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孙继昌在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6-10-24

深化改革 强化监管

全面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在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建设与管理司司长  孙继昌

20061024

 

尊敬的矫勇副部长、黄莉新副省长,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盛世金秋、天高云淡、丹桂飘香的时节,在美丽的太湖之滨,在举国上下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这是继2003年以来、也是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召开的又一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认真总结“十五”期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明确目标和任务,对今后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全面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刚才,大会表彰了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和2006年度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工地,并为国家一级水管单位授牌。矫勇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十五”期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下一步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五”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十五”时期,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系统认真贯彻中央治水方针,积极践行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取得了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以大江大河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98大水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大幅度增加对水利的投入,掀起了新一轮水利建设高潮。“十五”期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五年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625亿元,是1949年至2000年投资的总和,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实施了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和水资源调控能力显著提高,水库安全状况得到改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

1、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水利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

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中下游3578公里干流堤防达标,长江三峡工程全面进入初期运行阶段,实现了三峡水库与长江堤防联合运用,大大提高了长江中下游防洪标准;黄河万家寨、小浪底枢纽工程的建成运行以及黄河下游982公里堤防工程的达标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黄河中下游工程体系,黄河下游防洪标准进一步提高,对黄河防洪、供水、调水调沙进行有效调控已成为可能;新一轮治淮工程建设全面展开,19项骨干工程已有9项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并在抵御2003年淮河大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太湖治理一期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太湖工程体系基本形成松辽、珠江等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建设步伐也明显加快;与此同时,全国620座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小型城市,有近240座城市通过防洪工程建设达到设防标准,防洪自保能力显著提高;塔里木河、黑河等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广西百色、嫩江尼尔基、四川紫坪铺、湖南江垭、广东飞来峡、新疆乌鲁瓦提、青海黑泉、西藏满拉、宁夏沙坡头等一大批水利枢纽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开始发挥效益;南水北调、新疆引额济乌、山西万家寨引黄、辽宁大伙房水库输水等一批调水工程顺利实施,水资源配置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2、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状况得到改善

“十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186亿元,实施了一、二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截止目前,已有1686座病险水库得到除险加固,大型水库的病险库率已由35%降至14%,中型水库的病险库率已由41%降至25%,恢复防洪库容约43亿立方米,恢复兴利库容约70亿立方米,大大提高了对洪水和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另外,各地也积极推进本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广东、江西、广西、陕西、贵州等省采取编制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财政拨出专款集中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措施,着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通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了安全隐患,发挥了工程效益,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二)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为核心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2002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用35年时间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几年来,各级水利部门在国家有关部委、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完善改革配套法规标准。水利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分别联合颁布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为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成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03,水利部确定了7个改革试点联系市(县)和24个改革试点联系单位;2004年,水利部、财政部共同在中央直属水管单位中确定了46个改革试点单位;各省结合本地实际也开展了相应的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国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实现了“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改革试点目标。三是全面推进改革工作。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确立改革目标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改革。目前,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省级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直属工程管理单位改革工作多数已完成,市()所属工程管理单位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四是积极落实“两定”和“两费”工作。全国已有70.8%的水管单位完成“两定”测算;全国水管单位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约32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57%;落实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约26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49%其中,中央直属工程的“两项”经费已全部落实。改革4年来,各地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保证了工程安全运行,也保持了队伍稳定和社会安定。

(三)以落实三项制度、强化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保证了“三个”安全

“十五”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工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数量最多、投资强度最大的五年,也是工程建设管理任务最重、成绩最显著的五年。通过强化建设管理,保障了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实现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1、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推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了项目法人组建形式;1999年《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各地建立健全了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加大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力度,招标投标行为不断规范。目前,规模和标准以上的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率接近100%,施工监理招标率接近100%限额以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投标率在90%以上,勘察(测)设计招投标稳步推进,招标代理有了长足发展。黄委、黑龙江、天津等地积极探索,建立了水利建设交易中心。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普遍推行了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作用显著,监理队伍进一步壮大,监理单位市场主体地位得到加强。

2、全面加强政府质量监督管理

围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和各地相继完善了配套质量管理法规,建立并较好地落实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健全了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职能。水利行业建立起部质量监督总站、流域机构和省质量监督分站或中心站、市()质量监督站的三级政府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全国现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842个,质量监督员5837名,形成覆盖全国、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协作有力的质量监督网络,有效实施了质量监督。二是规范了质量评定和验收管理。全行业建立了统一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逐级评定的质量评定制度和法人验收与政府验收相结合的验收制度,规范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行为。三是加强了工程质量检测。各地在质量管理中,严格实行“三检”制度,把质量检测作为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行第三方质量检测评价,提高了检测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四川省、重庆市实行了“水利工程质量强制性检验制度”,淮委、湖北省、甘肃省引进了第三方质量检测。

