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9月14日~26日,松辽委普查办对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普查国家级数据审核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数据审核意见整改落实督导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尽快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整改重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松辽委普查办于9月14日~26日,相继召开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普查办及各专项负责人关于国家级数据审核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水利普查整改报告、相关普查数据、各专项成果分析报告、全口径经济社会用水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复核检查,并分专项和省区进行了沟通交流。
通过检查,流域内四省区均已按国普办和松辽委普查办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了逐条修改和说明,各市、县普查办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整改。松辽委普查办要求,相关省区要尽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及时向国普办和流域普查机构上报普查成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