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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局召开《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执法联合巡查联席会议

2015-12-18

  中国水利网站12月18日讯  12月16日,太湖局在常州召开《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执法联合巡查联席会议,总结交流执法工作,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科学谋划进一步推进流域与区域水行政执法的工作思路。太湖局副局长吴浩云主持会议并讲话。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李晓静处长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近年来太湖局和两省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水管水,强化水利社会管理,在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特别是贯彻实施《条例》、强化河湖执法等方面呈现出很多新的亮点,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流域与区域执法合作不断深入。二是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三是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四是流域普法多措并举。

  针对下阶段重点工作,太湖局副局长吴浩云对太湖局和流域两省一市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继续加快《条例》贯彻实施,将其纳入各地贯彻《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为流域水行政执法创造基础条件。二是继续深化执法合作,联合巡查要继续与《条例》和水利部以及各地开展的特色活动相结合,并不断拓展联合巡查的新空间。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违法行为的发现手段和信息化水平,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四是寓宣传于执法全过程,主动服务、加强引导,以案说法、法入人心,查处一个,教育一批,带动一片。五是继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抓紧实施卫星遥感遥测监控工程,探索搭建流域与区域巡查信息网上共享平台,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发现能力。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李晓静处长肯定了太湖流域开展流域与区域联合巡查所取得的成效,她说,联合巡查制度成功实施10年,得益于太湖局与两省一市长期以来持之以恒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受到水利系统内外广泛认可。今后,各单位要适应国家对执法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总结,再行推广,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能力建设和执法考核,保障《水法》、《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

  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蒋如华、上海市水务局巡视员沈依云参加会议并讲话。太湖局和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水利(水务)厅(局)总队作了工作报告,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常州市水利局、无锡市水利局、青浦区水务局、常熟市水利局、嘉善县水利局作交流发言。

  太湖局,江苏、浙江、上海省(市)水利(水务)厅局,苏州、无锡、常州、青浦、嘉兴、湖州等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沿“一湖两河”各县(县级市、区)水利(水务)局相关代表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12月18日

尤珍 刘国红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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