五年来,通过加强质量监督,严格验收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全面提高,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其中,4项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3项工程荣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41项工程荣获部级优质工程奖,169项工程荣获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称号。

3、积极推行政府安全监督管理

围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部和各地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管理配套法规,建立起“政府监管、业主负责、企业保证、群众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水利部已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变更为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各流域机构和部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成立了安全监督分站或中心站,其他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正在积极筹备成立安全监督机构。几年来,共有2万多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通过了安全生产考核。二是建立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联络员联系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制定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建立了水利工程施工安全和水库运行安全督查机制,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了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几年来,通过上述有效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4、加大了稽察与专项检查工作力度

五年来,部稽察办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对包括长江堤防工程、二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内的474个项目进行了稽察、复查和专项检查。同时,长江委以及江西、河南、湖南、吉林等省水利厅也相继成立了稽察机构,加强对本流域、本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的稽察和专项检查。通过稽察和督促整改,促进三项制度的落实、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以确保运行安全、发挥工程效益为目标的工程管理得到加强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管好、用好水利工程,确保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是水利建设与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十五”期间,各地水利部门加强工程管理和科学调度,保证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发挥。

1、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一是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结合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着力健全了管理机构,建立了工程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主管部门及管理单位责任制,全国468座大型水库落实了政府行政责任人和主管部门责任人。二是建立并落实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制度,全国累计完成1.1万多座水库的首次安全鉴定,为实施一、二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奠定了基础;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小型水库和病险水库的安全管理力度。“十五”期间,水库垮坝及人员伤亡事故相比以往明显下降,水利工程的防洪保安作用显著增强,效益发挥能力明显提高三是推进水库()注册登记和水库降等报废。目前,大中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小型水库和水闸注册登记工作正在进行。颁布实施了《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规范了水库降等报废工作。四是积极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在应对江西九江地震、松花江水污染和浙江珊溪水库库区地震等事件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确保了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2、积极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各地水利部门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规范化、现代化管理,黄委提出了“数字建管”的管理理念,开展标准化堤防建设,提升了黄河堤防管理的品位和形象。各地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目标考核,黄委、海委和河南、湖北、安徽、福建、广西等省、区结合本地的工程管理实际,制定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江苏省苏州市还建立了目标考核通报制度。截止目前,已有黄委郑州市邙山金水区黄河河务局、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江苏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处等28个水管单位通过国家一级水管单位验收。另外,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也稳步推进。

3加强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近年来,各地依托现有水利工程体系,实施科学调度,有效保障了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黄河调水调沙以及黑河、塔里木河调水谱写了“一曲绿色的颂歌”,维护了河流健康生命;太湖实施引江济太,“以丰补枯、以动治静、以清释污”,既保障了供水安全,又改善了太湖水质和河网水环境,温总理批示:引江济太是改善太湖水质的有效措施;淮河在2003年大水中联合运用水库、堤防、蓄滞洪区,实行科学调度,使洪水处于有效调控之中;珠江运用岩滩、大化、百乐滩等大型水库向珠江三角洲地区应急调水,压咸补淡,为珠海、澳门等地供水安全提供了保障;丹江口、水口等水库多次科学拦蓄洪水,为确保汉江、闽江的防洪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潘家口、密云水库科学调蓄,有效缓解了京津地区水资源紧张局面,辽宁对七库实施联合调度,有效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丰满、尼尔基水库应急调度,在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以完善法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为切入点,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各级水利建设与管理部门以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为切入点,转变职能,强化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成效显著。

1、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逐步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化体系。“十五”期间,在建设与管理方面,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法规1项、法规性文件3项,水利部出台了部门规章11项、规范性文件28项。同时,4项水利部规章、17项规范性文件和11项技术标准的修订、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地方配套的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之中。目前,适应水利建设与管理实际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化体系已初步形成,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建设与管理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了河道采砂和涉河建设项目管理。2001年国务院颁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来,长江委会及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四个专门”建设,强化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面加强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长江非法采砂已得到有效遏制,长江采砂管理已由“全面禁采”进入到“采禁结合、以禁为主”的新阶段,有效保障了长江河道的防洪安全和航运安全。借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做法和经验,河北、北京、黑龙江、江西、山东、重庆等省加强了对本地区的河道采砂管理,对非法采砂活动开展专项整顿,采砂管理取得初步成效。

