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嘉湖南排后续工程简介
杭嘉湖南排后续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十一项骨干工程之一。1991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2000年,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2006年,所有单位(单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
杭嘉湖地区,位于太湖流域西南部,总面积1.33万km2 ,其中浙江省1.23万km2 ,约占太湖流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分属杭州、嘉兴、湖州等三市管辖,以东苕溪导流港为界,以西大部分为山区丘陵,以东为杭嘉湖平原。东部平原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区域内经济繁荣,工农业总产值约占浙江省的三分之一。
建国以来,虽兴建了大量水利工程,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缺乏流域性综合治理规划,缺少排涝骨干河道,加之湖泊围垦,排水通道堵塞,太湖及杭嘉湖地区的水位长期不断被逼高,洪涝灾害频繁发生。1953年至1991年共发生较大水灾26次,其中涝灾17次,损失惨重。
1972年1月,原水电部在北京召开长江中下游规划座谈会,提出新开辟向南排水入杭州湾的南排工程,作为杭嘉湖平原辅助排水出路。工程由长山河、南台头、盐官上河、盐官下河4项排涝工程组成。
1977年至1985年,完成长山闸枢纽和长山河运河以东河道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由于各方面原因,其余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
1991年太湖流域遭受大洪水。同年9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治淮治太工作会议,决定全面实施包括杭嘉湖南排后续工程在内的太湖流域综合治理10项骨干工程。从此,杭嘉湖南排工程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1991年12月,杭嘉湖南排后续工程(以下简称“南排后续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按照1993年3月,原国家计委《关于太湖防洪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方案的复函》(计外资[1993]355号),南排后续工程被列入了世界银行贷款太湖防洪项目之一。工程建设期间,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会同浙江省水利厅共同履行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在嘉兴市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总指挥部和有关县(市、区)杭嘉湖南排工程指挥部履行建设单位职能。工程自1991年12月开工建设至2000年底主体工程基本完成,2006年所有单位(单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
南排后续工程以防洪除涝为主;兼顾灌溉供水、河道航运和改善水环境等方面综合效益。整体工程主要包括南台头闸、盐官上河闸、盐官下河站闸3项枢纽工程和南台头河、盐官上河、盐官下河、长山河运西段4项河道工程及其相应配套建筑物、补偿河道工程等,全部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境内,涉及海盐、海宁、桐乡、秀洲(原嘉兴郊区,下同)、南湖(原嘉兴城区,下同)五县(市、区)。
杭嘉湖南排后续工程概算总投资11526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7216万元,浙江省省级配套24023万元,市县配套24023万元,投资比例约为6:2:2。
工程建设大体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91年开始,至1993年6月,基本建成南台头排涝闸枢纽工程。1993年冬,率先人工开挖完成盐官上河1.6km河道。
第二阶段,从1993年10月开始,至1994年7月,兴建盐官上河闸枢纽,摸索和积累钱塘江强涌潮河段开口建闸经验。1994年冬开始,分段人工开挖(少量机疏)长山河运西段河道,至1995年12月实现贯通长山河运西段,使长山闸效益得以进一步发挥。
第三阶段,从1995年12月开始,至1998年11月,兴建盐官下河站闸枢纽。1995年1月至2000年,分别完成盐官下河、盐官上河、海盐塘北段等河道拓浚土方开挖。
第四阶段,2000年至2007年,主要完成工程完善配套、环境绿化、土地划界确权、尾工遗留问题处理、审价审计、财务决算编制、档案资料搜集整编、竣工验收准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