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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筑牢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法律基石

发表时间:2026-11-07

  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治水兴水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2026年11月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布,将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确立为水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这是治水实践所需、国家发展所系、人民群众所盼,对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水安全基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确保治水事业行稳致远,根本在于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水全过程各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新时代治水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党中央批准将水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到新水法将治水思路写进法律条文,党的治水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社会行为准则。这一转化,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于法律之中,为治水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必须筑牢治水法治根基。自1988年制定、2002年修订以来,水法在规范水事活动、维护水事秩序、推动水利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五”开局起步,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基本水情没有变,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对水安全保障却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水法围绕国家水网建设、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江河湖泊管理与保护等作出制度安排,承接治水实践、回应时代课题,是法治建设与国家发展同向而行的生动体现。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一环在于健全系统完备、协调统一的法律规范体系。水法作为水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水事活动确立基本原则和基础制度,与生态环境法典相衔接,与相关流域性、专门性法律相互配合,共同构筑国家水安全的法治屏障。此次修订既完善水法自身的制度规则,也注重同其他涉水法律、行政法规协调衔接,推动各项制度相互支撑、形成整体,进一步为国家治理法治化夯实了制度基础。

  水法实施的成效,最终要以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来检验。修订水法不是终点,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水利现代化的新起点。新征程上,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贯穿水法实施全过程。只有让法律成为治水决策的尺度、履职尽责的准绳、协同护水的规则,才能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治理效能。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当纸上的法律化为江河间的善治,制度的刚性化为百姓可感的福祉,水法修订的成果必将成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水安全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