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9日讯 11月7日,从湖南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上传来消息,湖南省政府决定自今年11月起到明年4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湖南河道湖泊管理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编制完成了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各地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近5年共清查采砂船只3765艘,整顿非法采砂、运砂船只685艘,取缔淘金船只246艘,查封无证砂场380多处,有效遏制了河道采砂乱采滥挖猖獗的现象。但从全省范围来看,河道管理问题仍然较多,特别是河道非法采砂屡禁不止。据今年10月统计,全省目前共有采砂淘金船只3357艘,砂石场3536处,其中未办理河道内生产作业许可证的采砂船只1761艘,违法淘金船只325艘,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砂石场2614处。河道采砂管理已成为河道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
河道采砂管理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周强书记、徐守盛省长和徐明华副省长多次要求切实加强河道管理特别是采砂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区域和整治重点,提出了整治要求。此次综合整治行动,是根据省政府《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要求,从2011年11月开始至2012年4月结束。要求各地按照这一时间节点,立足本地实际情况迅速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到位,加快推进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为期半年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健全河道采砂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明确在整治区域上,要突出城市两岸河段、水源保护区河段和有堤防、桥梁、渡口、码头、水电站等建筑物河段的排查整治;在整治对象上,要重点打击非法采砂、淘金、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和乱建砂石场行为,严厉查处采砂活动中涉黑涉恶及保护伞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求市、县、乡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责任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担任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水利、交通、国土、公安、工商、税务、财政、宣传、安监、监察等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门领导负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省政府已经明确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情况纳入2012年省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地也将从2012年开始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