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11日讯(记者 武年丰)近日,水利部批复同意在山西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这是水利部首次批复在全省域开展该项目的试点,实施时间为2011年至2016年。
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也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期以来,水资源短缺和供需矛盾尖锐,地下水超采、岩溶大泉干涸、地面沉降、河道生态基本流量得不到满足、水体污染突出,严重制约着山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恢复山西水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已迫在眉捷。近年,山西省积极开展河湖地表水、盆地地下水、泉域岩溶水的“三水”保护行动,今年年初山西省政府还批准实施了《山西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为全省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水利部对山西近年所作的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批复同意山西实施“三水”保护与修复行动为核心内容试点工作方案的同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部要求山西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的试点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切实将试点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此次水利部批准山西列为试点省份,必将有助于山西全面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有力推动山西经济社会转型和跨越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