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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联动共治河 全民齐心护清流
——福建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亮点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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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4
 

  

  九龙江西溪碧湖段 (梁健 摄)

  

  一江两岸 江滨新貌 (高茂山 摄)

  □杨晶 孟京

  “一城花海半城湖,水光山色与人亲”。近年来,因水而美的福建省漳州市城市“颜值”不断刷新。

  在全国率先实现河长制与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动全覆盖;建立“3+3”漂浮垃圾长效保洁机制;组建“百镇千村”护河队……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漳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生态+”理念,践行“三铁治水”,以提升水质为目标,以专项治理、督查问责为抓手,创新管护举措,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一组数据清晰地展现漳州河流管护成效: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小流域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占比,由2018年的54.54%提升至91.7%。

  铁腕严治——

  率先实现司法联动全覆盖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漳州市河长办重点突出河长制与司法部门的联动协作,先后建立河长制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设立“河道警长”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巡河等,在全国率先实现河长制与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动全覆盖。

  “庄重灰”“检察蓝”“公安蓝”……各家相关职能单位工作人员身穿各自的工作服联合巡查,已成为漳州推行河长制工作时的一道风景线。

  检察联督。在市、县两级设立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由检察院生态处派专人驻点对接。在华安县试点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由单一的行政方式管制变成了“行政+司法”的管制。

  法院联审。在全省首创人民法院河长制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由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派专人驻点对接。积极推行“河长制+生态司法”,实行分片“河长+法官+河长制督导员”的挂钩联系机制,推进“生态司法+协调机制”,围绕市域生态司法治理协同创新要求,在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重点生态执法部门设立生态执法司法协同创新联系点6个。

  公安联打。在市、县两级设立河道警长制办公室,由公安局治安支队派人驻点对接,依托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组建治安巡防或生态保卫队伍,开展常态化巡防巡控,依法打击涉水非法排污、采砂、采矿等犯罪行为,实现河道警长队伍全域覆盖。

  社矫联巡。2019年11月,漳州市河长办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建立漳州市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巡河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规定全市乡镇级河长办联合司法所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社区矫正对象巡河活动。社区组织矫正对象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巡河,参与社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执法联动。依托漳州市河长制研究院平台,漳州市汇聚来自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海洋渔业等11个市直部门14个单位的19名专家,组建市级河湖长制“综合执法专家库”,协同开展河湖生态治理与制度研究,为涉水污染问题处理提供业务指导及执法协助。建立联合巡查、联合检测、联合治理“三联合”联动监督制度,每月组织“综合执法专家库”执法人员开展流域综合巡查执法活动,重点围绕河道“四乱”、河岸围挡、围网养鱼、违法搭盖、无证船舶等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长效久治——

  建立“3+3”漂浮垃圾保洁机制

  漳州市以需求为导向,全面构建河道、湖库、池塘、近岸海域垃圾清理保洁体系,形成“竖到底、横到岸、全覆盖、无缝隙”的长效管理网络。

  建好三支队伍。漳州市建立打捞清理队伍,确保日常能实现定员尽数清理打捞;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在台风或强降雨等应急期间能及时清理漂浮垃圾;建立巡查监管队伍,主要实现常态化巡查督促执法。目前三支队伍均已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筑牢“三道防线”。第一条防线是对沿江、沿河、沿沟、沿库城乡垃圾实施有效收集、中转、处置,实现垃圾不入江、不入河、不入沟、不入库;第二条防线是在河流主河道和入海沟渠建立分段的垃圾拦截清理机制,及时清理每个河流、沟渠段水面漂浮物,保障上游漂浮垃圾不进入下游;第三条防线是制定有效的垃圾入河入海拦截措施,及时清理入海河流拦河闸坝前垃圾和沿海防洪潮水闸前垃圾,守住江河垃圾入海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垃圾不入海。

  漳州市河长制工作人员表示,2017年以来,漳州市累计出动船舶66039艘次、人员256521人次,共清理漂浮垃圾10.6万吨。

  全民共治——

  组建“百镇千村”护河队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经过“小河长”、“校园河长”、义务监督员的实践探索,2019年3月,漳州市河长办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发起了“百镇千村” 民间护河志愿服务队活动,市、县、乡、村四级都有了自己的民间护河队伍。

  漳州市河长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共有1958支民间护河志愿服务队活跃在漳州河湖保护活动中,共有8061人参与。与此同时,漳州市积极探索创新“管水+护水”联动机制。

  ——规定动作+自选动作。规定动作是指巡河,根据实际情况为护河队员就近分配日常巡查河段。蓝天救援队等专业社团护河队根据活动自行确定巡河范围,并提供应急救援支持。自选动作是由护河队发挥各自特长,开展河道清理、增殖放流、入户入企宣传、入校授课等形式多样的护河活动。

  ——线上互动+线下交流。在线上,护河队员除微信群交流外,如果在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通过手机巡河APP,将定位、图片、文字发送给当地河长办登记处理。在线下,对接单位定期与护河队召开面谈会,听取大家对河湖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出力护河+出资养河。护河队员在通过申报活动获得当地河长办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开展社会捐资治河养河活动,宣传发动当地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出资支持家乡河湖保护。

  漳州市河长办工作人员表示,自“百镇千村”护河队建立以来,全市共开展护河志愿服务活动3914次,其中,护河座谈1642场,河流问题溯源1676次,特色护河活动2127场,社会捐资治河养河1652万元。

  依河而生,治河而兴,因河而美。在政府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漳州水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画卷已徐徐展开。

  南靖县:把好“三道关”用好“三色单”

