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陶长生在全国河道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发言


2006-10-24

 

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陶长生

 

强化管理  锐意创新

全面推进河道工程管理工作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地处江、淮、沂沭泗流域的下游,是一个以平原水网为主的省份。境内地势平坦,河湖众多,水面积占整个地域面积的16%以上,流域性河道、区域性河道、县乡级河道共22570条,其中流域性河道21条长2852公里,流域性堤防有6344公里。经过长期以来的建设发展,目前以这些河道水系为构架,我省初步形成了集防洪、调水、排涝、挡潮、降渍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水利工程体系。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时转变治水思路,在继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河道工程管理工作,健全了管理机构,理顺了管理体制,增加了资金投入,使得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江苏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安全保障、良好的水资源供给以及相对和谐的水生态环境。目前,各有2家单位分获得国家一级、二级管理单位称号。“十五”以来,我省在加强河道工程管理中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湖泊保护。

长期以来,湖泊作为我省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在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深切体会到,人们在向湖泊索取的同时,没有注意对湖泊进行有效地保护,造成湖泊综合功能不断下降。为此,我省从依法加强湖泊管理入手,2003年经省人大批准将湖泊保护列入立法计划, 20048月由省人大正式公布了《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自20053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理顺了湖泊管理体制,突出了湖泊保护规划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湖泊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为我省全面加强对湖泊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法律指导和依据。为了迅速贯彻实施《条例》,省政府于2005226及时公布了《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逐一确定了受保护的湖泊。在此基础上,我省从200410月开始,由省到市分级组织编制名录范围内的湖泊保护专项规划。目前,12个省管湖泊和3个市际湖泊的规划文本及报告已全部完成,待经省政府批准后将向全社会公布。

二、系统编制水系规划。

水系规划是进行河道管理、保护、开发的重要依据。我省水系较为错综复杂,建立一个全面完整的规划体系,有利于提高河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今年初,我厅成立了以分管厅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班子,整合原有基础资料,系统组织编制全省水系规划,旨在查清我省水系、河道基本情况,研究确定规划期内区域水系布局、河道功能定位与河道分级,提出河道管理初步意见,作为河道管理、保护、利用的总体依据,并为建立水系信息系统提供基础信息。在编制过程中设置了全省水系布局与河道分类分级、基本情况调查、管理规划等六大研究专题。预计省级水系规划于20076月前基本完成,形成阶段性成果。这次水系规划编制工作,将进一步完善我省水系布局,充分发挥河道的各项综合功能,强化各级河道工程与资源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三、依法加强岸线管理。

江苏沿江两岸历来是全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沿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长江岸线的开发利用也日趋增加。多年来,我省一直按照“阳光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通过规范行政许可加大对长江岸线资源的依法管理力度。在沿江建设项目的审批过程中,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前的技术审查。我厅专门建立了防洪评价报告审查的专家库,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和地理位置,随机抽取有相应特长的专家进行评审,提高防洪报告的评审质量。二是规范审批过程的管理。厅成立了行政审批中心,明确了行政审批内部运作程序、操作方法和相关的责任追究,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对行政审批人员实行轮岗制度,确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三是加强审批的后续管理。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对已经批准实施的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和全程监督,确保行政审批时提出的各项要求能落实到位,维护工程的安全与完好。通过严格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维护了长江岸线资源的健康合理开发利用,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发展。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十五”以来,随着我省新一轮水利建设高潮的形成,全省河道整治力度也进一步加大。为了真正做到一建就管,建管并重,巩固河道整治成果,近年来,我们在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方面作了些有益的尝试。一是健全了管理机构。县级以上河道都设置了专门的河道堤防管理机构,乡村级以下的河道,一般由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二是落实了管理经费。从2005年开始,省财政新增8000万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其中大部分用于河道工程。同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对河道范围内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补充了工程管理经费,如水面资源承包经营、林权转让等等。三是明确管理责任。以常规检查和汛前、汛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确管理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后患。四是实行管养分离,培育养护市场。省水利厅出台了《江苏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暂行管理办法》,各地在落实好养护经费的前提下,尝试运用市场机制,逐步实现管养分离。如常熟、张家港、常州等地在对长江防洪工程的维修养护中,就是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信誉良好、实力较强、有养护经验的单位进行养护,既节省了投资,又保证了工程质量。

五是大力开展河道整治。

“十五”以来,我省继续加大流域性河道整治力度,完成了江堤达标、太湖大堤应急加固、淮河灾后重建应急治理以及大型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全面提高了流域性河道的防洪排涝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快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工作,进一步恢复提高其实际引排能力。从2003年起,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对淤积严重的县乡骨干河道进行疏浚,恢复河道原有的设计标准。4年来,已完成河道疏浚8011条、土方6亿立方米。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把开展村庄河塘疏浚整治、改善农村环境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进行村庄河塘整治。目前全省17822个行政村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自愿投工1237万个,完成河塘疏浚整治44235条(个),土方1.68亿立方米。整治后的村庄河塘,沟通了水系,改善了水质,提升了引排功能,改善了村庄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凸现了“疏浚一条河塘,盘活一方水系,复垦一片土地,增加一片林地,整治一村环境”的综合效益。当前,我省正在组织编制《江苏省20072010年县乡河道疏浚规划概要》,力争再通过4年时间集中治理,实现全省农村水系畅通、河道整洁、水质良好的建设标准,为农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好的保障。

“十五”以来,我省在河道工程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体会:

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治水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实现人水和谐相处,必须适时调整治水理念和思路。为扭转过去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的局面,厅党组把管理工作放到与建设同等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研究、部署,逐步实现水利从建设为主向管理为主的转变。同时,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转变河道管理模式,提出像交通部门抓路网,电力部门抓电网,城建部门抓管网那样,抓好水网水系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湖库的健康生命。

二是必须以服务经济社会为目标,扩大投资渠道。多年的实践表明,管理同样需要投入,经费保障是做好河道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水利工程特别是河道工程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政府公共财政应成为投入的主体,我们把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列为强化管理的主要措施来抓,在确保财政经费足额到位的前提下,通过征收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以及租赁、拍卖、承包水土资源等市场手段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为河道管理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三是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保障,坚持依法行政。河道管理工作是面向社会的,涉及到各行各业,其间必然会带来一些困难和矛盾,必须依靠严格的法律手段来制约和规范。“十五”以来,我省先后颁布了《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等三部涉河法规,修订了《江苏省水利工程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对淮河入海水道、望虞河、泰州引江河等重点河道,专门制订了工程管理规定,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法规依据,有力地维护了河道管理的正常秩序。

四是必须以改革为发展动力,创新发展机制。河道管理中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弊端,已经直接影响到水利行业的持续发展,只有通过改革才能为更好地为发展增添动力。为此,我省抓住水管体制改革这一契机,狠抓落实,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实施意见,并且以点带面,向全省范围内推进。从三年多的实践来看,凡是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其河道管理工作都有了明显起色。

这次全国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江苏召开,给了我们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下阶段,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突出抓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确保今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面开展全省河道水系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目标管理考核,强化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江苏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作者: (本站记者 邱军 邵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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