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站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170019
   
         
 
 
         
 
 
 
 
 
太湖局审查浙江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分享到:
2014-12-03
 

  中国水利网站12月3日讯 2014年11月25—26日,受水利部委托,太湖局会同浙江省水利厅分别对《温州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丽水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

  本次审查工作成立了由水利部委派专家、太湖局专家、浙江省水利厅专家和试点城市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根据相关要求,与会专家和代表对温州市的温瑞塘河、三垟湿地,丽水市的古堰画乡、玉溪水利枢纽、瓯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示范段、大溪治理工程等水生态保护工程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两个《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审查。

  经认真审议,审查委员会认为,两个城市水生态基础条件好,试点特色明显,工作基础扎实,《实施方案》在分析温州市、丽水市水生态文明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和总体布局,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指标体系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试点期目标任务、实施内容与计划安排基本合理,示范工程具有代表性,相关制度有创新,政策和保障措施可行,可以作为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和验收的依据,同意通过审查。审查委员会还就现状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特色亮点提炼、示范工程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

  太湖局、浙江省水利厅、温州市人民政府、丽水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12月3日

倪刚
责任编辑:李爽
相关新闻
 
太湖局与上海市水务局开展党组中心组联组学习
太湖局:推进流域片 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
太湖局:丰富完善治水思路 推动发展提质增效
太湖局召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太湖局召开《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配套制度建设推进会
欢迎访问“中国水利”网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454 业务联系:010-63205282 举报电话:010-6320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