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作节水型社会建设主题报告


2006-09-08

    

 

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作节水型社会建设主题报告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江苏省水利厅厅长 吕振霖
(2006年9月8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在这丹桂飘香的美好季节,我们相聚在美丽的古都金陵,共同祝贺全球水伙伴中国委员会的成立,相互交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胡四一副部长的主旨演讲,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认识,拓宽了我们的工作思路。下面,我就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情况作一个发言,并求教于各位领导、专家和代表。


  一、江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客观必然性


  江苏地处江淮沂沭泗流域的下游,本地水资源严重不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320亿立方米,人均432立方米,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4,世界平均水平的1/20,而且存在时空分布不均等问题;但过境水资源丰沛,多年平均过境水资源总量9496亿立方米,是本地水资源量的30倍。为了优化水资源配置,经过50多年的规划建设,我省已经建成了较为完备的跨流域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实现了长江、淮河和太湖三大水系的互调互济,“江水北调”、“江水东引”、“引江济太”工程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然而,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江苏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战略的快速推进,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显出来:一是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我省万元GDP耗水量285立方米,远高于发达国家50立方米的水平,一般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65立方米,是日本的3.5倍、美国的1.7倍;二是水污染问题突出,水资源的大量消耗,导致废污水的大量排放,治理难度越来越大,社会成本越来越高;三是水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日趋严重,全省近三分之二的河段劣于Ⅲ类水标准,局部地区水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因此,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经成为江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


  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力看,必须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是属于可以再生的资源,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水在一定条件下,实现相互转换、自然循环,为人类永续利用。但是,水的自然规律告诉我们,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是有限度的,如果过度地开发利用,破坏了水资源自然循环的生态系统,就会影响她的可再生和可利用性,甚至危及人类对水资源利用的安全。江苏多年平均社会用水总量已经达到500多亿立方米,其中可利用的当地水资源仅占三分之一,除了利用河湖拦蓄流域上游部分来水外,越来越多地利用水利工程体系调配水资源。江水北调多年平均引江规模40亿立方米,最多年份引水70多亿立方米;引江济太多年平均调水20亿立方米;江水东引多年平均引水18亿立方米;加上沿江地区的引水,我省多年平均抽引江水规模已达122亿立方米,最大年份(1978年)高达302亿立方米。随着流域上游治理力度的加大,淮河断流的年份明显增加;由于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外供水量的增加,江苏扩大利用长江水的空间越来越小。按照江苏“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末江苏的GDP总量将达到2.9万亿[xhb1]元,是“十五”期末的1.6倍。如果不提高用水效率,成倍增加水资源消耗总量显然是不现实的。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通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调整一、二、三产业用水结构,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把水资源消耗和废污水排放有效地控制在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保证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从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来看,必须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水资源与其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复杂关系。在上世纪的八十年代,我省苏南地区乡镇工业的大量发展,导致对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高峰时期每年抽取地下水规模达到5亿立方米,结果导致大范围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严重的地质性灾害。为此,这个地区花费了十年时间,投入上百亿巨资,通过五年限采、五年禁采,实施供水替代工程,累计减少地下水开采量9亿多立方米,并形成2亿立方米的社会节水能力,才有效控制了地质性灾害的发展。目前,该地区地下水位上升和稳定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9%,地下水漏斗面积从2000年的5500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1468平方公里。江苏绝大部分地区属于平原水网地区,河湖众多,相互贯通,一条(个)河(湖)的严重污染往往波及到一个水系的水生态环境,一个点源的严重污染常常影响到一个地区的水资源质量。江苏年平均工业耗水58亿立方米左右,按照每消耗1立方米清洁水源,产生0.7~0.8立方米废污水计算,每年排放的工业废水就是48.3亿立方米。此外,城市生活污水20.3亿立方米,还有大量的农业面源污染。现实情况表明,这些大量废污水的直接或间接排放,已经明显超出水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破坏了水资源自然循环的生态条件,这是导致我省水资源、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主要原因。实践表明,越是现代工业文明社会,人类越是要控制对水资源的过度需求,维护河湖的健康生命,建立人水和谐共存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从资源占用成本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必须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人类的任何生产活动都是以自然资源的直接或间接占用为基础的。在一定条件下,自然资源占用成本体现着经济增长方式。从水资源占用的直接成本看,我省苏南水多,苏北水少,特别是在缺水比较严重的淮北地区,每年都要依靠江水北调工程系统,抽引长江水资源来缓解本地水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据测算,从长江抽引一吨水送到徐州、连云港等地,仅花费的电费成本就达0.12元,如果再加上其它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成本,每吨水资源成本在0.30元以上。如果用这样的水价计算成本,按每亩水稻耗水800立方米测算,再加上末级电站直接送水到田的成本,每亩水稻的供水成本在300元左右。只不过这些供水成本大部分是由政府买单,而不是生产者承担的。工业和生活用水的高额消耗不仅直接增加生产成本,而且必然带来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需要兴建大量污水处理工程。据有关方面测算,每处理1立方米污水大约需要1.2元左右的成本。可见,节水直接、间接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十分显著。


