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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排水条例》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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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中国水利网站讯(特约记者 赵雪峰)记者从广东省广州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排水条例》(下文称作《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为依据,以排水与污水处理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为目标,以提质增效为重点,通过制度创新强优势,为广州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条例》共七章61条。从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设施建设及其维护管理、排水活动规范、污水处理、内涝防治、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广州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并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林业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该《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规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向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内涝防治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农业生产排水、水利排灌以及排污单位直接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此外,《条例》对镇街、村和各级河(湖)长职责、缴纳污水处理费做了明确规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2年3月1日

赵雪峰
责任编辑:邓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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