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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吴王故都梦里水乡

  湖北省鄂州市被列入首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标志着当地水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目前,鄂州市按照“全域鄂州,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突出滨湖滨江城市特色,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设长港河道生态修复、洋澜湖环境综合整治等21类重点工程项目,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具、丰枯调剂、多元互补、调控自如、生态良好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进一步提升防洪安保能力、供水能力、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努力实现“水宁、水丰、水活、水净、水美”的城市景观。同时,构建“千年吴王故都,万顷梦里水乡”的水文化体系,使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全面建设一批重点工程。鄂州市计划实施21类重点工程项目,为建好水生态文明城市疏通“筋络”。实施长港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洋澜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鸭儿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梁子湖入江第二通道工程等,进一步提升河湖蓄水能力;开展华容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广家洲大堤堤防加固工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工程等,改善当地水质和水环境;开展环梁子湖生态示范带建设、长江防护林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公益保护及退耕还林项目等,全方位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鄂州市专门成立湖泊管理机构,加强节水监督机构建设,逐步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政执法工作机制。全力构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分层构建动态水网,恢复境内四大水系与长江的水系联系,实现江湖(河)连通;打通河湖(库)连通障碍,使四大水系间湖泊或水系内部主要湖泊相互串联;推进河湖治理工程,增强河湖输排水能力。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安全生态屏障工程、水景观建设工程,加强滨水开放空间的景观塑造。

  加大地方法规出台力度,创新融资机制。鄂州市陆续出台《鄂州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等制度,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体系。积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有效整合地方财政资金,切实落实地方公共财政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饮用水、污水处理等具备一定收益能力的项目形成市场化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融资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项目建设。

  积极寻求科技支撑。鄂州市是武汉城市圈中与武汉联系最紧密的区域,建立借助“外脑”的智力支持机制,充分依托武汉市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河湖连通、水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并选取典型湖泊作为案例研究,为全省其他湖泊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依托正在筹备建设的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全市水资源水源地供、用、排等环节信息进行有效、实时的监测、采集、传输和管理,进而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生态环境。

  同时,鄂州市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水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的观念,使每一个公民都认识到水生态的重要性,认识到保护水生态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4年3月28日

陈筱云 彭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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