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度重视饮水安全保障工作,2008年江苏省人大颁布实施《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省政府相继出台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系列政策措施并扎实推进。江苏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将水源地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全省城市水源地率先实现达标建设、双源供水、长效管护三项全覆盖,各地对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地方标准实施贯标行动,有效保障了全省水源地供水安全。
科学规划布局 动态管理名录
江苏水源地名录制定工作起步较早,《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明确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公布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7年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核准核注销等工作的通知》,明确水源地核准、注销、变更程序,实现了水源地名录库规范动态管理。2021年以来,江苏省配合流域机构完成长江流域、淮河流域水源地调研和名录制定,强化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的基础保障。
为优化水源配置格局,江苏省水利厅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修订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明确提出“扎根长江、依托三湖、江水北调、南济东引”的水源地空间布局,把水质优良的湖泊、水库作为储备水源优化保护,对入河排污口和取水口布局不合理的水源地进行调整,形成安全保障程度更高的水源地布局。
苏南片区依托太湖、长江,逐步实现江湖并济;苏中片区以长江为主,以人工湖、河川水库为应急水源;苏北片区以江水北调及东引输水线路为基础,重点配置大运河等骨干输水河道和洪泽湖、骆马湖等大型湖泊,探索利用人工湖净化水质;各地通过优化整合,实现水源地相对集中、降低风险、便于保护。
率先达标建设 加强应急保障
2011年,按照省政府部署,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城市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到2018年年底,全省96个城市水源地全部完成达标建设,实现“一个保障”“两个达标”“三个没有”“四个到位”的建设目标,超额完成国家关于长江经济带60%水源地完成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
各地在推进完成城市常用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应急水源地和新建水源地达标建设。洪泽区洪泽湖周桥干渠水源地采用人工湿地构建“湿地植物—动物—微生物”生态系统,通过净化处理进一步提升了洪泽湖原水水质。苏州市吴江区水务服务中心(水源地管理中心)实施应急备用水库生态林带水口线修复,建设木桩、生态带、水生植物带和湿地生态林带逐层递进的湿地林带,应急备用水库兼备常规取水和应急供水两个功能,可利用工程蓄水能力,在东太湖水域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时隔断污染水体,提供14天应急供水,保障供水安全。
江苏省水利厅积极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工作,加强应急保障、实现双源供水。将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列入设区市高质量考核督导推进,全省75个供水单元实现双源供水全覆盖。编制完成全省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与各级政府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全面提高水利系统应对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水源地“零报告”制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强化长效管护,全面提档升级
自2007年起,江苏省水利厅组织实施水源地人工、实时双监测,每月开展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和水质例行监测,逐月编发水源地水文情报,及时掌握水源地水文状况。同时,建成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共享平台,为水源地监测预警及管理保护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保障。
2018年,江苏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江苏省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评估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落实管护机构和巡查机制、组织应急演练、规范建立“一源一档”“一地一策”,同时结合遥感监测、现场检查和技术复核方式,开展全省城市水源地长效管护评估。徐州市设立饮用水源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及时采集水源地水质、水量、视频、安防监控等信息并汇总分析,配置台式及便携式水质分析仪,为水质的实时预警、研判、水量调度提供依据,强化了水源地日常管护。
2021年,江苏颁布实施全国首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规范》细化明确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与选址、名录管理、水量与水质、环境要求、监测与监控、运行要求、应急保障、组织保障、评估与改进、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提档升级。江苏省水利厅会同相关部门联文部署,以长江干流、太湖、运河沿线城市水源地为重点开展长效管护标准化建设,目前50余个水源地已实施标准化改造。南京市江宁区长江子汇洲水源地通过实施封闭管理、完善管护机制、设立标识标牌、实施生态修复和绿化升级、建立标准化台账等措施,实现了水源地周边环境和饮水安全保障提档升级,打造了河道型水源地管理样板。(供稿:厅水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