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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用水权立法 强化用水权制度设计

发表时间:2024-03-05
  □本报记者 黄一为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内人均水资源量(含黄河分水)约为900立方米。水资源短缺制约区域经济发展。
  结合水资源管理多年相关工作经历和大量的调研数据,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李彬今年准备了建立用水权制度的提案。
  “内蒙古黄河流域近年新增工业用水大多是通过水权转让或交易方式获得的。”李彬表示,内蒙古等地在用水权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在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用水权制度体系尚待建立健全,部分用水户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等。”李彬举例,对通过集中供水工程取水的用水户而言,购买水权后,其新增取水量是叠加到相应的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上,用水户没有相应的凭证。集中供水公司可以通过抵押“取水许可证”申请贷款,但真正的用水权拥有者却没有这种权利。“就像住户花钱买房,最后房本给小区物业公司了,物业公司可以拿着房本去抵押,住户却没有这个权利。”李彬打了个比方,“这也不利于其用水权的再交易。”
  另外,地方在自行组织用水权立法方面,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很难建立完整、实用的用水权法规。为此,李彬建议:一是加快推进用水权立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中明确用水权为水资源的使用权,规定用水权类型包括区域用水权和用水户用水权,实现用水权法定化。二是强化用水权制度设计。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修订中建立并细化用水权制度,包括用水权确权,交易的体系、规则、程序、价格形成机制等制度。对所有用水户核发用水权证,作为用水权交易的基础。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用水户闲置的用水权进行认定、收回和再配置,盘活闲置用水权指标。
  “有了完善的用水权制度体系,用水权交易市场加速发育,作为市场交易主体的广大用水户才有进入市场交易的积极性,也将进一步激发用水主体节水内生动力,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李彬说。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3月5日

责任编辑:陈帅 校对:罗景月 周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