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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讯
 
 
 
破解四大难题 加强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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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9

  结合多年基层水利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当前,水利工作中存在建设、管理、保护、行政执法四大难题。

  当前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仅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例,当前,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使用,但仍无法完全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饮水安全需要,建设管理任务还相当繁重。

  据笔者所知,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后,均移交给当地村委会接收管理使用。但部分村委会未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用水户的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且并未成立管理机构,建立管护制度,导致一部分工程长期处于管理不善、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另外一种情况是,极少数村对饮水安全工程统一管理或部分村民脱离村委会统筹进行“自发管水”后,也收取了一定的水费,但都没有建立相应的财务账户和财务制度,开支情况也没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此外,水利工作中还存在水政工作人员和水政监察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水法规及相关法规掌握得不牢,对法律法规的掌握、钻研不够,在查处水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对执法程序、执法处罚手段等缺乏了解的问题。

  综上所述,破解水利建设、管理、保护、行政执法四大难题,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促进水利事业发展需要下大力气,下苦功夫。

  如何破解这四大难题?笔者建议:

  加强联动配合,寻求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水利建设不单单是水利一家单位的事情,它离不开政府、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投资的同时,要加强地方匹配资金的到位力度。在项目落地后,加强区、乡(镇)、村及群众的联动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建设项目。

  制订出台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从人、财、物、制度上保证工程建设好、管理好,让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建立“以水养水”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工程所在镇(乡)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好建、管、养、用的体制机制。根据产权归属、公益性成分、设施规模、受益范围等情况进行分类,实施产权分离,确定管护主体。积极探索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协会、管水委员会,或采取租赁、拍卖等方式确定具体的经营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导致工程不能发挥效益的情况发生。

  加快立法步伐,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水环境保护及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强水库、河流、水源地的保护,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源头上保护水环境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的一切行为。突破常规,宣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营造行政执法新氛围。一是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既要在特定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宣传节点,采取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水法规宣传,又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打破“宣传一阵风、过后没人管”的状况,克服“差不多”的思想和“突击一下”的做法。二是加强政府宣传水法律法规的力度。宣传水法律法规不单单是水利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要把宣传水法律法规作为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来考核,构建区、乡、村三级宣传网络,让全民学习水行政法律法规,遵守水行政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水行政法律法规,最终构建良好的水事环境。三是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针对某个具体水事案件,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对水法律法规进行讲解。

  内增素质,外塑形象,强化水政队伍建设。一是重视水政执法人员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训,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用人机制,选用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较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二是通过招考一批具备法律知识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水行政执法队伍中来,建立起一支能执法、会执法、执好法的专业执法队伍,严厉打击各种水事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现有水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抓好经常性的执法培训和业务学习,及时抓好岗前培训;四是结合实际工作,在执法中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结果公平公正,树立水行政执法部门的威信和形象,维护水法律法规的尊严。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2月9日

陈鹏
责任编辑: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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