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公布首批依长保法办理的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6-04-09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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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贾茜)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日前联合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遴选公布了5个依照长江保护法办理的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包括西藏江达县某建设公司河道非法采砂案、江西赣州市某企业清淤工程违法占用河湖岸线案、上海宝山区陶某长江河道违法运砂案、陕西汉中市某砂石公司排沙减淤工程违法占用河道案、河南淅川县某单位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案。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地域覆盖长江上中下游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等重点区域,违法类型涵盖非法采(运)砂、违法利用(占用)岸线、非法侵占河湖水域等多个领域,处罚对象包括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国家行政机关。这些案件既有适用长江保护法新设罚则的首例案件,也有在复杂法律关系中精准认定责任的标杆案例;既有对重大违法行为的顶格处罚,也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主动整改的柔性执法实践。
长江委将与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道,以更高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更严要求强化依法履职,以更优机制凝聚流域合力,以更强动能提升执法质效,以更新方式铺开普法宣传,进一步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年4月9日
作者:贾茜
责任编辑:邓婉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