各地依据《河道管理条例》,加强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河道范围内违规乱建项目。据统计,2002年至2005期间,属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审批权限内的5155个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中,依法建设项目4385项,违规建设项目770项。截止2005年底,已依法纠正了包括武汉外滩花园、重庆菜园坝、青衣江农贸市场、哈尔滨顾乡堤防办公楼等各类违规建设项目691项。

三是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要求,严格了水利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了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制度与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了水利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信用档案系统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在工程建设中违规的8家施工单位、3家监理单位、16名监理工程师分别给予处罚。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截止200610月,水利行业总体清欠比例达94%(其中,政府拖欠工程款清欠比例达96%)取得了显著成效

2、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业自律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了涉河事务管理,强化了质量与安全监督,严格了市场准入,公开了行政审批条件,简化了审批程序,突出了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取消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等6项行政审批项目,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等5项行政审批项目移交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积极培育和扶持中介机构与行业自律组织,推进行业自律。

3、加强基础工作,强化能力建设

近几年来,各级水利建设与管理部门针对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建设同体问题、建设期造价管理、水管单位队伍能力建设、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等课题研究。推进工程管理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促成水工程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个部级中心的组建。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组织召开了多次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会议,对水库安全管理、工程病害探测与治理等广泛内容进行了研讨,促进了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交流和推广。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初步建立起一支多层次的水利建设与管理人才队伍。

 

总结五年来的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是做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键;二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深化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推动水利建设与管理事业不断前进的动力;三是坚持建管并重,建管结合,协调推进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做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是做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五年来,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上述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部党组的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广大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建设与管理司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在水利建设与管理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在建设管理方面,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性问题凸显,三项制度有待深入落实,施工、监理等建设同体问题突出,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造价管理亟待加强。在工程管理方面水管体制改革处于攻坚阶段,面临落实“两定”和“两费”、养老保险政策、分流人员安置难等突出问题,推进难度大;病险水库()多、工程隐患突出,除险加固和安全运行任务十分艰巨。在依法行政方面,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手段和监管能力亟需加强。在社会管理方面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项目较多,查处难度大;水域、岸线管理薄弱,被侵占现象比较严重;河道采砂私采滥挖依然严重,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十一五”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五”时期,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难得机遇,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一)新的形势对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确立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调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新的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必然要求水利提供更安全的防洪保障、更可靠的供水保障和更良好的水生态、水环境,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破除水利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更为迫切。我们应当从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全局、从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高度来认识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为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水资源调控工程体系,提高对洪水和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生态和水环境改善等综合效益。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管理,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水利工程的自身安全,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饮水安全等提供保障。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必须维系良好的生态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意识,全面加强河道、水域和岸线的管理,管好、用好河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持河流永续利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体现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安定有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规则,解决利益“同体”,严格市场监管,建立诚信体系,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水利建筑市场。

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履行好政府职能,完善法规制度,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涉河事务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做到不缺位、不错位,把该管的管住,该办的办好。

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必须破除体制和机制障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不断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充满生机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需求,持续大规模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数量庞大的水利工程以及众多的河流、湖泊,决定了水利建设与管理任务繁重而艰巨,决定了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建管并重、建管结合,两手抓、两手硬,全面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十一五”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目标

——完成水管体制改革,推进工程规范化、现代化管理。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现代化管理达标建设,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理顺质量与安全管理体制,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强化监督管理,力争不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积极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完成第二批1913座水库中央补助项目除险加固任务,水库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河道采砂乱采滥挖、无序开采得到有效遏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有效保护。

——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强化监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形成秩序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场。

(三)“十一五”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思路和重点

“十一五”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中央治水方针和水利部党组新时期治水思路统领建设与管理工作,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建管并重、依法行政、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做好服务”围绕“安全、质量、效益”,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全力做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

“十一五”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点,概括起来就是:把握“一个中心”、深化“两项改革”、加强三项管理、落实四项措施

把握“一个中心”。即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要始终把“安全、质量、效益”作为工作目标和工作中心。

深化“两项改革”。即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三项管理一是加强建设管理。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建设程序;加强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加大稽察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二是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科学调度。落实工程安全责任制,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和科学调度,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涉河事务管理,维持河湖健康生命。把对社会负责与维护市场主体利益相统一,加强监督与改进服务相统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管好建设,管好市场,管好工程,管住河湖。三是强化危机管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四是加强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行政和执法能力

