身的造血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体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抓好水价改革宣传,为水价的调整和水费的计收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二,在2007年前,全面完成全省所有小(一)型以上的蓄水工程,0.3m3/秒以上的引水工程,2000kw及以上的提水工程的资产划分、供水成本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第三,在全面完成水价成本测算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供水体制改革、供水设施改造和整顿水价秩序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报批调整和提高供水价格。第四,继续抓好计量设施的配套改造。第五,激活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增收节支,积极转变管理职能,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管理运行机制,配备一支素质高、业务强服务好的收费和管理队伍。第六,加快制定全社会用水定额、超定额累计加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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