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审批具备新闻登载业务资质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06022
  首页 -> 正文


甘肃发布项目代建制指导意见

2015-09-30

  甘肃省水利厅近日制定下发了《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探索推行水利建设项目代建制等建设管理模式,增强基层管理力量,实现专业化管理。 

  《指导意见》规定,省内政府投资(或者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实行代建制。使用中央补助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也可实行代建制。一个项目一般应当由一个单位进行代建。具备工程建设管理、设计、咨询能力的单位,可通过资金参股、融合投融资、控股等方式,组建股份制代建单位。拟实施代建制的项目由项目出资者、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选定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的选择应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招标选定,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经项目主管部门同级政府批准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委托等方式确定代建单位。 

  《指导意见》明确,代建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总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资金筹措和地方关系的协调,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的监督管理,受理有关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5年9月30日

张金芳
见习编辑:林思佚


  相关新闻:
甘肃引洮供水二期工程初设获批
甘肃省水利厅出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指导意见
甘肃:东峪沟水厂冒雨抢修甘肃
血 脉
2015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84%
水利部工作组督查甘肃省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
甘肃陇南市确保水利安全生产 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甘肃省水利厅召开加快推进水利建设月调度视频会议




  
最新更新


 
图片报道

江西 大图.jpg
yilv.jpg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010-6298095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1104231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