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2006-09-29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水利部、财政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大兴区等100个单位“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同时,根据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中央财政将在2007年度通过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方式,对受表彰的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学习,认真履行农田水利建设的各项职责,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农田水利建设的新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
天津市:宝坻区
河北省:易县 武安市 丰宁县 桃城区
山西省:怀仁县 左权县 翼城县 长子县
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 四子王旗 敖汉旗 开鲁县
辽宁省:金州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 建昌县
吉林省:东辽县 扶余县 双辽市
黑龙江省:五常市 拜泉县 穆棱市 青冈县
上海市:崇明县
江苏省:铜山县 靖江市 昆山市 江阴市
浙江省:嘉善县 诸暨市 东阳市
安徽省:芜湖县 宣州区 含山县 颍上县
福建省:漳浦县 永春县 尤溪县
江西省:南昌县 湘东区 宁都县
山东省:章丘市 莱西市 滨城区 齐河县 莒南县
河南省:中牟县 辉县市 林州市 西峡县 沁阳市
湖北省:潜江市 仙桃市 当阳市 洪湖市
湖南省:桃源县 桃江县 汨罗市 长沙县
广东省:蕉岭县 开平市 廉江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 横县 平果县 灵山县
海南省:定安县 儋州市
重庆市:南川市 黔江区
四川省:温江区 绵竹市 苍溪县 乐至县 巴州区
贵州省:遵义县 思南县 都匀市
云南省:鲁甸县 宣威县 姚安县 文山县
西藏自治区:扎朗县 尼木县
陕西省:榆阳区 岐山县 旬阳县
甘肃省:凉州区 麦积区 安定区
青海省:湟中县 互助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 隆德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塔城市 尉犁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 农十二师三坪农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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