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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河
 
 
 
黄委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次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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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中国水利网站4月13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面及时掌握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黄委定于4月12—21日对责任片省(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2017年第一次督导检查。

  根据水利部督导检查分工方案,黄委包片督导检查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河长制工作。为切实做好督导检查,黄委依据水利部有关制度,制订印发了《黄委推进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督导检查范围、检查内容、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等。黄委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已成立3个督察组,由黄委领导担任组长,确定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单位)以及工作安排。

  当前,黄委责任省(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处于省、市、县各级制订工作方案、建立河长组织体系、成立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等工作关键时期,黄委本次督导将落实水利部督导检查工作要求,持续传导压力,督促各省(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

  目前,黄委3个督察组已陆续分赴责任省(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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