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17001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要闻推荐

新水法诞生记

发表时间:2026-11-07
  □记者 樊弋滋
  这是中国治水理念的又一次凝铸升华,是中国治水制度的又一次迭代进阶,在中国水法治进程中镌刻下又一座里程碑。

  2026年11月6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新水法),自2027年3月22日起施行。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首部与之有效衔接的生态环境领域单行法,新水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承载着治水兴水、安邦固本的宏大方略,也浸润着千家万户,联结着每个人的日常。

  以法为纲,护佑江河。新水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水、科学管水迈入全新阶段。

  立足“国之大者”,确保水利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治水即治国,治水之道是重要的治国之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我国国情水情的深刻洞见和深邃思考,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治水重要论述,成为我们党不懈探索治水规律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结晶,为新时代治水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修订水法正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法律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社会行为准则,进一步夯实水法治基础的关键之举。

  2017年,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要求,水利部启动水法修订前期研究工作,持续跟踪水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和立法调研,组织专门力量系统梳理现行水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2023年9月,经党中央批准,水法修改正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意味着水法修改工作取得标志性进展。11月,水利部正式成立由部长李国英为组长的水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配套设立工作组、工作专班。

  “水法是保障我国水安全的基本法。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治水成功经验转化为水利法律条款,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确保水利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在水法修改工作启动之初,李国英明确工作遵循。

  翻开新水法,总则开宗明义,把治水思路确立为水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法条中,从明确“国家厉行节水,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将“节水优先”转化为制度约束,到提出“国家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空间均衡”优化水资源配置;从明确“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以“系统治理”构建全链条制度体系,到提出“支持依法开展用水权交易”,以“两手发力”健全政府与市场协同机制——新时代治水思路化作一条条可操作、可实施的法律规范。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的法治化转化,构成了新水法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最坚实的理论根基。

  立足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一部水法,一头连着国家水安全,一头牵系千家万户的涓涓清流,承载民生冷暖。

  现行水法制定于1988年,2002年作过较大修改,2009年、2016年进行修正。施行以来,水法对保护、节约、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对保障水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解决水资源短缺等问题需要更加有力有效的制度举措。”2026年4月27日,水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时,李国英在说明中阐述修法初衷。

  作为牵头起草单位,水利部放眼长远,既直面治水领域问题难点,也研判未来水安全风险,深化研究论证,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筑牢法治支撑。

  “我们从2017年开始,围绕水资源、河湖、水工程、两手发力、法律衔接等问题,组织开展了15项课题研究,深入总结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立法和地下水、节约用水等法规建设成果以及水利高质量发展实践,提炼经验做法和制度措施。”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水法修改工作专班负责人陈大勇介绍。

  细览新水法,9章102条,均紧扣保障国家水安全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充分彰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针对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多发频发等突出问题,新水法将国家水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上升为法律规定。

  针对水资源刚性约束不足、节约用水缺乏硬性制度安排的短板,新水法从法律层面把水资源承载能力确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边界。

  针对河湖水域空间管控薄弱、涉水违法问题多发的治理痛点,新水法专设“江河湖泊管理与保护”一章,从定期普查、名录管理到岸线管控、采砂治理,构建起河湖空间管理的严密防线。

  针对原有法条水工程建设管护内容偏少、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新水法专设“水工程建设与运行”一章,从规划、建设、运行、管护全链条作出制度安排。

  …………

  法与时转则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已深入人心,解决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也已成为时代共识。新水法的颁布实施,正是时代共识凝于法条的法治回响。

  立足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构建上下协同、协调配套、有机统一的水利法律体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高质量立法的三根支柱。新水法修订全过程,把三者贯穿始终,精细打磨一部回应时代需求的治水良法。

  新水法坚持科学立法,聚焦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为修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李国英5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水法修改工作。专门赴中国水权交易所开展用水权交易制度改革专题调研,为水法重点条文修改明确要求。水利部领导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多次带队赴北京、内蒙古、江苏、安徽、湖北、云南等地调研,听取意见建议。与此同时,水利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水利学会分别组织20余位院士、专家开展专题咨询,围绕水法的定位、水资源刚性约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旱灾害防御等重大制度设计进行深入论证,确保每一项制度创新都建立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

  新水法坚持民主立法,开门修法、广纳群言,立法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

  自水法启动修改伊始,来自部门、流域、基层、社会的声音便不断抵达立法桌面。

  草案起草阶段,水利部面向中央有关部门、省级政府和有关企业等105家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对每一条建议逐条梳理、审慎研判、择善而纳。

  2026年4月30日,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98人次、528条意见,关于加快国家水网建设、守护水生态、从严落实法律责任等真知灼见,都在三次审议稿中落地生根。

  2026年10月16日,三审前夕的立法评估会气氛热烈,人大农业农村委、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等单位和部门代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基层执法人员代表等围坐一堂,针对水法修订草案畅所欲言。

  “流域综合规划是流域涉水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规划,非常有必要对流域综合规划的地位作用予以明确规定。”

  “河湖水域和岸线的保护涉及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任何活动中的非法侵占均具有同等危害性,不宜因活动类型不同而区别对待。”

  “这次修改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规定,同时考虑有些违法情形比较轻,建议对从轻减轻处罚作出原则性规定,既方便基层执法,也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上至顶层谋划,下到河湖一线,专家的专业思考、基层的实践建言、群众的现实期盼融入法条肌理,让法律真正回应民生关切、承载全社会治水共识。

  新水法坚持依法立法,守法度重衔接,有力维护法治体系有机统一——

  在水法修订过程中,精准把握水法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定位,胸怀整体涉水法治版图,统筹做好与生态环境法典、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的衔接协同。对生态流量保障、水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等作出创新性或进一步具体规定;对节水“三同时”、岸线保护、非法采砂法律责任等作出更加灵活务实的规定,分别赋予地方政府和执法人员更大自主权,避免“一刀切”。推动与相关法律制度逻辑一脉贯通、适用规则无缝衔接、落地实施同向发力,织密一张上下协同、功能互补、协调配套、有机统一的水利法治网络。

  从1988年首部水法问世,到2002年全面修订,再到2026年新水法开启新篇——我国水法治建设的每一步,都深深镌刻着时代的进步。我们有信心期待,这部承载着人民安居、江河安澜、文明发展的法律,守护千山万水、润泽百川清流。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年11月7日

作者:樊弋滋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