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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大汛期间防洪禁采区内偷采石 违法者被拘

2011-07-21

  中国水利网站7月21日讯 7月20日零时,东平黄河河务局黄河水政执法人员联合地方派出所将在辖区子路山防洪禁采区内偷采山石的李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东平河务局黄河水政派出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东平县斑鸠店镇的子路山禁采区内有人偷采山石,影响到黄河防洪工程体系安全。东平县的黄河防洪工程体系,是人工屏障和自然屏障相结合的一体化防洪工程模式,共有堤防16段,其中10段与山体相连,共同形成了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子路山防洪禁采区就是一段自然屏障,法规规定严禁采石。

  发现偷采后,该局黄河水政、派出所执法组迅速行动,对正在进行非法采石的彭集村民李某进行突击盘问。李某对违法破坏防洪山体的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受利益驱使,不顾河务部门的警告,顶风作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多方调查取证,在取得充分证据并报请批准后,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此案件的查处,有力震慑了心怀侥幸的偷采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正常的山体禁采监管秩序。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7月21日

毛明辉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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