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汪栋 通讯员 张金芳) 6月7日,甘肃省政府修订并下发了《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其颁布实施,对进一步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甘肃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定额》中,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共制定了12个大类,19个行业的用水定额,与2004年定额相比,增加了9个行业,修订了4个行业,6个行业保持不变;工业用水共确定了80个行业,126个产品的用水定额,与2004年定额相比,新增82个产品,修订19个产品,保持不变25个产品;农业用水13种主要农作物及农村生活的用水定额,农业灌溉用水在2004年传统灌溉用水定额的基础上新增了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用水定额。
甘肃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用水定额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用水定额的执行力;各用水单位(户)要认真执行用水定额。通过贯彻执行用水定额,建立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倡导与我省省情、水情相适应的节约、文明、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甘肃省曾于2004年10月首次编制下发了《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对全面推行各项节水措施,考核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本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水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各项节水技术有了较大提高。本次用水定额的修订,主要是在原《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工作的基础上,调查、收集、整理、分析了全省各行业现状用水资料,借鉴、吸收当前已有相关成果,广泛征求了有关专家和部门的意见,充分考虑甘肃省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程技术条件等因素下编制完成的。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