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21日讯 (特约记者 陈文进)为了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农村供水事业健康长效发展,甘肃省临洮县对全县农村供水水价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水价标准已于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临洮县农村供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县农村供水公司和中铺水厂调整后的水价标准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3.50 元/立方米、农村非居民生活用水4.80元/立方米、农村特种用水6.30元/立方米;东部、南部水厂调整后的水价标准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3.40元/立方米、农村非居民生活用水4.70元/立方米、农村特种用水6.20元/立方米。
临洮县以水价调整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对农村居民用水实施阶梯价格,县农村供水公司、中铺水厂阶梯式水价第一阶梯用水量低于3立方米/月(含3立方米),价格为3.5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3-6立方米/月(含6立方米),价格为5.1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高于6立方米/月,价格为6.70元/立方米。东部、南部水厂阶梯式水价第一阶梯用水量低于3立方米1月(含3立方米),价格为3.4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3-6立方米/月(含6立方米),价格为5.0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高于6立方米1月,价格为6.60 元/立方米。
据了解,临洮县将通过农村供水水价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有效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同时,通过建立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保证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从而使广大农村群众长期受益,为扶贫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饮水安全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