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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以水行政执法护航水文监测

发表时间:2025-09-09

  □本报记者 刘艳芹 通讯员 赵元卜

  当热火朝天的水利工程建设,遇上默默守护江河的水文监测站,如何做到不产生影响?

  陕西省综合采取专项排查、强化执法等措施,有效治理水利工程建设对水文监测的影响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陆续启动、加快推进,在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对水文监测环境和测报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水文站就像江河的‘听诊器’,其监测数据直接关系到防汛决策和水资源管理。”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负责人表示,“工程建设若影响水文监测,就如同蒙上了监测人员的‘眼睛’,后果不堪设想。”

  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于今年5月启动专项排查,在全省共发现46处工程建设影响水文测报的情况。水行政执法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建设单位完善行政许可手续。

  执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执法人员坦言,曾遇到不少难题:有些大型企业或央企,对地方执法不太配合;有些建设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陕西省水文条例》认识不足,忽视了涉河工程审批中涉及水文监测保护的行政许可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多数为兼职,巡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受限,导致问题发现和处理滞后。

  9月,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再次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已降至19起。

  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采取一系列举措,切实解决剩余问题。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将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直接送达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建设单位,增进相关人员对水文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编制《涉河项目水文影响审批要点清单》,细化“水文站点保护范围核查、影响程度评估、防护措施制定”等必要环节,明确“不审批即违规”的法律后果,形成“受理—核查—审批—监管”的闭环,进一步加大对水文设施和环境的保护力度;联合法律顾问、资深执法人员,依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水行政执法实用手册》,制定《水政执法检查巡查计划表》,明确执法队伍的巡查范围、巡查频次和重点检查内容。

  “我们还积极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理顺执法职能,保障执法装备,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每年至少对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拓宽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范围,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为有效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负责人表示。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5年9月9日

责任编辑:孟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