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统筹 检察长监督 警长执法
西藏昌都市“三长”协力保护治理高原河湖
□本报通讯员 周博文 陈亦冲
针对高原地区河湖治理受地理环境与执法能力限制,存在监管碎片化、整改易反弹等难题,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通过跨区域联合执法、构建全域治理体系,做好金沙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
昌都市不断完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建立日常联络、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督促、联合宣教等多项基本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工作格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水域共治,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管水治水,从法治角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河湖执法监管力度,筑牢了河湖管理保护屏障。
支撑昌都市“三长”高效联动的,是一套贯通治理与执法的闭环。前端联防“全面巡河”:系统整合基层河湖长、基层检察员、基层警员力量,对重点河段、重点流域进行常态化巡查,打通了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中端联治“检察亮剑”:不断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积极推动解决涉水环境问题。2024年以来,昌都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受理涉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6件,立案审查21件,其中磋商解决3件、制发检察建议18件,全部办结。末端联惩“公安兜底”:各级公安机关依托“昆仑”专项行动,联合乡镇政府及河湖长制工作相关部门,定期对河流岸线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展联合巡查,针对河道湖泊多发的非法采砂、违法侵占河道等情况,加强执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盗窃破坏治水设备及河道安全设施、暴力抗法、阻挠治水工程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的严打高压态势。
通过“河湖长统筹巡查、检察长法律监督、警长执法兜底”的明确分工,昌都市形成“问题发现—司法监督—强制惩处—生态修复”的全链条责任闭环,解决了执法力量薄弱与监管碎片化的问题,破解了“单线执法覆盖不足、整改易反弹”的困局。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昌都市探索出了一套破解高原河湖治理难题的特色经验,全市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年10月21日
作者:周博文 陈亦冲
责任编辑:宋雨恒
