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2日讯 截至11月30日,辽宁省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全省13个市、67个县(市、区)共投入建设资金9.27亿元,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876处,新增供水能力7.2万立方米,解决了120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
辽宁省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全省农建“大禹杯”竞赛重要考核体系,分三批提前下达工程计划,为尽早开工建设、尽早完工通水提供时间保障。同时,为确保工程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由省政府督察室牵头,发改、财政、水利部门共同组成督导小组,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资金落实和拨付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了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工程建设进度。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省里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抽调188名骨干力量建立47个服务组,推行厅长包市,处长包县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开展管材供货企业资格评选工作,从源头上把好供水材料质量关。落实以县级水利部门、乡镇水利服务站、专业监理公司和村民代表“四位一体”的质量监督机制,实现专业人员与受益群众共同参与工程建设的氛围。辽宁省还大力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专管机构落实到乡镇、专管人员落实到村屯的管理队伍建设目标,新建乡镇水利站888个,划转人员2912名,选用村级水管员9726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2014年全省落实了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资金20916万元,优先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证了工程长效运行。
此外,为确保“十二五”规划和2015年建设任务能够按时完成,辽宁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项目区根据工程计划,组织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于2014年11月提前下达2015年工程计划,并要求各项目县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和批复工作;于2015年4月底前,实现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