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长江流域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流域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上中游地区,面积约51.7万平方公里,其中,长江上游的水土流失面积约33.83万平方公里,占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的63.7%,年均土壤侵蚀量12.72亿吨,是流域水土流失分布最集中、程度最严重的地区,尤以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流域,沱江、岷江中游,乌江上游及三峡库区为甚;长江中游的水土流失集中在汉江上游(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洞庭湖水系的湘、资、沅、澧四水,清江,赣江以及大别山南麓诸水系等一些重要
支流的中上游。
坡耕地和泥石流是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的最主要来源。据统计,长江上中游地区坡耕地面积近1.5亿亩,年均土壤侵蚀总量达9亿吨;长江上游有1.6万多处滑坡、4000多条泥石流沟具灾害危险,金沙江下游的攀枝花至屏山区间和嘉陵江上游支流西汉水、白龙江流域,为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集中分布区域,其土地面积仅占长江上游的12.8%,但多年平均输沙量却占三峡宜昌站的41.4%。此外,全流域每年因开矿、修路、城镇建设等基本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在1200平方公里左右,新增土壤侵蚀量约1.5亿吨。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的危害不仅在于破坏生态环境,加剧中下游洪涝灾害,阻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坡度陡、雨量大、土层薄,表土流失并很快造成母质、基岩裸露,使土地丧失农业利用价值、山区群众失去基本生存条件。贵州清镇、赫章等县,每年“石漠化”的土地面积即达五、六千亩之多;重庆原万县市自50年代以来,裸岩面积平均每年扩大3.75万亩。目前,长江流域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仅0.84亩,已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0.8亩的警戒线。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的后果严重、潜在危险巨大,是流域的重要环境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长抓不懈。
二
1988年,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并成立由原国家计委、水利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和重点防治区各省(市)分管省(市)长组成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这项工作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山丘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更在于它是一项抢救耕地资源、保障人类基
本生存条件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举措。
17年来,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农发办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及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依靠项目区各级政府和广大干群的真抓实干,不断发展壮大、日见成效。
治理范围由首批的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和三峡库区“四大片”7省(市)61县,逐步扩大到包括长江中游的丹江口水库水源区、洞庭湖和鄱阳湖水系以及大别山南麓的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县,共7片10省(市)197个县(市、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万平方公里,3000余条小流域得到初步治理并达标通过竣工验收;与二十世纪80年代中期相比,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由62.22万平方公里减少到53.08万平方公里,减少9.14万平方公里、下降近15%,长江上游控制站宜昌多年平均输沙量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呈现较明显的下降之势。
17年来,累计修建水平梯田1022万亩、营造经济果木林1516万亩,配套修建塘坝2.9万座、蓄水池36万口、沉沙凼565万个、排灌沟渠11万公里,基本实现了治理区人均1亩基本农田、0.5亩经济果木林的治理目标,治理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累计增产粮食59亿公斤,稳定解决了1000多万群众的温饱问题,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了治理区农民增收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营造水土保持林3624万亩、种草505万亩、采取封禁治理措施4090万亩,治理区荒山荒坡面积减少80%、林草覆盖率较治理前提高20个百分点,小流域减沙效益达到70%以上。
十七年坚持不懈的努力,长江上中游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得到控制;部分支流和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水土流失面积下降、江河泥沙减少、生态环境好转的良好态势已经在流域凸现。
三
经过十七年的奋斗,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性改观,全流域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还有近50万平方公里,且目前已开展的治理还主要是针对面蚀问题而进行的初步治理,滑坡、泥石流和崩岗这些侵蚀强度大、向长江输送泥沙量大、治理难度大的特殊流失类型治理尚未展开,人为水土流失也并未全面得到遏制。加快发展是当前
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第一要务。
从现在到本世纪20年代末,要全面完成上游“四大片”和其它重要支流水土流失初步治理任务,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全流域的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有计划地开展崩岗、滑坡、泥石流治理,基本遏制住人为水土流失,中下游地区全面实现山川秀美目标,全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大见成效,总体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今后一段时期内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重点主要在八大区域:两大生态脆弱区,即长江源头区和以云贵高原石灰岩地区为主体的石漠化区;两大主产沙区,即金沙江下游和嘉陵江上游;两大重要库区,即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两大湖泊水系区,即对调蓄长江洪水有着重要作用的洞庭湖和鄱阳湖所属水系流域。
长江上中游面积达1.5亿亩的坡耕地,是水土流失地中与群众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的部分,坡耕地综合整治在小流域治理中处于基础和先导地位,因此要积极呼吁和争取对坡耕地进行专项整治,加快抢救耕地资源进程,维护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粮食安全;溪沟整治是提高小流域防洪能力、减轻山洪灾害、巩固坡面治理成果的有效举措,也要争取进行专项实施;同时要搞好规划,早日启动崩岗、滑坡、泥石流等特殊类型的水土流失治理。认真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三峡库区和云贵石漠化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早日立项建设。
近期要加强管理,扎实推进“长治”七期工程建设;认真做好云贵鄂渝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的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依法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大力提高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成效;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规划、监测、科研等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指导思想下,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强化领导,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努力实现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的战略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