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在大会交流发言


2006-10-25

会议代表发言

 

抓住重点  攻坚克难

全面推进江西水利建管和河道采砂管理

江西省水利厅

水患灾害频繁是我省基本省情和水情。我省是农业大省和水利大省,水利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基础和保障作用。我省水利固定资产超过1百亿元,共有各类水利工程40万余座。其中,水库9401座,水库总数位居全国省市第二。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水利部确定的水库除险加固和水管体制改革两大任务,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是,继续抓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治理整顿的同时,全面整治省内河湖采砂管理秩序。

一、强化责任,积极筹资,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建设

2002年普查,全省有3488座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险隐患,占全省水库总数的37.1%。病险水库已成为当前我省防洪体系中最薄弱环节和防洪安全的最大隐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全省水利工作的当务之急。为此,2003年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提出在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现有348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截止20066月底,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累计开工1897座,完工1257座。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是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各设区市与县(市、区)政府签订了中央、省补助投资规划项目除险加固责任书。水库除险加固行政责任人名单在省内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各级政府把除险加固工程作为水利工作的重点。省政府先后两次开会进行动员、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搞好水库除险加固,投入是重点,是关键。我省各级加大了对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截止到目前,除中央补助资金8.4708亿元外,全省共筹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资金9.92亿元。其中:省级资金2.81亿元,设区市级资金1.46亿元,县(市、区)级资金1.97亿元,乡镇村级资金(含群众投工、投劳)1.3亿元。

三是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加强建设管理。全省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严格建立“三制”,以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施工队伍。是建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把质量关。推行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信誉档案管理和中标单位压证上岗制度,对监理单位工作不力及违规中标单位进行严厉打击。率先开展了省级水利部门对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稽察,保证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质量。

四是加强加固工程验收工作。对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完工的水库,及时组织验收,完工一座,验收一座,“摘帽”一座。全省48座中央一期规划内(外)项目有33座水库完成了主体工程验收,并投入正常运用。

二、抓重点、攻难点,水管体制改革进入最后攻坚

水管体制改革是水利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的一场大变革,对于推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改革牵涉面广,难度大,必须做好各方面的扎实工作,才能取得扎实成效。

省政府对水管体制改革十分重视,下了大决心,于20048月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并召开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在2006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的总体目标。目前,改革进入方案落实和验收阶段。全省11个设区市以及有改革任务的87个县(市、区)均出台了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率为100%。全省改革方案共明确公益性人员编制4988人、公益性人员经费7406万元、维修养护经费8053万元。部水管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单位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批复实施。

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是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把水管体制改革作为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门成立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水利、发改委、财政、编办、社保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人员编制、经费测算、方案制定等方面以及每一项推进改革措施的出台上,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省水利厅专门成立了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厅党委明确对水管体制改革实行全厅一盘棋,并作为最近两年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江西是欠发达省份,水管单位普遍贫困。如果没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就没有改革今天的良好局面。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是重要途径。根据省政府提出在2006年底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省水利厅专门制定时间安排表,对各时段任务进行分解:各设区市及改革试点县于20056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非试点县于200610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在改革内容上,重点抓好维系工程生存发展的单位定性,公益性工程的管理人员编制、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和工程水价等问题。在改革方式上,省市都确定了改革试点县和试点单位,重点抓好试点,树立典型,推动全面。不少市、县水管体制改革大胆探索,不少改革方案既有很强的操作性,又能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监督是关键举措。建立了5项改革制度,确保改革有条不紊,稳步推进。一是建立厅领导挂点分片联系制度,由厅党委成员分别联系一个较大设区市的改革工作。二是建立会议议事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三是建立检查督导制度,组织专项检查或结合其他工作进行督导。四是建立改革工作考评制度,对各设区市、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定期进行考评。五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将水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进程和工作绩效与防汛检查、及水利各项考评、评比、表彰挂钩。20058月,省水利厅将改革工作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安排实行挂钩,并以厅1号文印发至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对未出台改革方案以及改革方案已出台,但不具操作性而仍未出台补充措施的县(市、区)及水管单位,由省水利厅审查、审核和审批的除应急工程、抢险救灾外的项目或前期项目,以及除应急救灾经费外的水利投入一律暂停。

