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7日讯 7月30日和8月4日,太湖局两次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吴浩云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集体约谈太湖局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纪检委员,听取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惩防体系以及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具体规定。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承诺书的内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加强日常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示范表率,带头改进作风,加强自身修养,要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做到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不辜负局党组和广大群众的期望和重托。
会议还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委员要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围绕基本职责,强化执纪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