  漳州市南靖县曾因经济迅速发展,水生态环境一度不容乐观。近年来,南靖县把好队伍建设“三道关”,创新推行“三色单”督查考核机制,高效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小流域”大整治,“小水系”大修复,“小县域”大变样。截至目前,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河湖健康体系初步形成,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南靖县成为福建省首批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把好“三道关”

  南靖县按照组织体系全覆盖、流域管护全覆盖的要求,通过分类统筹、分步提升、分级管理,创新把好“用人关”“能力关”“责任关”三道关口,全面提升县域河流保护管理水平。

  南靖县扎实开展河道专管员招聘工作,根据流域面积、巡查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管员数量,有效避免人员配备不合理、人数不均等问题。

  南靖县河长办积极开展“专家针对讲”“导师现场教”“全员考试测”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河道专管员素质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爱学习、懂专业、能担当的管护队伍。

  南靖县河长办先后印发工作管理办法以及考核评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组建4个河道督导组,通过多种方式对河道专管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全面推动乡镇河道专管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用好“三色单”

  南靖县创新实行“白单”交办、“黄单”催办、“红单”督办的“三色单”制度,并将督办结果和年终绩效考评、问责制度直接挂钩,做到有“单”有责、违“单”必究,有效保障了各项问题整改落细、落实、落到位。

  “白单”交办,推动整改落实。南靖县坚持“一般问题转交处理,突出问题交办处理”的原则,及时对问题进行汇总梳理,明确问题性质、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黄单”催办,确保跟踪抓实。南靖县河长办对白色交办单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单位启动催办程序,签发黄色催办单,督促责任单位抓紧抓实问题整改。

  “红单”督办,力促责任压实。责任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拒不配合的,则启动督办程序,签发红色督办单,进一步倒逼责任单位和人员抗责上肩、履职尽责,确保问题整改全部清仓见底。

  华安县:创新依法治河新模式

  华安县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西北部,是全市唯一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厦门、漳州两地的水源地,但在流域水环境整治和管理中,经常会遇到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上游污染、下游治污”等情形,导致水环境治理难有成效。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华安县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创新,在全市首创“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河湖长与检察长齐上阵

  2018年以来,华安县积极探索司法合作新模式。2020年,华安县河长办与县检察院联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出“一江两岸三保护”的治河理念,通过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监督,持续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华安县河长办工作人员介绍,“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将治河范围延伸,让“河(湖)长+检察长”不仅管河里的事,还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打击河两岸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河湖保护的工作合力。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出台以来,华安县河长办与县检察院建立协同督导、联合督促机制,强化履职监督、统筹推进、机制创新、宣传引导,把“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当作部门协同联动的黏合剂,使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与执法部门密切沟通配合,齐力抓保护,共同抓治理。

  打击与保护双管齐下

  华安县采取强化九龙江两岸涉水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督促实地修复受损植被等措施,打造“打击监督并重、生态公益并举、检察行政并联、法治综治并施”的河湖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保护新模式。

  如今,一组组数据全面展现了华安县依法治河新力度:截至目前,华安县检察院共立案涉水公益诉讼案件7件,解决养殖污水直排、阻碍行洪安全等涉水问题;办理盗伐、滥伐林木、失火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9件11人;督促3件滥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修复造林,涉及被毁坏林地面积94.67亩;办理3起滥伐林木案件,涉及破坏省级生态公益林56.85亩……

  平和县山格镇:以“三化”打造“护河铁哨”

  漳州市平和县山格镇是九龙江西溪平和段的最后一个乡镇,干流全长10公里,支流全长32.2公里。自开展分片巡河以来,山格镇坚持把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职业化、全能化、信息化”的新路,成为九龙江西溪山格段的“护河铁哨”。

  抓好“六有”促进职业化

  山格镇率先在全县组建一支职业化的河道专管员队伍,突出“六有”,即有支部、有制度、有场所、有待遇、有装备、有考核,切实提高河道管护水平。

  山格镇成立河道管理处党支部,加强队伍政治建设;制定相关工作手册,明确河道专管员工作职责,促进管护工作规范化;把镇河长办与管理处办公场所融为一体,及时发现、处置举报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每年专门拨付资金作为专管员工资,包括“固定工资+月考核工资+年终绩效工资”,确保人员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统一定制专管员服装,配备救生和打捞设备;对每位专管员的出勤、巡河等情况考核打分。

  当好“六员”助推全能化

  山格镇把河道专管员职能延伸为“六员”,即河道巡逻员、河面保洁员、生态宣传员、水事调解员、水质监督员和水面施救员,推进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

  在管理方面,山格镇采取“集中式管理”与“分片式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及时处理河道垃圾;在日常巡河过程中,河道专管员及时制止群众乱堆乱倒垃圾等行为,并宣传生态法规、制度;邀请专业医生以及县人民武装部官兵传授专管员溺水施救技能,开展水面施救应急演练,提高队伍应变能力。

  用好“三维”推动信息化

  山格镇借助“三维”模式,在全市率先推行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及时打通河道专管员管河快速通道;在全市首创“智慧河长”指挥中心,融合智慧河长管理系统、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和“村村响”广播系统,让镇河长可以实时了解全镇15个视频监控点和村庄121个生态保护人工监测点动态;启动河长制管理APP平台,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对河流、水库实现管理和监督,做到巡河轨迹可查、结果可考、责任可究;开设“生态山格”微信公众号,与管理平台连接,让群众可以通过“随手拍”等栏目举报问题。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2年1月4日

杨晶 孟京
实习编辑:杨思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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