  从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水和谐关系看,必须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也是承传人类文明的文化之源。江苏地杰人灵、人文荟萃、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而这一切都与江苏的“水”有着天然联系。长江,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她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巨大的水资源,而且为我们创造了无限的财富和文化;在淮河流域,历史上就有“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的美誉,千百年的淮河治理,推动了淮河两岸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京杭大运河的开凿,建立了南北文化及经济联系和交流的纽带,运河文化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璀璨明珠”;“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天堂”苏州的美丽更得益于“小桥流水”,…..。因此,在我们充分享受现代文明的今天,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维护江河湖泊的健康生命,建设人水和谐的美好环境,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综上所述,节水,不仅节约资源,而且保护环境;节水,是水资源自身运动规律的内在要求;节水,是江苏经济转变增长方式、创新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二、江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初步实践


  近年来,我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系良好水生态环境的要求,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优化配置和有效保护为手段,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编制“一个规划”,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江苏实际,我省组织编制了《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纲要》确立了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框架,提出了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突出了包括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水功能区划制度、排污口审批和管理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宏观和微观指标评价体系及考核体系;建立了节水型工业(单位)、节水型农业、节水型服务业、节水型城市(社区)、节水型灌区等各类行业节水载体建设的考核标准。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科学指导。


  (二)开展“两个试点”,探索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途径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的部署要求,我省确定徐州市和张家港市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单位。徐州市是资源型缺水城市的典型,张家港市是沿江工业化城市的代表,她们的试点可以为我省不同类型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经验和手段。我们通过现状调查,认真分析这两个地区不同的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在水资源短缺的徐州市,我们重点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与供水保障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在工业发达的张家港市,我们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放在推广发展循环型经济、减少废污水排放、修复水生态环境上。明确试点建设“以制度建设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行政推动和典型引导相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政府投入引导与鼓励社会投入相结合”以及“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分别指导两市编制完成了符合本地特色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并报经省政府正式批复实施。今年,我们还根据省政府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统一部署,确定了12个市、县作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试点,推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三项制度”,规范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


  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我省重点探索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取水项目办理取水许可预申请和申请率达到100%。从2002年起,我省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需按规定通过水资源论证,保证符合流域和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二是施行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制度。在定额管理方面,2002年,我省发布了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2005年,又组织进行了修订。在总量控制方面,积极推进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地下水可采总量、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取水单位用水总量的“四个总量”控制制度。在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方面,以市县为单位对单位GDP水耗指标进行考核,并列入生态省建设的考核体系;在地下水可采总量控制方面,重新划定了地下水超采区,制定了5年压采方案,计划在2010年底前将全省地下水开采总量压缩至可采总量范围以内;在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方面,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实施纳污总量控制,依法向环保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在取水单位用水总量控制方面,对企业(单位)用水实施计划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有奖,超计划用水加价”的考核奖励制度,同时普遍实行用水的“四个一”(一表、一牌、一证、一卡)管理制度,并积极推广IC卡、超声波流量计等智能化计量管理手段,推行“先交费、后用水”的管理模式。三是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省从1994年开始征收水资源费,并先后四次调增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今年,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再次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地表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13元调整至0.20元,地下水苏锡常地区按当地自来水分类到户价,每立方米平均2.0元,其它地区由每立方米0.50元相应调整至0.80元左右,加大经济手段对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力度。


  (四)抓好“四大载体”,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措施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关键是要抓好节水型载体建设,落实全社会节水措施。我们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具体分解为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区等不同类型的载体,实行分类管理、行业指导,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节水型工业。一是突出重点治理。主要抓好火电、石化、造纸、冶金、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管理。近年来,全省累计完成了扬子石化公司、东海粮油公司等667家重点耗水大户的节水技术改造,形成3.8亿立方米的节水能力,并树立了一批低耗水、零排放节水型企业的典型。二是突出重点监测。对用水的重点大户逐步实行在线监测,对长期耗水严重超标的企业,不仅累进加价,而且提出限期实施节水改造的要求。三是突出重点控制。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重点项目,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和节水“三同时”管理,促进节约、高效用水,充分挖掘企业节水潜力,促进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在全省“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严禁在水资源短缺地区新上高耗水项目。


