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水利厅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宣贯工作
信息来源:责任编辑:陈帅 发表时间:2026-01-07
  《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月5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的通知》,组织开展宣贯工作。
  通知指出,制定《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的实际行动,为全省地下水系统治理、科学保护和高效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
  通知强调,要切实增强宣贯《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条例》作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九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组织开展《条例》宣贯活动。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地下水监测、储备、超采治理、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统筹推进地下水取水总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管理、地下水分区管控、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的治理、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管理、地下水取用水监管等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