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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处修改三大变化 苏州施行新版节约用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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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9
  □本报通讯员 阮兆鹏 记者 程瀛

  7月1日,修改后的《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由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批准。

  “它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社会用水行为,提升用水效率,引导全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新版《条例》的三大变化。

  作出29处修改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条例》自2010年出台以来,促使苏州节水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国家对于节水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也已于2016年5月1日实施,因此结合苏州的实际情况,对原《条例》进行修改尤为必要。

  相对于旧版,新《条例》作出了29处修改,主要修改依据为《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规,以及《城市节水评价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等文件。同时,还参考借鉴了上海等地的立法经验。《条例》分六章共38条,修改主要对法律依据、计划用水单位的界定标准、用水计划核定与调整、节水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节水型园区和合同节水、绿化景观及环卫用水等方面作了修改或者新增。

  《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引导全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对苏州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是对水资源管理和利用制度的重大创新,推动用水产品、高耗水行业、农田灌溉等领域不断改进技术、加强管理,实现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观念转变,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对建立节水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苏州市在省内先行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通知》,明确苏州市“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创建范围及目标,2017年评选出首批5家市级“水效领跑者”。由此,《条例》新增了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定期公布水效领先单位、水效指标等方式,推动全社会建立节水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用水单位采用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探索合同节水模式。”

  明年7月1日起

  公共绿化浇灌、道路冲洗不得取用公共供水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现实状况和法规的可操作性,新版《条例》在原条例的基础上增加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和建设取用再生水、雨水或者河水的相关配套设施的内容。

  《条例》第三十条修改为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和建设取用再生水、雨水或者河水的相关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环卫等用水,优先选择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雨水或者河水,减少公共供水使用量。市区(含吴江区)自2019年7月1日起、县级市自2020年7月1日起,除喷雾降温、降尘外,公共绿化浇灌、道路冲洗不得取用公共供水。新建项目景观用水不得取用地下水和公共供水。景观用水包括人造水景的湖、水湾、瀑布和喷泉等,但用于体育活动的瀑布、游泳池除外。”

  新《条例》不但明确了具体事项,更明确了具体时间,进一步促进公共绿化浇灌和道路冲洗,以及新建项目景观用水不得使用公共供水工作的进程。此前,苏州市环卫处在石湖基地、苏站路与平泉路交界处、平齐路建设了三座河水供水站,抽取河水后通过絮凝、净化、沉淀、筛滤、杀菌消毒等步骤使水质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供给环卫车辆。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公司在园区范围内建设了绿化取水口,整套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图实施,主要由潜水泵、格栅、输水管道、取水口及配电系统组成,改变了常规绿化浇灌使用柴油泵抽水时间长、噪声高、效率低、污染大的弊端。依托桥梁及河道边绿化带,构建生态低碳的取水系统,供绿化洒水车取用河水浇灌城市绿化带。

  2020年年底前重点用水单位实行

  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条例》第十三条修改为:“累进加价水费由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负责收取;阶梯式水费由供水企业收取。累进加价水费的加价部分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用途,提高了使用效率。

  据介绍,在条例修改前,苏州对月取水量500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结合的加价收费制度。今年年初,苏州开始对市本级发电、造纸、钢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中小学校、农贸市场等具备定额管理条件的用水单位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通过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逐步全面推开,力争2020年年底前,苏州市区重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基本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此外,本次新修改的《条例》对用水计划范围、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原料水尾水利用、雨水利用设施建设范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8年8月9日

阮兆鹏 程瀛
责任编辑: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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