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黄山市深化新安江流域联合河湖长制 构建联防格局 共护一江碧水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陈帅 发表时间:2026-07-14
新安江(屯溪段)示范河湖——江心洲
  安徽省黄山市近年来在新安江流域发挥联合河湖长制制度优势,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保障一江碧水出新安。
  强化制度保障
  安徽在新安江设立省级河长,统筹新安江管理和保护工作。干流市、县级河长均由本级总河长兼任,流域内共设1015名河湖长。
  2013年,黄山在新安江推行河长制;2018年7月,出台首个地级市政府河长制工作规章《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2021年12月,黄山市内各县区建立跨县联合河湖长制,与宣城市建立跨市联合河湖长制,与浙江省杭州市、衢州市及江西省景德镇市建立跨省联合河湖长制,新安江流域联合河湖长制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新安江生态保护和流域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深化联合治理
  黄山市依托联合河湖长制平台,加强新安江流域妨碍行洪问题整治、水域岸线管控、入河排口溯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通过水岸同治持续强化新安江治理保护。
  近年来,各县区通过联合巡河会商、汛前集中排查,全面清理整治阻水片林2.9万平方米,清理整治河湖库“四乱”、妨碍行洪等各类问题数百处,全面完成新安江渔民退捕转产,实现网箱养殖清零,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22%,城乡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道行洪能力全面提升。
  黄山市与宣城市联合建立“河长+检察官+河道警长+生态巡河员”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在华源河建成全省首条跨市幸福河湖,串联起徽文化交流载体,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文旅样板。皖浙两省立足山水相连的自然禀赋,落实“浙皖合作十件事”,共建武强溪太湖流域片跨省幸福河湖,勾勒出皖浙优美风景线。皖浙共建的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被推广至24个省份32个流域,新安江街口出境断面水质连续14年稳定保持Ⅱ类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