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1日讯 (记者 王秀芳 通讯员 范源)山西吕梁市积极落实“以财(政)扶水,以项(目)带水,以工补水,以水养水”的“四水兴吕”战略,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
建立以财(政)扶水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水利列入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领域和重点领域,大幅度增加市、县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和水保淤地坝建设,进一步增加市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入水利建设的额度;建立市、县两级水利建设基金并足额提取,确保用于水利建设;进一步强化水利规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对国家规定的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实行应收尽收,使水资源费对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科学配置和合理补偿的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县各级财政留成的水资源费,80%必须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更新改造,优先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
建立以项(目)带水机制。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统筹兼顾、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农机、财政、国土、发改、扶贫开发等涉水项目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整合使用。
建立以工补水机制。实行工业企业“反哺”水利的机制,凡对水利工程、水资源、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企业,要给所在地的农村一定的补偿,用于该项目区群众生活、生产所需的水利设施配备。
建立以水养水机制。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新模式,全市新建水源项目,除涉及区域防洪保安、社会公益事业部分,除确需政府统筹投资管理外,其余一律面向全社会招商。鼓励用水企业入股参与水源工程和供水工程建设。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尽快组建吕梁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搭建融资平台,以贷款形式吸纳银行、社会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良性运行的投资机制,为水利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