三、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全力做好当前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继续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强投资计划落实,调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确保百色、尼尔基、皂市、西霞院、治淮等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别是治淮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水利部治淮工作会议精神,坚定2007年基本完成治淮建设目标信心和决心不动摇;当前,前期工作和中央投入资金已落实,希望沿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落实责任,积极落实配套经费,抓好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弘扬团结治淮精神,促进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确保按期实现国务院确定的治淮任务目标。二是抓好已完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长江干堤加固、小浪底、万家寨引黄、沙坡头、乌鲁瓦提以及部分治淮工程、治太工程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有关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工程建设扫尾,认真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抓紧做好确权划界、专项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影响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工作,力争2007年完成竣工验收任务,使工程早日投入正常运行。

(二)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目前,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地既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又要认识到推进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坚定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确立的改革目标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全国水管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保证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1、积极落实人员编制和“两项”经费

水管体制改革4年来,约70%的水管单位已完成“两定”测算工作,部分还落实了“两项”经费。但一部分市、县所属工程尚未完成“两定”测算等基础工作。对此,各地要像安徽省以政府办公厅牵头督查各地改革工作落实情况那样,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查找问题,跟踪检查;各地要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那样,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两定”测算等基础工作,积极与财政和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各地要像江西、湖南、云南水利厅那样,采取切实有力的综合措施,厅领导分工督办,强力予以推进,尽快完成改革基础工作,抓紧落实经费和编制。另外,水利部也将实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安排与水管体制改革挂勾制度。

2、积极推进水管单位管养分离

管养分离是水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引进市场竞争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水利部即将出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水管单位要加快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社会统筹等政策,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管养分离,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维修养护,降低维修养护成本,提高养护质量。对于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的,要实行管养分离,如上海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养护企业,实现了工程维修养护专业化;对于没有足额到位的,可实行内部管养分离,分清职责、落实责任。总之,对推进管养分离,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

3、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水管体制改革涉及一部分人的身份转换,能否处理好这部分职工的利益是水管体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因此,各地在推进改革中,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分流、分离人员的思想工作,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要帮助维修养护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竞争能力;要加强与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好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全面加强河道管理

河道是水利工作的根基和立足点,是水资源的载体,是行洪的通道、生态的屏障。如何协调发挥河道的防洪、发电、供水、航运、生态、景观等功能,如何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河道是我们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河道管理特别是中小河流管理相对薄弱,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序开发,违规建设、挤占河道、围垦湖泊事件屡见不鲜,河道采砂秩序混乱现象普遍,更甚者,河道成了马路、污水沟、垃圾场,不仅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造成河道萎缩,功能衰减,乃至消亡。对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高度重视河道的管理,要树立河道、湖泊、水域、岸线也是资源的理念,不能无序开发,随意占用,要像管土地、管马路那样管河道;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即可持续发展意识,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永续利用;要树立责任主体的意识,不仅要管好堤防工程,也要管住河道(湖泊),做好河湖代言人和守护神。为此,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抓紧修订《河道管理条例》

河道管理主要是社会管理,规范河道管理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法可依,而现行《河道管理条例》是1988年颁布实施的,其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河道管理的需要。另外,随着《水法》的修订和《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河道管理条例》也需要与这些新的法律相衔接。因此,必须抓紧修订《河道管理条例》,使河道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水利部已组织进行修订,希望各地予以积极配合。

2、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要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要分级负责,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严格审批;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项目,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违章行为,要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以查处典型违法案件为突破口,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特别是要加强对违规建设的水电站大坝、桥梁等占用水域和岸线的跨河、涉河建设项目的执法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绝不手软,以儆效尤;要加强监督、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管理在前,防范在先。

3、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2002年以来,长江河道采砂秩序明显规范,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其他河道采砂管理形势仍十分严峻,亟待加强管理,为此,要促进及早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加强全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借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经验,理顺采砂管理体制,抓紧做好河道采砂规划,按照《水法》要求划定禁采区、规定禁采期,加强采砂许可管理;要像长江采砂管理那样,强化采砂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好专门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用执法装备和专项管理经费,提高执法能力;要加强现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采砂活动高压严打,规范河道采砂秩序。

4、编制规划,加强水域、岸线管理

河湖、水库的水域和岸线有良好的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已成为商业竞相开发的黄金岸线,亟待加强保护和规范。首先,要抓紧制定全国水域、岸线利用规划,为合理开发利用、有效保护水域和岸线提供依据,规范开发行为。水利部即将启动重点河湖的岸线、水域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其次,各地要像江苏省颁布《湖泊管理条例》,浙江省颁布《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山东省出台《水工程占用补偿办法》一样,尽快出台本地区的水域和岸线管理法规,并借鉴城建部门通过城市规划划定蓝线、红线办法,研究探索加强水域、岸线利用的管理措施,并加大力度推进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为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和环境。