  节水型农业。调整种植业布局。因地制宜推进节水型农业结构调整,明确提出在丘陵地区和二级以上提水高地,重点发展瓜果蔬菜、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有计划调整水稻种植面积,控制发展水产养殖。建设农业节水工程。全省累计建成防渗渠道6万多公里,其中“十五”期间建成2万公里,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5;对22个大型灌区实施节水改造,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422万亩。推广节水农业技术。重点推广水稻节水生产技术,使全省农业耗水总量大幅下降。创新农业用水管理。以灌区、干支渠、电灌站为单位,组建农民灌溉协会,加强有政府指导的合同用水管理。


  节水型城市。一是对城市用水进行总量管理,建立分行业、分产业用水标准考核制度;二是加强管网改造,降低管网的漏失率;三是发展城市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减少污水排放。


  节水型社区。大力开展节水减排、节水增效宣传活动,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对用水量较大的企业、机关和商业经营单位等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积极开展节水型社区创建活动,制定节水型社区的考核标准,推进节水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


  三、深化江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途径


  推进江苏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资源水利的发展思路,在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综合运用工程、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努力追求以最少的水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污染,达到最佳的经济社会发展效益,实现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要着力建设节水型国民经济体系。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我省已经提出,“十一五”期间每年单位GDP耗水要下降4%的节水目标。实现这个节水目标,关键在于加快建设节水型国民经济体系。首先,要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要求,积极调整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下决心淘汰高耗水、高污染的企业和产品;严禁在水资源短缺地区新上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用水的循环使用率。我省规划到“十一五”末,全省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要从“十五”期末的65立方米下降到45立方米。其次,要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十五”期末我省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只有0.5,节水的潜力很大。要通过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使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到0.55。在工程措施上,要继续推进农业灌区的节水工程改造,整治农村水系,实施渠道防渗改造,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生产结构上,将继续深化布局结构调整,在水资源短缺的丘陵山区和淮北地区,适度调整水稻生产,严格控制水产养殖,积极发展瓜果疏菜、花果林木生产,大力推广地膜覆盖、地灌、滴灌等节水新技术;在农业用水管理上,积极创新用水管理制度,发展农民用水协会,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和考核。第三,要推广节水型社区建设。据有关方面调查测算,一个城市人口的生活耗水量是农村人口的4倍,可见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加强社区的节水潜力很大。要认真规划实施城市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积极推广节水型器具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宾馆、进家庭……;真正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保护河网水系的浓厚氛围。


  2、要抓紧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水资源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自然资源,长期以来,将水资源的管理人为地分割开来,违背了水的自然规律,是导致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立水资源的管理、节约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明确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责任主体,是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这几年,我省在已经出台实施《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江苏省节水管理办法》、《江苏省取水许可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通过强化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制度,加大对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地下水开采总量、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取水户用水总量的“四个总量”的监测考核力度。制定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城市等各类节水标准和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推进力度,促进全社会转变用水观念,规范用水行为,强化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3、要重点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利益调节机制。水是自然资源,也是经济资源。《水法》明确规定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多年的实践证明,经济杠杆在调节水资源配置、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在水权、水商品理论的指导下,积极运用经济手段和价格杠杆,加强对行政区域水资源总量消耗和计划配置的有效监督和考核,加强对高耗水、高排污企业用水计划和排污总量的有效监督和考核,加强对农业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面源污染情况的有效监督和考核,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低排放、低污染利用的方向发展,实现以节水、高效为目标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4、要突出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江河湖库是水资源的主要载体。我们要节约水资源,更要保护水资源,维护江河湖库的健康生命,保障水资源的自然循环,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就要求新时期的水利工作必须牢固确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指导思想,真正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作为行业发展的中心任务,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为此,我们将努力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紧建立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管理保护的规划体系。我省已先后在全国率先完成水功能区划、湖泊保护规划,今年又启动了全省河网水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水资源综合规划的主要成果也已经形成。这些重要规划成果相互配套,形成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将为我省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管理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突出水功能区为重点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我省已经完成了按水功能区测算的纳污能力,并且已经完成对水功能区的取水口和排污口的整治,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水功能区的监督和保护措施。三是认真实施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治理。太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取得积极进展,正在继续深化。这几年,我省结合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认真实施了城市河湖水系的整治工程,使城市水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四是全面推进农村水生态环境整治。近几年我省认真实施农村河道水环境整治,通过疏通水系,恢复引排能力,修复生态,改善村庄环境,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情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五是制定完成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水利工程调度预案。积极开展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5、要大力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需要全民行动、全社会参与。我们要切实加强节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全社会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的意识;要认真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技术,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节水所带来的经济实惠和环境效益;要积极开展节水型社区、节水型机关、节水型校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城市等创建活动,不断总结借鉴节水先进典型的经验,促进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社会而共同努力。


  总之,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努力把握水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实现江苏 “两个率先”和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水利网   9月8日

    
作者:
  
相关新闻:

 
无标题文档


新闻 | 资讯 | 商务 | 文化 | 社区 | 服务 | 出品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管信箱:webmaster@chinawater.com.cn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