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11日讯(通讯员 蒋燕翔 肖毅)6月25日至7月3日,地处湘南湘江上游的永州市自北向南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全市平均降雨达225毫米,强降雨造成全市境内江河水位猛涨,尤其是与广西境内湘江西源上游洪水叠加,湘江干流老埠头及以下各水文站点相继超警戒,创下有水文记录以来最高值。全市受灾范围广,破坏程度深。虽然全市圆满实现了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不垮一库一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抗洪救灾目标,但是水利设施损毁严重,据初步统计全部工程修复、重建需要资金约14多亿元。
洪灾发生后,永州市水利部门除了按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部署,认真组织和参与抗洪救灾工作外,还积极安排各县区重点围绕水利设施防洪风险隐患、水利设施因灾损毁情况开展实地调查,全面核实水库、山塘、供水工程、灌溉工程、河坝、水闸和堤防等水利工程受灾情况。同时,为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的要求,及时召集水利专家对各类被洪灾损毁水利设施修复、重建进行了专门“会诊”,并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部署和全面落实水利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迅速将工作重心从防汛抗洪转移到灾后重建上来,层层落实到责任,全面组织和开展水毁工程修复、重建工作。二是科学制定修复、重建方案。要根据实际受灾情况,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应急、后提高”的灾后修复、重建原则以及其资金等实际情况制定灾后水利设施修复、重建方案,做到结合灾情、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序推进。三是多方筹措修复、重建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资金的同时,建议县区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涉农涉水资金整合,积极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和社会资本进入,为灾后修复、重建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四是加强建设管理。要明确水利设施修复、建设责任主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狠抓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市、县区水利部门要派出水利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质量的巡查和监督管理,对人员、材料、机械、施工工艺方法等加强检查和指导,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认真抓好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争取早日把水毁设施修复、重建好,并发挥水利工程最大效益,为大灾之年农业丰产、农民增收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