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现新突破


2006-12-09

    本站讯 (记者 李坤)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得到消息,“十五”时期,“长治”工程开拓创新不断发展,以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为重点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现了新突破。

 

    目前,长江流域已建立健全了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850多个,有专职监督执法人员7000余人,形成了流域机构、省、地、县四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网络,地方配套法规建设也日趋完善,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奠定了基础。截至2005年,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累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8.1万件,审批率达到95%以上。开发建设单位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6亿元、自行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费78亿元。对1.9万起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结案率达到90%以上。共预报处理滑坡、泥石流灾害86处,撤离和转移保护群众0.52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32亿元,为维护流域生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6年12月9日

作者: 李坤
  
 
无标题文档


新闻 | 资讯 | 商务 | 文化 | 社区 | 服务 | 出品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管信箱:webmaster@chinawater.com.cn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