为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在此次会议上,我们还专门安排了河道管理工作座谈会,对河道管理进行讨论,矫部长还将做重要讲话,专门部署河道管理工作。

(四)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水利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资金使用等将受到更多的关注和更严格的监管,我们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项目法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建立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二是要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严禁规避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行为;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底形成机制和评标决标办法,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合理体现项目法人的权利和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积极推行招标结果公示制度,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制度,健全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要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水利部即将出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建设、监理、施工三者之间的管理关系,强化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监理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作用得到更好体现;加强资质资格管理,加大违规惩戒力度,规范监理行为;加强监理队伍能力建设,培育一定数量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监理单位。

2、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理顺质量与安全监督体制,尽快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落实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编制和经费。规范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管理。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评定与检验验收,实行验评分离,落实责任,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加强水利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水利部即将出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明确验收主体,规范验收程序,强化验收质量,确保工程实现预期的投资效益。强化质量检测管理。完善质量检测市场准入制度,培育工程质量检测队伍,规范检测行为,积极推行第三方质量检测。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危险源,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按照《水利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提高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能力。另外,还要加强对非政府投资的核准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如水电站大坝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要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水利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水利建设管理的需要。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解决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势在必行。结合专题研究成果和各地的改革探索经验,我司起草了《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各位代表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力争尽快出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加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政企、事企脱钩改革,逐步改制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从根本上解决建设同体问题。二是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依法设立的重要管理制度。我司正在起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确保工程设计和建设质量。三是加强造价管理,全面落实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制度。要积极研究解决概算体系与项目预算管理体系的衔接问题,完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实施项目管理预算优化与限额设计,促进提高投资效益。水利部在海南大隆水利枢纽工程开展了“项目管理预算”工作,希望各地积极探索造价管理改革相关工作。四是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

4、进一步加大稽察工作力度

稽察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稽察方法,提高稽察效能;要完善项目稽察制度,建立重大违规案件行业通报制度,健全整改意见督办机制,做到察与纠、察与帮、察与改、察与罚相结合;要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强化稽察手段,提高稽察工作效力;要结合水利建设投资方向和结构调整,开展对饮水安全、灌区改造和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五)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

水利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必须把确保工程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科学调度,确保工程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

1、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一是加快水库、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力争1~2年内基本完成注册登记。二是推进水库、水闸降等与报废工作。各地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切实做好降等与报废工作。三是建立并落实水库安全责任制。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加强水利工程、水库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管理单位科学制定工程特别是病险水库(水闸、堤防)和小型水库工程的调度预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调度规程运行,加强非常情况下的危机管理,一俟有事,预有对策,方可沉着应对,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一是要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达标建设,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推行重要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三是要加强工程安全监测、通信预警、水情测报预报系统等设施建设,增强水利工程管理和科学调度的手段和能力,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3、科学调度,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通过科学调度实现工程应有效益,是水利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黄河调水调沙、太湖引江济太、淮河防洪、珠江压咸补淡均是科学调度的成功范例。不论是单一工程,还是联合调度;不论是防洪调度,还是水资源调控;不论是改善水质,还是修复生态;不论是常规运用,还是预报调度,都大有文章可做。我们要认真研究和探索,把汛期调度与全年调度相结合,区域调度与流域调度相结合,洪水调度与资源调度相结合,水量调度与水质调度相结合,使调度在更长的时间、更大的空间、更多的要素、更高的目标上拓展,实现洪水资源化,实现对洪水、水资源和生态的有效调控,充分发挥工程应有作用和效益,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

(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一项消除水库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心工程”,是一项恢复水库功能、发挥应有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费省效宏的“德政工程”。对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要全面落实除险加固责任制,加大投入力度,下大力气落实除险加固配套资金。水利部将积极争取投资,加快除险加固进程。目前,水利部正在组织湖南、江西、湖北等水库大省,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利用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以解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配套资金不足问题。希望各地也积极开辟资金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加固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要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加大设计深度,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督促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法人加快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进度,完工一座、验收一座、“摘帽”一座、发挥效益一座。

 

同志们,回顾过去,成绩和进展显著;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挑战与机遇并存。让我们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治水方针,践行部党组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矫部长讲话要求,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全力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为水利事业的不断进步,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作者: (本站记者 邱军 邵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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