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2日讯 11月28日,广东河长办召开第3次全省河长制工作月推进视频会。会议通报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边立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边立明指出,第2次全省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以来,各地按照会议部署,对照“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速,增强了如期实现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的信心和动力。截至目前,在工作方案出台方面,全省市、县、镇级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在河长设立方面,各级河长约3.05万人,较上月新增8500多名,且所有市、县均实行双总河长制;在河长办设置方面,所有市、县和近92%的镇(1467个)设立了河长办;在制度建设方面,各市出台进度明显加快,广州、深圳等18个市已完成中央和省要求的7项制度出台任务,珠海、汕头等14个市辖下所有县已出台7项制度;在河长的履职方面,全省154名市级河长已开展巡河,共计397人次。
会议要求,各地要继续抓好“一市、一县、一镇、一村”河长制示范创建工作,努力打造一批推行河长制的先进典型。要加强跟踪调研,及时掌握动态,按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制度创新等不同类别总结提炼好的做法,深度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及时上报省河长办。同时要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会议强调,距离年底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仅剩下一个月的时间,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节点控制,按照中央部署和省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再加大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一要扎实做好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各地要对照中央“四个到位”总体要求、中期评估技术大纲,以及我省验收制度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和省级验收准备工作。二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在找准辖区河湖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或细化、完善本地区的专项行动方案。三要做好全面推行湖长制准备工作,明确各级湖长的职责任务。四要做好年度总结。五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做好资料收集、审核、填报等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情况。深圳、惠州市,广州市花都区和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典型发言。(粤水轩)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