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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权限获水利部批复

2012-07-16

  中国水利网站讯 7月12日上午,记者从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权限批复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座谈会上获悉,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权限获水利部批复,内容基本涵盖入河排污口监管全过程,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用水安全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黄委主任陈小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黄委副主任廖义伟主持座谈会。黄委副总工刘晓燕出席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对贯彻落实水利部批复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权限有关情况的汇报,集中对批复文件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陈小江在讲话中说,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水利部门的法定职责,是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重要任务,是实施最严格管理制度、落实纳污红线的基本要求,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为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制、提高监管水平、强化监管力度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深刻认识水利部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权限批复的重要意义,从时代发展进步、人民群众期待、依法履行职责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着力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陈小江全面分析了当前黄委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的现状与面临的主要问题。他指出,黄委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起步较早,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基础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国家和水利部要求相比,与黄河流域实际需要相比,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依然面临着认识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监测能力急需加强等方面的挑战。

  陈小江强调,“十二五”时期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形势下,确保黄河流域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准确把握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保护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准确把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自身能力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努力推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新跨越。

  陈小江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宣传。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批复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使干部职工对形势任务的认识更加清醒,对管理职责的理解更加明确,对做好工作的信心更加坚定。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抓紧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印发流域各省(区)水利厅和黄委有关单位、部门,引导和促进各有关方面加强学习和抓好落实。

  二要做好顶层设计。要全面评估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细则的实施情况,依据水利部批复的要求,尽快修订实施细则。同时,在制订有关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等方面管理制度时,要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进去,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配套。要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做好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规划及入河排污口布设规划。要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顶层设计,制订监管的明确目标和工作的体系框架,提出一整套比较完善的措施手段。

  三要严格审批监管。要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对设置论证要严格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设置申请坚决不批。要利用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倒逼机制”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取水许可和排污口设置管理联动机制,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和新增取水。要深入探索新兴工业园区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推广力度。要创新管理手段,强化执法检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控入河排污总量,不断提高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平。

  四要完善监管机制。要进一步理顺相关管理关系,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水利与环保相联合的工作机制。要积极与流域内各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完善协商监管机制,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部门衔接合作机制。近期召开由流域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贯彻落实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五要提升监管能力。要兼顾当前急需和今后发展,加强监管能力和监测能力建设。要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理顺管理关系,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机构人员,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要把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作为“十二五”时期一项重要任务,加快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和共建共管实验室建设,提高入河排污口日常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的覆盖范围,建设必要的自动监控设施,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要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监测和设置论证等技术服务的管理,提高技术服务对监管工作支持的质量和水平。要全面完成流域入河排污口核查,全面掌握流域入河排污基本情况,对各省区上报的资料及时整理分析,确定监管重点,为入河排污口监管和实施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

  六要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认识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理清本单位、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积极沟通,加强协商,相互配合,大力支持。

  黄委办公室、总工办、规计局、水政局、水调局、财务局、人劳局、建管局,水资源保护局、水文局、新闻出版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7月16日

蒲飞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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