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28日讯 5月22日至25日,由水利部水保司、黄委水保局、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成的第二检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淤地坝安全运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查看了鄂尔多斯市的东胜区、达旗、伊旗等9座淤地坝工程,与淤地坝管护人员、防汛责任人等进行了交流,分别听取了自治区、市、旗水保部门关于淤地坝安全运用情况的介绍,进行了座谈讨论,较全面地了解了内蒙古淤地坝的安全运用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重视淤地坝安全工作,自治区政府与各市政府,各市政府与有关县(旗)政府签订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责任书,落实了淤地坝安全运用责任。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积极督导,多渠道筹措淤地坝维修加固、运行管护经费,对部分病险淤地坝进行除险加固,部分县(旗)落实了淤地坝管护经费,不同程度地解决了淤地坝防汛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地淤地坝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淤地坝防汛工作积极主动,能够早安排、早准备。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消除麻痹思想。二是切实落实好淤地坝安全度汛责任,明确各级领导、主管部门在淤地坝防汛工作中的责任,做到政府领导知道、社会公众知道、有关责任人和管护人知道。三是进一步细化淤地坝防汛预案,特别是险坝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物料、机械、队伍,人员撤离预案等。四是做好汛前、汛期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和协调,督导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和防汛责任人、管护人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