三、依法行政,加强监管,全面整治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我省大小河流2400多条,总长18000公里,水系发达。河道机械采砂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当前的关键任务就是要迫切加快规范整治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推进河道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

一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2006814,省政府出台颁布《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理顺了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为依法管理河道采砂奠定了可靠的法理基础。

二是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完成了鄱阳湖及赣江干流河道采砂应急规划编制。

三是规范河道采砂审批发证和拍卖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管河道由省审批发证,市管河道由市审批发证。同时,为使河道采砂许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防止暗箱和商业贿赂,从2004年开始,逐步推行市场运作办法,将已规划采区的采砂经营权实行社会公开招标拍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河道采砂行为。近几年来,针对河道采砂的混乱局面,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综合整治,对非法采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针对河道采砂管理点多线长的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河道采砂执法巡查制度,督导制度。2005年,全省共开展执法巡查3500余次,组织各种规模的专项执法行动2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3800余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只757条(其中大型采砂船194条),摧毁各类采砂机具200多台(套)。今年16日,全省共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3144次,出动执法人员达2657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409条,拆除非法采砂桁吊架133个,取缔非法砂场43个。特别是从91开始,为配合《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实施,我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即“清江行动”,根据每条河道的不同情况,确定整治的重点,省厅主要领导每人带一个组,亲自到一些秩序混乱、整治难度大的市、县和河段,进行现场督导,公安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对一些秩序较乱的重点河段,整治期间一律禁采,凡是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不得重新开采。据不完全统计,在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封存船只200余条,并查处一批顶风作案的非法采砂船舶和业主,给了非法采砂行为以有力的打击,全省河道采砂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河道采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我省水利建设与管理整体滞后于水利改革和发展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特别是不能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和改革要求。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工作尚处在攻坚阶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投入成为制约水利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缺口更大。按照我省规划,完成全省348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需要80亿元,目前到位资金只有16亿元。我省经济欠发达,许多需要地方配套资金无法足额、及时到位,有的没有地方配套资金,致使一些项目不能及时完工,甚至留下半拉子工程。

二是河道管理仍然薄弱。一些地方、部门和投资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人与水争地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不按规定要求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河道滥采乱挖,堤防乱搭乱建的现象屡禁不止。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尚未得到切实落实,管理上的缺人、缺钱、缺装备以及执法上的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三是水利资产管理薄弱。需要建立健全国家集体资产管理、运营、考核、监督等一整套运作制度。

五、今后工作思路及今后工作

总结过去,展望今后,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挑战多、困难多。需要我们按照新的治水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扎扎实实抓好水利建设与管理及河道采砂管理各项工作。近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和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按照省政府部署,在2006年底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和2007年底基本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是加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和大规模水利建设后的水利管理。加强规范和推进水利工程产权改革。重点是在规范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程序、内容以及改革置换的资金管理和确保水利工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等,确保水利资产保值增值和良性发展。加强水利工程规范管理,全面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制定《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水。

三是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主要是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检查监督,建立河道巡查制度。

四是以贯彻落实《江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具体工作目标是:

1、力争用23年时间,制定完成与《办法》相配套的一系列相关制度和操作细则,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形成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

2、力争用23年时间编制完成全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努力提高采砂管理的科学性;

3、用1年时间完成目前全省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清理工作,依法规范采砂许可,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作出采砂许可决定的方式,确保许可公开、公平、公正;

4、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力争用23年时间,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与采砂管理相适应的水行政执法体系;

5、力争3年内河湖采砂管理管理秩序在显著变化,基本遏制鄱阳湖水域越界、超量、超船数开采,做到赣江中下游采砂船在规划内采砂。   

    
作者: (本站记者 邱军 邵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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