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化监管 积极创新
确保治淮资金的安全和效益
淮河水利委员会
2003年淮河大水后,治淮工作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2003至2007年间,治淮年均安排投资52亿元,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在此形势下,我委根据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要求,真抓实干,在确保工程质量和“三个安全”的前提下狠抓治淮建设进度,2006和2007年各完成治淮基本建设投资43亿、79亿元,至2007年底, 治淮19项骨干工程13项全部完成,4项主体工程基本完成,2项正抓紧实施,按期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加快治淮建设目标,治淮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治淮投资巨大、治淮任务繁重和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的形势下,我委财经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治淮大局的管理理念,认真落实2006年治淮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在水利部财经司业务指导和流域四省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强化监管,积极创新,在确保工程进度和资金安全与效益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历经多次国家审计、稽查检验,均未出现大的问题。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委治淮财务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落实措施,强化治淮资金监管
治淮资金规模十分巨大,加强对资金的监管是我委治淮工作的重中之重。近两年来,我委除落实财务检查、加强过程监控等日常监管措施外,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提高资金监管人员素质。我委十分重视基建财务机构建设工作,目前我委在财经处仍单独保留了基建财务科建制,建立了我委治淮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化机构和队伍。2005年开始,又将我委直属工程常设建设管理机构——淮委治淮工程建设局(以下简称“委建设局”)的财务部门从其办公室分离,正式变更为计划财务处,从机构上保证了治淮资金的有效监管。同时,针对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变动较快较大的特点,我委经常性组织开展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锻炼和提高了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制度执行工作。近年来,我委结合治淮实际,有针对性的出台了《治淮中央项目基建财务检查规则(试行)》、《治淮国库直接支付资金审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建立了治淮基建协调会制度、治淮工程进度通报制度和治淮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双月报送制度等。各建设项目法人成立伊始,也均按要求建立了切实可行的财务制度。当前,治淮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已初步建成,治淮财务管理均能做到重大事项有章可循。同时,各有关单位均能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
三是对直属基建项目实行了财务集中统一管理,降低资金分散管理风险。委治淮建设局成立后,我委针对原委属各临时建设单位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奇、财务信息质量不高的情况,将各临时建设单位改为建设局的现场执行机构,现场执行机构不设财务,除其日常费用开支实行“报帐制”外,其余财务行为均由治淮建管局进行统一核算管理,有力保障了治淮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目前该模式已被我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和沿淮有关省水利厅等单位采用。
四是加强制度研究,积极参与水利部有关制度的制定。近年来,我委先后开展了对水利基建项目预算细化编制、水利工程采购机制、竣工财务决算技术等研究工作。受水利部财经司委托,先后主持制定了《水利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中央水利资金责任制度》等多项行业规范、制度和办法。
二、开拓思路,积极推进治淮基建财务管理创新
一是政府采购工程采购创新。2006年,为保证治淮资金的安全和效益,我委经研究,在直属项目——涡河近期治理省界段工程进行了工程采购试点。试点将竞争性谈判、协议供货等政府采购方式引入项目法人的采购之中,并对工程招标实行政府采购部门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双监督”、招标公告发布“双媒体”、招标代理机构“双资质”,较好解决了《政府采购法》与《招投标法》的衔接问题。试点共节约资金200万元,为项目预算的6%强。
二是基建竣工决算编制方法创新。近年来,针对治淮工程工期长,项目多、竣工决算编制任务重的现实情况,我委一直不断总结、认真研究治淮基建财务竣工决算工作的新方法,先后实现了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基建项目整体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等的方法创新,总结提出了以上两类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方法与体系,各自形成了一套集编制方案、合同清理等专项报告于一体的系统指导文本及相应模板,大大提高了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及时、规范地编制竣工决算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主动协调,重点抓好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和财政支付进度
治淮工程资金量十分巨大。一方面,在当前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模式下,由于淮河流域有关县市财力十分有限,地方资金配套任务很重,就成为我委治淮资金管理工作的重点;另一方面,治淮工程需要协调的部门多,涉及面广,施工有一定季节性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需要认真抓好财政支付进度,以完成治淮工作年度计划。近两年来,我委把协调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和抓好财政支付进度作为我委基建财务工作的两项重要任务。
一是抓好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针对治淮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的实际,我委采取开展地方配套资金管理情况调研、建立地方配套资金信息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对地方配套资金严重不到位的项目实行重点跟踪监控、向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情况等措施,并对个别配套资金严重不到位的项目暂停支付了中央资金,有效促进和提高了地方配套资金的到位率。截止2007年底,治淮在建骨干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到位24亿元,占地方配套资金总投资45亿元的58%,较上年同期增加14个百分点。
二是抓好财政支付进度。2007年我委共申请中央财政用款计划51亿元,按要求需支付45亿元,支付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及时召开了加快财政支付进度动员会,多次召集有关单位召开进度协调会和对策研究会,做好思想动员,层层分解目标责任,集中研究对策办法,并建立了通报制度;二是主动上门服务,我委财经部门主动到治淮建设项目等基层单位实地调研,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三是促进各级单位加大对以往年度项目结余和合同的清理力度,对确属净结余的项目及时进行处理,对因各种原因停滞的项目落实专人负责,对以前年度累计的未完成合同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各单位狠抓内部管理,加快价款结算流转,以有效加快支付进度。经过不懈努力,年底完成支付资金42亿元,进度比例为83%,有效促进了治淮工程建设,基本达到上级部门确定的目标要求。
治淮项目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治淮资金监管责任重如泰山。我委治淮资金监管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对此,我委财经工作将认识总结过去,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围绕治淮大局,扎实工作,为治淮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图为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肖幼发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