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系民生铁腕治违规
“四无”(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违规水电站,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记者从4月18日召开的全国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水利部按照国务院要求,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拉网式清查和集中整治违规水电站,取得显著成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危害:违规电站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简称水电局)建管处处长樊新中介绍,近年来每年都有“四无”违规水电站发生伤亡事故:2006年,四川省屏山县双龙水电站在蓄水试车过程中,压力前池挡墙突然垮塌,冲毁下游施工用房和电站厂房,致使8人死亡,6人受伤;2007年,云南省临翔区遮奈水电站试通水过程中,前池引水明渠外边墙突然垮塌,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
另外,一些违规水电站造成河段断流,破坏了河流生态系统,影响下游及周边地区生产生活用水,水事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
据了解,2003年以来,全国共查出违规水电站3415座。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认为,产生违规电站的主要原因:一是许多地方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特别是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到位;二是农村水电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程序不明确,技术标准不统一;三是一些地方科学发展的意识不强,招商引资心切,有意规避基本建设程序。
声音:全面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
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水电,把其作为农村重要基础设施,要求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全面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监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民生水利,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近期的重要任务。
胡四一说,按照国务院切实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要求,水利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关于制止无序开发,进一步清除“四无”水电站的意见》等文件。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水利部文件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各地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清查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措施:体制、机制、制度,一个都不能少
各地从体制、机制、制度等入手,采取各种措施整治违规水电站。
福建省水利厅副厅长吴天明介绍,他们首先明确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主体。在《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水能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流域综合规划、组织有偿出让、开发监管、清理检查等管理职责,确立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能资源的主体地位,为其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在清理整顿中,水利厅向省政府建言献策,积极争取理顺水电建设管理职能。2007年,福建省委编办以《关于调整水电建设行政管理职能的通知》正式明确,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能交给水利厅承担,从体制上理清了水能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农村水电的监管职责。
各地履行职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快农村水电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湖南省出台《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贵州省出台《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湖北、广西、陕西等省(自治区)也分别以省政府或编办文件明确了农村水电管理职责,为水利部门履行职责奠定了法律法规依据。二是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职责,一些省(直辖市)明确了三个责任,即领导责任、各级责任、企业责任等。
广东省铁腕整治违规水电站的做法值得一提。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黄河鸿说,他们先后出台《关于清理整顿违规水电站的通知》《清理整顿违规水电站的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包干责任制,签订《限期清理整顿“四无”电站责任书》,明确了3个“一律”:不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允许上网,一律腾空库容,一律拆除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提出“五铁”,即以“铁的意志,严查违规电站;铁的手腕,严治违规电站;铁的决心,严打违规电站;铁的措施,严管违规电站;铁的心肠,严办违规电站”。目前,广东违规水电站从“四无”基本变成“一有”,即有安全保障。
浙江省提出做好四项服务,成为一大亮点。一是技术服务,对违规电站存在的技术性问题,给予积极指导和帮助;二是信息服务,帮助业主联系或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解决相关问题;三是法律服务,对业主进行法律咨询;四是协调服务,部分违规电站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工程款纠纷等问题,积极协调,加快整改验收进程。
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坚定信心,重视舆论宣传等,也是取得显著成效的有力措施。
成效:违规多发势头得到全面遏制
水电局副局长邢援越说,通过近5年的整治,违规水电站多发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邢援越介绍,3415座违规水电站主要集中在南方一些省(自治区)。按类型分,违规立项的占28.8%,无初步设计审批的占48.2%,无监管的占到47.9%,未按规定进行蓄水前验收或竣工验收的占到71.9%。按投资渠道分,违规水电站民营投资的占到81.8%。
他说,1999年到2003年年底,全国共产生违规水电站3012座,每年平均600多座;2003年开展集中清查整改以后,全国新产生的违规水电站只有403座,每年平均只有101座,年均下降83%。到2007年年底,全国已完成整改2257座,整改率达到66%,福建、湖北、贵州、重庆、甘肃、青海、新疆、辽宁、海南等9省(自治区、直辖市)整改率达到100%。
目标:力争2010年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没有整改的违规水电站还有1158座。胡四一要求,各地要明确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时间表,提出整改期限,逐一落实,对不符合规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今年务必完成整改,力争到2010年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剩余的这些违规水电站整改难度大,任务很艰巨,特别是一些违规水电站安全隐患尚未充分暴露出来,一旦遭遇大水,后果严重。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要求:
一是突出重点,确保安全。把不符合规划、质量隐患严重、危及河道行洪和公共安全的违规水电站作为重点,限期完成整改。抓紧推进违规水电站的安全论证与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采取放空水库、解列和拆除等措施进行严格控制和严厉处置,确保安全。
二是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倒排时间表,做到整改时间到位;全面组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出对策,做到监督检查到位,加快整改,不留死角。
三是分类整改,限期销号。对清理出的违规水电站要在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整改,限期销号。
四是创新方法,加强协调。各地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政府重视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建立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
五是严格检查,依法监督等。
全国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已经取得明显进展,与会者认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铁腕清理整顿关系民生的违规电站,而且要彻底根除滋生违规电站的土壤,建立农村水电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水电又好又快地发展。
赵学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